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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 北京開始對台行使法律管轄權 | 溫哥華地產中心
   

[北京] 首例 北京開始對台行使法律管轄權




首名台灣民眾楊智淵在中國以涉嫌“分裂國家罪”被逮捕。楊智淵臉書資料照

台灣民族黨副主席楊智淵去年8月在中國遭警方拘留後,本周贰,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楊智淵被以涉嫌“分裂國家罪”批准逮捕。台灣的陸委會就此表示,陸方恣意逮捕台灣民眾制造恐懼,不利兩岸交流互動。

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25日發布消息,去年8月由拘留轉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台灣居民楊智淵涉嫌“分裂國家罪”壹案,由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偵查終結,移送溫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溫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分裂國家罪”對楊智淵批准逮捕。該案件正在進壹步辦理中。

去年8月,美國時任眾議院議長佩洛西訪台。佩洛西前腳壹離開台灣,中國就以“台獨”名義抓捕32歲的楊智淵。中國官媒央視曾羅列楊智淵所謂長期從事“台獨”活動的“證據”,包括楊智淵從2006年就讀中學起,再到2008年在“野草莓學運”中表現活躍,被任命為民進黨台中市黨部青年會會長,成為“台獨”勢力重要成員;組建“台灣民族黨”,推動“公投建國”。在香港“反送中”時期,央視稱,楊智淵“鼓動‘多獨合流’,公然挑釁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李明哲:未來中國可能在第叁地引渡“台獨”人士

曾經是台灣第壹位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入獄的李明哲接受本台訪問時分析,楊智淵的案子與他的情況並不同,楊智淵被指關於“台獨”的活動全部是在台灣進行。從楊的起訴可以看出,未來在台灣任何人發表“台獨”主張,都有可能被視為“中國人”判罪。

李明哲提醒,“未來台灣人不只是去中國、香港、澳門才有事,只要對岸認為主張台灣獨立者,到任何跟中國、香港有簽署雙邊引渡協議的國家,都有可能被引渡至中國。”




(網頁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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