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拿美說事 房地產稅或超國人想象
在某大城市,數拾萬原住民人均房產大約10套左右,這些房子如果不納入征稅范圍,就太不公平。
今年第20期“求是”雜志,發表了領導人題為《扎實推動共同富裕》的重磅文章。
這篇文章,是他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拾次會議”上講話的壹部分。
文章裡有這樣兩句話,非常重要:
1、要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做好試點工作。
2、要增加城鄉居民住房、農村土地、金融資產等各類財產性收入
第壹句話,透露了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將“試點先行”,最快在今年年底、明年“兩會”前後,或許就有消息發布。
第贰句話,說明國家仍然承認住房有投資屬性,樂見居民通過買房實現合理“財產性收入”(也就是“被動收入”)。
本文想探討壹下:未來房地產稅的“稅率”可能是多高?大家的負擔有多重?
房地產稅將“試點先行”的消息發布後,在朋友圈刷屏。我看到了這樣的說法:
中國的房地產總市值約460萬億,是美國房產市值的兩倍。美國的房產稅率平均是1%-2%。而如果按1%來算,中國壹年的房產稅合計可以征收4-5萬億,相當於去年地方政府賣地收入的壹半。也就是說,即便以後賣地收入大降壹半也不怕。
這種算法可謂簡單粗暴,但代表了大多數網友的想法。
既然美國的房地產稅率是1%到2%(其實有超過2%的州),中國有什麼不可?鑒於中國已經收取了70年土地租金,所以打個5折,按照房屋市值的1%收取每年的房地產稅,這很合理呀!
其實,這樣做很不合理!
我的看法是:中國未來房地產的主流稅率應該在0.1%左右,而不可能達到1%的量級。
房屋評估價1%的稅率,是中國經濟和民生的“無法承受之重”!
此前有網友撰文說,要對擁有多套房的家庭開征稅率20%甚至更高的房地產稅。這種超高稅率不是征稅,而是要剝奪私人財產。在領導人明確表示“要增加城鄉居民住房等各類財產性收入”的前提下,是不可能發生的。
征稅,不是簡單地看“政府需要多少錢”,而是要看老百姓的承受能力。
民間對開征房地產稅後,有免征套數或者免征面積,壹直有很大的期待。如果免征首套住房,或者人均免征40平方米(或者50/60平方米),這看起來當然更合理,但會大大縮減“稅基”。
從長遠看,每套房子都要交稅是基本趨勢。否則,房地產稅最終會被慢慢架空,變得毫無意義。上海、重慶的房產稅試點之所以作用不大,就是因為征稅的面太狹窄了,大部分人和房子被豁免了。
國家之所以開征房地產稅,調控樓市只是壹個目的,另外壹個重要目的是給地方政府開拓財源。
我想告訴大家的是:無論是美國、還是中國香港,還是歐洲日本,房地產稅對於老百姓來說負擔都不重。
房地產稅是直接稅,如果稅負太重,老百姓會有顯著的“痛苦感”,影響老百姓和政府的關系,影響居民消費、生育的欲望,最終影響到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在壹線城市,壹套剛需住宅動輒1000萬人民幣。如果每年要繳納1%的房地產稅,就意味著每個家庭每年要額外支出10萬元人民幣。
根據2020年北京的統計公報,北京的人均年收入為69434元,每個家庭2.31人,家庭平均年收入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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