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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7賣?戶主非法獲利234萬元詐騙 | 溫哥華地產中心
   

1房7賣?戶主非法獲利234萬元詐騙

購房人購房前沒有做產權調查


花百余萬元購買的房屋卻無法過戶

最終發現出賣人竟“壹房柒賣”!

近期,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靜安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壹起合同詐騙案。

案情回顧

2019年,李女士通過中介看中了黃某出售的房屋,房屋的位置和價格都讓人滿意,她很快便與黃某簽訂了《房屋買賣居間協議》,並先後支付了購房款127萬余元。

但李女士並不知情的是,黃某此前已將這套房屋抵押給壹家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所得百余萬元均用於歸還自己的個人債務。此後,因黃某無法歸還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房屋被人民法院司法查封導致無法過戶。李女士與黃某交涉多次,黃某既無法辦理過戶,也因房款已被自己挪用償還個人其他債務及日常開銷而無法返還。“錢房兩空”的李女士無奈將黃某訴至靜安區人民法院。



圖片源自網絡

人民法院審理

靜安區人民法院受理該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後,發現涉案房屋竟然已涉及3起房屋買賣糾紛,訴訟標的額已超過200萬余元,因黃某有經濟犯罪嫌疑,故將相關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10月,公訴(电视剧)機關指控黃某犯合同詐騙罪,向靜安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11月至2022年10月期間,被告人黃某隱瞞涉案房屋被抵押、被查封等事實,先將涉案房屋出售給李女士且並未履約過戶,後又與6名購房者簽訂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或買賣合同或購房定金合同等,收取購房款或購房定金共計234萬元。



圖片源自網絡

人民法院認為,黃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依法判處黃某有期徒刑拾年,並處罰金和退賠違法所得。

法官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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