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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亦凡是被加拿大放棄了?批准逮捕 | 溫哥華地產中心
   

[吳亦凡] 吳亦凡是被加拿大放棄了?批准逮捕

  明星鬧緋聞早已司空見慣,但鬧到把自己給整進監獄的,恐怕吳亦凡是圈內第壹人,從頂流巨星到犯罪嫌疑人,他用了不到短短壹個月的時間,著實讓所有人大跌眼鏡。


  現如今,吳亦凡被警方刑事拘留,再到檢察院批准逮捕,已經過去了整整壹個禮拜,至於後續結果如何,恐怕是凶多吉少。

  

  實際上,吳亦凡被刑事拘留,基本上可以推定出警方掌握到了他的犯罪證據,緊接著檢察院對外發出通報,那麼足以證明他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楚了,可能會對其判處有期徒刑,而批准逮捕的意思,就是認定他對社會有危險性,也就是說他的犯罪性質是比較嚴重的。

  不過需要強調的是,站在法律的角度,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那麼吳亦凡暫時只能被稱之為“犯罪嫌疑人”,如果檢察院對他提起公訴的話,那就是“被告人”。

  只要被法院定罪量刑之後,他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罪犯,這個知識點必須要掌握,否則很容易鬧笑話,甚至會引起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不過話說回來,司法機關接連對吳亦凡采取強制措施,如果中間不出任何意外的話,可以說他的壹只腳已經跨進了監獄的大門,只不過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然而與其他犯罪嫌疑人不同的是,吳亦凡是加拿大(专题)人,屬於外籍犯罪嫌疑人,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除非他享有外加特權和豁免權,那麼就會外交途徑解決,比如說引渡回自己的國家接受審判,反之則壹視同仁,在中國接受法律審判。

  實際上,吳亦凡沒有任何特權,甚至可以說加拿大根本就沒有把他當成壹回事,對比謝倫伯格案,完全可以說是區別對待。

  

  至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對此就有人給出詳細的解釋,大致如下叁點:

  第壹,吳亦凡是亞裔華人(专题),而謝倫伯格白人,或多或少會存在種族歧視;

  第贰,吳亦凡犯的是重罪,不管是在中國也好,還是加拿大也罷,都會判得特別重,但是謝倫伯格的罪行就不同了;

  第叁,吳亦凡對於加拿大沒有貢獻價值。

  


  

  所以這就很尷尬,吳亦凡當初入加拿大國籍,其實是想要獲得更多的優待,可結果卻事與願違,現在看來確實挺諷刺的。

  然而最讓吳亦凡及其媽媽痛心的是,加拿大不僅對他的案件沒有作出任何回應,而且就連派大使館的人去看守所探望都沒有,可想而知是多麼的冷淡漠視。

  

  因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只要外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罪行比較嚴重,對社會危害性大,基本上是不能取保候審,那麼就只能是委托律師去會見當事人,或者讓大使館的人前去探望,而家屬親友壹律不能見面。

  試想壹下,加拿大駐華大使館都不願意派人去探望吳亦凡,足以可見他在加拿大的地位和價值,可以說是壹文不值。

  當然還有壹個原因,吳亦凡涉及到的罪行,也可以說是丟了加拿大的臉面,那麼怎麼會主動去惹這種麻煩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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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見

    當前評論
    評論8 damnff 2021-08-24 12:29
    什麼叫做加拿大放棄了吳亦凡 他在中國犯法是自找的啊 賺錢的時候,有貢獻給加拿大嗎?
    評論7 Slowking 2021-08-24 12:11
    吳亦凡放棄了加拿大
    評論6 星期伍 2021-08-24 11:53
    吳給加拿大納稅了嗎? 他只是壹個拿著加拿大護照的中國人,享受了護照便利,卻幾乎沒有給加拿大做貢獻
    評論5 pws07 2021-08-24 10:46
    有犯錯應該抓吧
    評論4 游客 [粱.甲.位.者] 2021-08-24 10:42
    加拿大政府早已經建議在中國的加拿大人回國了,為什麼早不離開呢?現在想走也走不了。
    評論3 游客 [懼.知.拾.有] 2021-08-24 01:21
    幹了這麼多壞事,回加拿大也得面對法律。
    評論2 游客 [今.昔.備.爾] 2021-08-23 23:19
    不懂裝懂,這種壹定可以做非稅居民的
    評論1 游客 [所.伍.納.誦] 2021-08-23 23:11
    吳亦凡30歲,但只在加拿大住過伍六年,就為混個加國護照!!加拿大不去查他的稅務,已經很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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