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原爱] 福原爱或面临国际通缉?夺子风波…
◆2023年6月7日,福原爱作为青森大学客座副教授,第一次完成了一场公开讲座。
有广告公司人员估算,WTT Japan总经理的年薪约1200万日元;T联赛推广大使的年薪约2400万日元。在日本一般大学兼任教师年收入约400万日元,虽然福原爱两年内只开课一次,但她对学校来说如同广告招牌,推估年薪应有500万至600万日元。
虽然由于外遇和离婚丑闻,福原爱几乎不再出现在电视上,但她依然接到了东京奥运会的解说工作,据说出场一次可获得至少100万日元的薪酬。

◆福原爱在东京奥运会中担任解说员。
当初她与江宏杰结婚时,曾因收入悬殊成为话题。当时江宏杰的年收入仅为400万日元,福原爱的收入是他的37倍。目前尚不清楚这对夫妇离婚时是否有进行财产分割,但即使有,对福原爱的影响应该不大。据日媒估算,福原爱目前的年收入加起来至少约有1.2亿日元。
律师:想实现共同监护权很困难
在福原爱与江宏杰的离婚声明中,有一句话引起外界关注:“至于我们的孩子,我们将有共同监护权,所以我们会尽一切努力,尽可能减少对孩子的影响。” “共同监护”一词成为日本社交媒体上的热门词汇,并出现在一些新闻节目中。因为在日本,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归个人所有,而非共同监护。夫妻争夺抚养权的情况很多,但约九成是母亲拥有抚养权。

◆福原爱和江宏杰昔日恩爱照。
自2018年开始,日本法务省正式讨论引入离婚后父母双方均拥有亲权的共同监护制度。现行的日本《民法》实行的是父母一方在离婚后拥有亲权的单独监护制度,计划通过引入共同监护权,使父母双方更易于参与子女的养育。
发达国家中,只有日本采用单独监护。现行制度规定不具有监护权的父母一方属于户籍上的“他人”,探视孩子受限。日本法务省表示,日本以协议离婚为主,多数情况下法院不会介入监护的决定。若想要引入可选择的共同监护,如何让法院深度介入监护权成为课题。
“对福原爱和江宏杰来说,想实现共同监护权的确有困难。”日本家庭问题评论员池内博美 (Hiromi Ikeuchi) 认为,“离婚的时候,福原爱住在台湾,所以按照台湾法律,她和丈夫应该有共同监护权。但考虑到孩子的成长,这实际会带来很多缺点。例如探视权均等分配,孩子们必须将上课与假期分开,这会给孩子的生活带来混乱,比如暑假期间无法见到学校的朋友。”
“福原爱可能正在考虑在日本获得单独监护权,如果孩子与父亲住在一起有不利之处,那她的这种做法就不属于绑架的范畴。”池内博美补充道。
另有日媒报道,由于中国台湾地区并未加入《海牙公约》,导致最终判决难以迅速生效。《海牙公约》规定,对于被带往国外的未满16岁子女,如果身处原居住地的父亲或母亲要求归还子女,原则上应予以批准。如果夫妻所在地都加入了《海牙公约》,在得到法院明确判决后就可以执行,原则上按照判决来做。但由于江宏杰居住的中国台湾没有加入《海牙公约》,造成现在两人夺子大战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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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有广告公司人员估算,WTT Japan总经理的年薪约1200万日元;T联赛推广大使的年薪约2400万日元。在日本一般大学兼任教师年收入约400万日元,虽然福原爱两年内只开课一次,但她对学校来说如同广告招牌,推估年薪应有500万至600万日元。
虽然由于外遇和离婚丑闻,福原爱几乎不再出现在电视上,但她依然接到了东京奥运会的解说工作,据说出场一次可获得至少100万日元的薪酬。

◆福原爱在东京奥运会中担任解说员。
当初她与江宏杰结婚时,曾因收入悬殊成为话题。当时江宏杰的年收入仅为400万日元,福原爱的收入是他的37倍。目前尚不清楚这对夫妇离婚时是否有进行财产分割,但即使有,对福原爱的影响应该不大。据日媒估算,福原爱目前的年收入加起来至少约有1.2亿日元。
律师:想实现共同监护权很困难
在福原爱与江宏杰的离婚声明中,有一句话引起外界关注:“至于我们的孩子,我们将有共同监护权,所以我们会尽一切努力,尽可能减少对孩子的影响。” “共同监护”一词成为日本社交媒体上的热门词汇,并出现在一些新闻节目中。因为在日本,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归个人所有,而非共同监护。夫妻争夺抚养权的情况很多,但约九成是母亲拥有抚养权。

◆福原爱和江宏杰昔日恩爱照。
自2018年开始,日本法务省正式讨论引入离婚后父母双方均拥有亲权的共同监护制度。现行的日本《民法》实行的是父母一方在离婚后拥有亲权的单独监护制度,计划通过引入共同监护权,使父母双方更易于参与子女的养育。
发达国家中,只有日本采用单独监护。现行制度规定不具有监护权的父母一方属于户籍上的“他人”,探视孩子受限。日本法务省表示,日本以协议离婚为主,多数情况下法院不会介入监护的决定。若想要引入可选择的共同监护,如何让法院深度介入监护权成为课题。
“对福原爱和江宏杰来说,想实现共同监护权的确有困难。”日本家庭问题评论员池内博美 (Hiromi Ikeuchi) 认为,“离婚的时候,福原爱住在台湾,所以按照台湾法律,她和丈夫应该有共同监护权。但考虑到孩子的成长,这实际会带来很多缺点。例如探视权均等分配,孩子们必须将上课与假期分开,这会给孩子的生活带来混乱,比如暑假期间无法见到学校的朋友。”
“福原爱可能正在考虑在日本获得单独监护权,如果孩子与父亲住在一起有不利之处,那她的这种做法就不属于绑架的范畴。”池内博美补充道。
另有日媒报道,由于中国台湾地区并未加入《海牙公约》,导致最终判决难以迅速生效。《海牙公约》规定,对于被带往国外的未满16岁子女,如果身处原居住地的父亲或母亲要求归还子女,原则上应予以批准。如果夫妻所在地都加入了《海牙公约》,在得到法院明确判决后就可以执行,原则上按照判决来做。但由于江宏杰居住的中国台湾没有加入《海牙公约》,造成现在两人夺子大战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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