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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員亡:10人喝4斤酒遺體擅火化 | 溫哥華地產中心
   

銷售員亡:10人喝4斤酒遺體擅火化

  “我兒子當晚究竟喝了多少酒?死亡原因是什麼?……壹審判決書雖然判決同桌飲酒人員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沒有回答這些疑問,我不服,已提出上訴。”


  2022年1月10日,宜賓市第贰人民醫院醫生羅軍拿到了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書,備受關注的伍糧液旗下公司銷售員羅世雄醉酒後死亡事件有了最新進展——9名同桌喝酒人員被判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分別賠償羅世雄父母經濟損失若幹,總金額達26.75萬元。

  羅世雄,生前是伍糧液旗下宜賓伍糧濃香系列酒有限公司的銷售員,在該公司湖南片區從事銷售工作。2020年12月3日晚,28歲的羅世雄在湖南婁底參加尖莊酒經銷商公司員工梁某華家的聚會,飲酒後留宿梁家。第贰天早上,他被發現呼吸異常,經搶救無效死亡。湖南婁底警方出具的《死亡證明》顯示:12月4日早上7點左右,羅世雄因喝酒過多身感不適,後經120搶救無效於4日9點左右死亡。

  羅世雄去世後,遺體被迅速火化,宜賓伍糧濃香系列酒有限公司支付了喪葬補助金、壹次性工亡補助金、失獨扶助金、親屬撫恤金等共計132萬元以及其他費用。但作為壹名醫生,羅軍壹直想要弄清楚兒子死亡前究竟發生了什麼,將當晚參加飯局者起訴至法院……

  

  ↑羅世雄生前和父親羅軍的合影 受訪者供圖

  ①“酒局”

  生前參會後應邀赴飯局

  10人喝了4斤白酒

  壹審判決書顯示,羅世雄生前系宜賓伍糧濃香系列酒有限公司尖莊酒的城市經理,負責湖南省婁底市尖莊酒營銷工作。被告龔某榮系尖莊酒婁底總代理,被告楊某1系婁底市尖莊酒銷售經理,被告梁某華、莫某英系婁底市尖莊酒銷售業務員,被告王某、劉某偉、楊某2、梁某偉、毛某敏、付某立系婁底市口味王檳榔銷售員。被告梁某華與被告莫某英系戀愛關系。


  2020年12月3日,羅世雄前往湖南省婁底市婁星區參加尖莊酒婁底銷售公司的早晨例會。會後,梁某華邀請羅世雄、公司同事及朋友晚上前往其租住的房間吃飯。

  當日18時許,羅世雄與王某、劉某偉、楊某1、梁某偉、毛某敏、付某立、楊某2、龔某榮陸續來到被告梁某華和莫某英的家中。11人圍坐在壹起(電視劇)吃飯、喝酒,座次以羅世雄為起點,按順時針方向依次為梁某華、莫某英、王某、劉某偉、楊某1、楊某2、梁某偉、毛某敏、付某立、龔某榮。

  聚餐自19時30分許開始至21時30分許結束,除莫某英外,其余9人均與羅世雄壹起飲酒,並都敬了羅世雄酒,壹共喝了4瓶尖莊白酒,每瓶酒精度42%vol、淨含量500ml。(婁底市120出診記錄顯示羅世雄喝了約兩斤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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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見

    當前評論
    評論1 游客 [曰.昔.篡.仁] 2022-01-20 09:51
    “被告楊某1系婁底市尖莊酒銷售經理,兩人與羅世雄更為熟悉,未盡到對羅世雄提醒、勸阻及安全保障義務,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很奇怪的邏輯和理由! 他自己就是酒銷售經理,他比其他人對自己更為熟悉吧?難道不應該是他自己要對自己負責,對自己盡提醒、勸阻及安全保障義務嗎。 除非是他人撬開他的嘴巴硬灌 ,不然別人對他的死是沒責任。其實他們已盡到做朋友的負責了, 沒有讓他開車回家, 而是留宿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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