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买地建5层楼房卖家儿子反悔

  女村民没有宅基地,15年前向本村村民买地建房,如今因原土地出让人的儿子提出异议,被排除在确权名单之外,纠纷该如何解决?家住珠海南屏十二村的何女士连日来向南都记者求助称,自己被这桩烦心事困扰长达3年之久。


  事件另一方土地出让人的儿子何某结则回应,其父亲早年卖地时,自己并未签字,并不知情。律师表示,类似农村宅基地流转等引发的纠纷,可向镇政府反映,先由镇政府进行界定。

  

  何女士身前的这栋楼是其十几年前向本村村民买地后所建

  何女士:购地建房十余年,合法权益难维护

  何女士反映,其是珠海南屏镇十二村土生土长的村民,早年间该村村民每户都有宅基地,但因其是女性,虽定居生活在本村,却没有一块宅基地,仅有股份分红,其长大成人后遂向村里提出分配宅基地,但时任村干部表示,宅基地已分配完,其只能出钱向本村村民购买。

  “在征得时任村干部的同意后,2006年我们以18万的价格从本村另一个何姓村民手中购买了其名下一块面积约110平米的村集体自留用地”,何女士和丈夫冯先生称,其所购土地当时仅有一间很小的平房,周围堆放垃圾,其因担心未来发生纠纷,购地签订协议时还特意要求卖地的何姓村民及其妻子、两个儿子一并在合同上签字并摁下手印。其时伴随城市化推进,十二村已变身为十二村社区,但社区负责人仍是原来的村干部,当时也为其出具了一张盖有社区公章的书面证明,在协议齐全、村里同意、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其如约支付全部购地款,并建起了一栋5层楼房使用至今。

  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何女士向南都记者提供了其2006年购地的一份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一份证明其拥有100平米自留用地且盖有南屏镇十二村社区居民委会公章的书面证明。


  

  何女士提供的一份有居委会盖章的证明

  一晃十多年过去,在该村临近确权的节骨眼上,一场预料之外的风波却与何女士不期而遇。何女士介绍,2018年该村股份合作社发布了一份拟对房屋确权的名单,其本来在名单之上,后来又被撤下,一番打听才了解到,原来是早年间卖地的何姓村民儿子何某结在其父亲去世后眼见要确权,突然提出异议,该村股份合作公司以尚存争议为由,将其名字排除在了拟确权的名单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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