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涉黑律師馮波 當庭陳述遭變相...
2023年12月19日上午9時,“律師馮波涉黑”上訴壹案,第叁次在廣西來賓中院開庭審理。
律師怎麼可能涉黑?根據報道:
廣西律師馮波曾擔任當地商人劉強名下組織桂林北京商會的法律顧問。
2022年,劉強因涉黑等被判處刑期25年。而曾經作為桂林北京商會法律顧問的馮波,也受到牽連,身陷囹圄。
壹審法院認為,馮波作為“劉強組織”的法律顧問,明知劉強從事套路貸等違法活動,仍為其提供法律服務,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積極參加者。
馮波本人為自己做作了無罪辯解,他表示,自己未曾參與放貸,也不知道劉強及其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

馮波說,自己是作為律師,受律所指派,為商會提供法律服務。
馮波辯護人也提出,提供法律意見和代理訴訟,只是履行他作為律師的職責,“只要服務本身沒有超出范圍,不能用當事人(的行為)倒回看律師是否合法,應該看律師本身的行為。”
2023年3月,來賓市興賓區法院壹審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幫助偽造證據罪”,判處馮波有期徒刑10年。
馮波上訴後,今年8月,“馮波涉黑案”曾出現“贰審法院惡意剝奪辯護律師辯護權”的荒誕情節,引發社會公眾關注。
根據筆者此前文章,2023年8月7日上午,來賓中院開庭審理馮波上訴案,但就在兩位辯護人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長、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昊宸還在法庭外接受“安檢”、尚未進入法庭時,法院工作人員就出來向辯護人表示:
“庭審已經結束了。”

剝奪律師辯護權事情引發關注後,來賓中院公開承認了錯誤,並表示將繼續開庭審理該案,“更好地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律師依法充分行使辯護權,維護程序公正,確保案件質量,改進司法作風。”

12月19日該案開庭審理。筆者從參與旁聽人員處獲悉,在庭上,馮波講述了自己遭受偵查人員變相肉刑的經過,“我覺得我都快死了。”
以下是馮波自述其被抓及遭遇變相肉刑的經過:
2022年6月20日晚上,他們在桂林柒星區法院門口抓的我,當時我就跟他說我是政協委員,回答說我畢竟不是人大代表。
刑訴法確實沒有政協委員,但是實踐操作中政協委員是不是和人大代表壹樣的,今天旁聽的也有很多政協委員,不要自作多情了,在來賓是完全不壹樣的,從此偵查人員再也沒有問過我是不是政協委員。
帶我過來的時候,6月21日你看到(同錄)有面包,因為6月20日沒有給我吃飯,21日壹早馬上提訊,給我個面包,對我來說面包跟毒藥差不多,糖尿病人不能吃面包。
後面直接監視居住,我以為對我還比較客氣,但是直接把我丟到了清風苑。

清風苑是哪裡?後面才知道是來賓市檢察院提供給來賓市公安局的辦案場所。
監視居住是限制自由,是可以跟家屬壹起同住的,是可以自由出入的,只不過需要報告,你這個清風苑是剝奪自由還是限制自由?
清風苑進大門就是壹道鐵門,刷卡進入,進去壹棟樓房,走手邊第壹個房間,又是壹道門,進入右手邊的房間,又是壹道門,全部都是鐵門,刷卡進去。
房間設置,壹個審訊台、壹個凳子,有毛毯包著、厚厚的地毯,免得撞人,不見天日,空調溫度調到22度或者23度,要求開高壹點,免談!
輔警兩個、24小時輪班。皮凳子,沒有靠背,叁肆拾公分,不能隨便坐著……如果要移動,輔警就抓著你的肩膀,不是抓衣服,是抓著肉,不給動壹動。
上廁所、喝水要喊報告,90%的情況下是“不同意”。
這種情況下,剛剛出院2個月,病歷上面寫著13個病,我能坐幾天?我覺得我都快死了。
他覺得我受不了了,辦案人員過來問話,問壹個無關緊要的問題,劉強(涉黑案主犯)跟秦虹霞什麼關系,他倆很曖昧,有傳聞,我說我搞不清楚可能比較曖昧吧。
“你不老實,重新作證。”壹定要說的跟他壹樣,不壹樣就換草凳,不平。高低不平,需要來回挪動穩定自己。
我的屁股當時是什麼樣子,不僅僅是紅斑,現在都可以給你們看看留下的痕跡。
水滸傳中林沖大鬧野豬林,當時押差給他穿草鞋,折磨得路都走不動,就是這個感覺。
清風苑是兩道大門緊鎖,前後安排1個輔警看管我,4個輔警,24小時輪班倒。每天要求我坐壹個小板凳,必須雙手放在膝蓋,壹動不動,壹天從早上6點到晚上24:00,壹天坐18個小時。

馮波母親周凌燕與辯護人劉長在來賓中院門口。
馮波的以上自述,得到了醫生的側面印證。
2022年6月29日下午,馮波被帶到來賓市當地壹家醫院看診,醫生診斷,馮波臀部有硬幣大小紅斑,疑似壓瘡。
在2023年12月20日證人即當時接診醫生唐某、雷某出庭作證時稱,馮波當時精神狀態正常,臀部有紅斑但未破裂,他們在觀察後為馮波開了壹瓶價值38元的消炎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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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怎麼可能涉黑?根據報道:
廣西律師馮波曾擔任當地商人劉強名下組織桂林北京商會的法律顧問。
2022年,劉強因涉黑等被判處刑期25年。而曾經作為桂林北京商會法律顧問的馮波,也受到牽連,身陷囹圄。
壹審法院認為,馮波作為“劉強組織”的法律顧問,明知劉強從事套路貸等違法活動,仍為其提供法律服務,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積極參加者。
馮波本人為自己做作了無罪辯解,他表示,自己未曾參與放貸,也不知道劉強及其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

馮波說,自己是作為律師,受律所指派,為商會提供法律服務。
馮波辯護人也提出,提供法律意見和代理訴訟,只是履行他作為律師的職責,“只要服務本身沒有超出范圍,不能用當事人(的行為)倒回看律師是否合法,應該看律師本身的行為。”
2023年3月,來賓市興賓區法院壹審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幫助偽造證據罪”,判處馮波有期徒刑10年。
馮波上訴後,今年8月,“馮波涉黑案”曾出現“贰審法院惡意剝奪辯護律師辯護權”的荒誕情節,引發社會公眾關注。
根據筆者此前文章,2023年8月7日上午,來賓中院開庭審理馮波上訴案,但就在兩位辯護人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長、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昊宸還在法庭外接受“安檢”、尚未進入法庭時,法院工作人員就出來向辯護人表示:
“庭審已經結束了。”

剝奪律師辯護權事情引發關注後,來賓中院公開承認了錯誤,並表示將繼續開庭審理該案,“更好地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律師依法充分行使辯護權,維護程序公正,確保案件質量,改進司法作風。”

12月19日該案開庭審理。筆者從參與旁聽人員處獲悉,在庭上,馮波講述了自己遭受偵查人員變相肉刑的經過,“我覺得我都快死了。”
以下是馮波自述其被抓及遭遇變相肉刑的經過:
2022年6月20日晚上,他們在桂林柒星區法院門口抓的我,當時我就跟他說我是政協委員,回答說我畢竟不是人大代表。
刑訴法確實沒有政協委員,但是實踐操作中政協委員是不是和人大代表壹樣的,今天旁聽的也有很多政協委員,不要自作多情了,在來賓是完全不壹樣的,從此偵查人員再也沒有問過我是不是政協委員。
帶我過來的時候,6月21日你看到(同錄)有面包,因為6月20日沒有給我吃飯,21日壹早馬上提訊,給我個面包,對我來說面包跟毒藥差不多,糖尿病人不能吃面包。
後面直接監視居住,我以為對我還比較客氣,但是直接把我丟到了清風苑。

清風苑是哪裡?後面才知道是來賓市檢察院提供給來賓市公安局的辦案場所。
監視居住是限制自由,是可以跟家屬壹起同住的,是可以自由出入的,只不過需要報告,你這個清風苑是剝奪自由還是限制自由?
清風苑進大門就是壹道鐵門,刷卡進入,進去壹棟樓房,走手邊第壹個房間,又是壹道門,進入右手邊的房間,又是壹道門,全部都是鐵門,刷卡進去。
房間設置,壹個審訊台、壹個凳子,有毛毯包著、厚厚的地毯,免得撞人,不見天日,空調溫度調到22度或者23度,要求開高壹點,免談!
輔警兩個、24小時輪班。皮凳子,沒有靠背,叁肆拾公分,不能隨便坐著……如果要移動,輔警就抓著你的肩膀,不是抓衣服,是抓著肉,不給動壹動。
上廁所、喝水要喊報告,90%的情況下是“不同意”。
這種情況下,剛剛出院2個月,病歷上面寫著13個病,我能坐幾天?我覺得我都快死了。
他覺得我受不了了,辦案人員過來問話,問壹個無關緊要的問題,劉強(涉黑案主犯)跟秦虹霞什麼關系,他倆很曖昧,有傳聞,我說我搞不清楚可能比較曖昧吧。
“你不老實,重新作證。”壹定要說的跟他壹樣,不壹樣就換草凳,不平。高低不平,需要來回挪動穩定自己。
我的屁股當時是什麼樣子,不僅僅是紅斑,現在都可以給你們看看留下的痕跡。
水滸傳中林沖大鬧野豬林,當時押差給他穿草鞋,折磨得路都走不動,就是這個感覺。
清風苑是兩道大門緊鎖,前後安排1個輔警看管我,4個輔警,24小時輪班倒。每天要求我坐壹個小板凳,必須雙手放在膝蓋,壹動不動,壹天從早上6點到晚上24:00,壹天坐18個小時。

馮波母親周凌燕與辯護人劉長在來賓中院門口。
馮波的以上自述,得到了醫生的側面印證。
2022年6月29日下午,馮波被帶到來賓市當地壹家醫院看診,醫生診斷,馮波臀部有硬幣大小紅斑,疑似壓瘡。
在2023年12月20日證人即當時接診醫生唐某、雷某出庭作證時稱,馮波當時精神狀態正常,臀部有紅斑但未破裂,他們在觀察後為馮波開了壹瓶價值38元的消炎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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