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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寶寶泳池拉肚子被索賠2100元! | 溫哥華地產中心
   

2歲寶寶泳池拉肚子被索賠2100元!

  近日,杭州的楊女士帶著2歲女兒去游泳,孩子沒有穿尿不濕在泳池拉了肚子,商家要求賠償2100元或扣除部分課程,她無法接受。極目新聞記者獲悉,事發前楊女士知道女兒沒有穿尿不濕,後經協商她同意了賠償。對此,律師認為需根據合同規定劃分責任。


  孩子泳池拉肚子商家索賠2100元

  楊女士是杭州市天陽親子游泳館新塘路店的會員,此前在店裡購買了100多節親子游泳課程,每節課125元。前幾日,楊女士和婆婆帶著2歲的女兒來到該游泳館,婆婆只給女兒穿了泳衣,沒有穿尿不濕,下水後女兒就拉了肚子。

  

  游泳館內提示牌

  楊女士表示,她清楚游泳館提出的“叁周歲以下寶貝需穿戴防水紙尿褲下水”的相關規定。事發當天,她給女兒帶了紙尿褲,當楊女士整理好出來時,婆婆已經給孩子穿好了泳衣,但沒有穿紙尿褲。楊女士得知後也沒有糾正,就帶著孩子下水游泳,隨後孩子在水中拉了肚子。

  據楊女士回憶,她發現孩子拉肚子後將其抱上岸,商家得知後,要求其賠償2100元或者扣除其20節課程。對此,楊女士表示這件事自己也有責任,但商家提出的賠償金額超出了預期范圍,她無法接受。

  

  游泳館內提示牌


  極目新聞記者獲悉,該游泳館內多處醒目位置張貼了提示牌,信息顯示“叁周歲以下寶貝,請穿戴防水紙尿褲下水。”該游泳館220平方米水池的水全部更換需340噸,期間游泳館暫時停業兩天,經濟損失較大。

  5日,極目新聞記者聯系該游泳館。工作人員表示,店內的老師發現孩子拉肚子後,快速進行了處理,停水、放水、做衛生清潔,再加水加溫,算上電費水費等費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4200多元,店方希望楊女士承擔壹半的費用,起初楊女士不同意,經過多次協商,目前其已進行了賠償。

  律師:根據合同劃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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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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