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session_start(): open(/var/www/vhosts/vandaily.com/php_session/sess_8c6b6dbc378bed3c45d1a23dc03c67de, O_RDWR) failed: No space left on device (28) in /var/www/vhosts/vandaily.com/httpdocs/includes/session_new.php on line 34
吳亦凡是被加拿大放棄了?批准逮捕 | 溫哥華地產中心
   

[吳亦凡] 吳亦凡是被加拿大放棄了?批准逮捕

  明星鬧緋聞早已司空見慣,但鬧到把自己給整進監獄的,恐怕吳亦凡是圈內第壹人,從頂流巨星到犯罪嫌疑人,他用了不到短短壹個月的時間,著實讓所有人大跌眼鏡。


  現如今,吳亦凡被警方刑事拘留,再到檢察院批准逮捕,已經過去了整整壹個禮拜,至於後續結果如何,恐怕是凶多吉少。

  

  實際上,吳亦凡被刑事拘留,基本上可以推定出警方掌握到了他的犯罪證據,緊接著檢察院對外發出通報,那麼足以證明他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楚了,可能會對其判處有期徒刑,而批准逮捕的意思,就是認定他對社會有危險性,也就是說他的犯罪性質是比較嚴重的。

  不過需要強調的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那麼吳亦凡暫時只能被稱之為“犯罪嫌疑人”,如果檢察院對他提起公訴的話,那就是“被告人”。

  只要被法院定罪量刑之後,他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罪犯,這個知識點必須要掌握,否則很容易鬧笑話,甚至會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不過話說回來,司法機關接連對吳亦凡采取強制措施,如果中間不出任何意外的話,可以說他的壹只腳已經跨進了監獄的大門,只不過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然而與其他犯罪嫌疑人不同的是,吳亦凡是加拿大(专题)人,屬於外籍犯罪嫌疑人,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除非他享有外加特權和豁免權,那麼就會外交途徑解決,比如說引渡回自己的國家接受審判,反之則壹視同仁,在中國接受法律審判。


  實際上,吳亦凡沒有任何特權,甚至可以說加拿大根本就沒有把他當成壹回事,對比謝倫伯格案,完全可以說是區別對待。

  

  至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對此就有人給出詳細的解釋,大致如下叁點:

  第壹,吳亦凡是亞裔華人(专题),而謝倫伯格白人,或多或少會存在種族歧視;

[加西網正招聘多名全職sales 待遇優]
已經有 21 人參與評論了, 我也來說幾句吧
上壹頁12下壹頁
注:
  •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在此頁閱讀全文
     延伸閱讀 更多...
    吳亦凡「無法滿足大哥」慘死獄中?傳江蘇警方回應 網傳吳亦凡"在獄中死亡" 官方尚未證實
    牢中的吳亦凡傳可能遭控新罪名 已經在獄中服刑快4年 吳亦凡牢中傳獲新控罪
    吳亦凡被中國驅逐出境回加還會再判刑?檢察官回答 吳亦凡生日,知名Rapper終於出手!
    吳亦凡案細節首次披露2個月內3次 吳亦凡案細節曝 組織兩女酒後淫亂
    強奸聚眾淫亂 吳亦凡先服刑13年再 吳亦凡案又登熱搜 這次轉移啥視綫?
     推薦:

    意見

    當前評論
    評論8 damnff 2021-08-24 12:29
    什麼叫做加拿大放棄了吳亦凡 他在中國犯法是自找的啊 賺錢的時候,有貢獻給加拿大嗎?
    評論7 Slowking 2021-08-24 12:11
    吳亦凡放棄了加拿大
    評論6 星期伍 2021-08-24 11:53
    吳給加拿大納稅了嗎? 他只是壹個拿著加拿大護照的中國人,享受了護照便利,卻幾乎沒有給加拿大做貢獻
    評論5 pws07 2021-08-24 10:46
    有犯錯應該抓吧
    評論4 游客 [粱.甲.位.者] 2021-08-24 10:42
    加拿大政府早已經建議在中國的加拿大人回國了,為什麼早不離開呢?現在想走也走不了。
    評論3 游客 [懼.知.拾.有] 2021-08-24 01:21
    幹了這麼多壞事,回加拿大也得面對法律。
    評論2 游客 [今.昔.備.爾] 2021-08-23 23:19
    不懂裝懂,這種壹定可以做非稅居民的
    評論1 游客 [所.伍.納.誦] 2021-08-23 23:11
    吳亦凡30歲,但只在加拿大住過伍六年,就為混個加國護照!!加拿大不去查他的稅務,已經很客氣了!!
    發表評論
    您的評論 *: 
    安全校驗碼 *: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The Captcha image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

    Copyright © 溫哥華網,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溫哥華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