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送貨撞倒老婦 3天後自殺了

9月10日15時30分許,肆川渠縣公安局110接群眾報警稱,有人在渠江叁橋跳河。接警後,公安民警等立即趕赴現場救援。當日21時,跳河人員肖某(男,26歲)被打撈上岸已身亡。
事發後,網絡傳言“肖某在為超市送貨途中與老人發生剮蹭,賠錢後被對方子女追加賠償,還被超市開除,隨後跳河身亡”引發輿論熱議。


《封面新聞》追蹤事件還原事發前的情況,也揭露肖男自殺前的心理和面對的生活壓力。報道提到,肖某2016年高考失利罹患抑郁症,更診斷出精神障礙。自殺前壹個月肖某應徵上超市的送貨員,卻不慎打碎壹罐王老吉,店長要求賠償1.99元,肖某不願意遂提離職,但因法規規定無法立刻離開只能繼續打工。
9月7日上午,肖某在騎電動自行車送貨途中,撞倒八旬老婦蘭某。 肖某立刻扶起老婦並當場給了她100元人民幣。但事後老婦仍報警,肖某得知老婦報警後情緒激動稱“不是處理好了嗎,怎麼又來報警呢?”,後來肖某的父親付了5000元給醫院讓老婦住院治療。
9月8日肖某因精神壓力大由父親陪同去醫院就診拿了中藥,9月10日上午,肖某到東昇購物廣場,將工服還給了超市,當天下午15時30分,肖某就跳江自殺。
對於肖某的遭遇,許多網民拾分同情認為他是“被壹樁樁壹件件小事壓垮”、“年輕人壓力很大,被活活被逼死”;有網民批評,雖然老婦家屬還沒索賠,“但住院費檢查壹趟下來,萬元跑不掉,根本是變相要錢”、“老婦在他自殺隔天就出院了,傷勢也不嚴重啊,得饒人處且饒人吧?”;亦有網民認為,肖某本身就有精神問題,“老婦家屬報警對他造成了傷害”、“抑郁症又復發了吧”、“人家都提離職了,超商為何非得讓他做到月底?”
超市打工半因打碎壹罐“王老吉”提出離職
9月15日上午,《封面新聞》采訪渠縣東昇購物廣場防損隊隊長鄧某,2023年8月14日填寫入職表並簽訂合同,職位是送貨員,即用購物廣場配備的兩輪電動自行車,把顧客在現場或通過網購的商品送到顧客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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