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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路律師:留學生課余可在校園外打工 | 溫哥華地產中心
   

[錢路律師專欄] 錢路律師:留學生課余可在校園外打工

壹、 課余校外打工:


從2006年4月27日開始,加拿大移民部開始正式實行國際留學生允許在校外打工(Off- Campus Work Permit)的政策。以下為政策實施的具體規則:

1、 留學生要獲得校外工作許可證,事先必須要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申請。申請此類工作許可的學生,必須要滿足以下條件:

1) 就讀學校必須是公立學校或是符合條件的部分私立學校

2) 本人目前持有有效的學習許可證;

3) 在過去的12月中已經在校全職學習了6個月;

4) 學校出函確認學習成績合格,達到平均水平或可畢業的水平;

5) 從未違反過加拿大移民法。

2、 不屬校外打工的許可范圍的學生為:交流或訪問性質的學生、就讀語言類學校的學生以及享受加拿大政府頒發的獎學金政策的學生。

3、 “校外打工”的工作許可證有效期壹般至學生完成在加拿大的學業為止。

4、 獲得“校外打工”許可證的學生,打工的區域(加拿大境內)不受限制,但是每周工作的時間不能超過20小時。在寒暑假期間可以全職工作。

5、 符合這項政策的學校必須還要和所在的省政府簽署協議(《學生校外打工協議》),才能讓就讀於這所學校的學生享受到“校外打工”的政策。所以,如果壹個學生打算在校外打工,應該事先詢問過自己的學校的International Student Center。

6、 學生在獲得加拿大移民部簽發的工作許可證之前,不得非法打工。即使學生已經找到了校外打工的工作機會,也不允許提前開始工作。

移民部的此項政策改變,將會使加拿大成為更受外國學生歡迎的壹個留學國家。必將吸引更多的外國學生來加拿大留學。移民部長在此項新政策發布時,就公開明確表示,新政策的目的,就是要吸引更多的外國學生來加拿大留學。近年來,加拿大移民部在采取各種措施,鼓勵更多的外國學生來加拿大留學。先前,移民部頒布政策,允許外國學生的配偶可以在加拿大合法打工(該政策至今仍然有效)。後來,又頒布“課余時間校外打工”政策。最近,移民部還頒布新政策,允許畢業後的實習工作的時間,由壹年延長為叁年。

贰、 Co-op學生校園外打工:

在加拿大,還有另外壹種針對留學生的工作簽證,即,學習過程中的“半工半讀的工作簽證” ( Co-op Work Permit)。這類工作許可證的簽發是為了配合留學生能夠完成有些課程所包含的實習工作。壹般,移民部簽發的這類工作許可證上列明的雇主,就是學生就讀的學校,其它就沒有更多的限制可。但是,“半工半讀工作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和留學生持有的學習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同步的。


對於這類工作許可證的申請,加拿大移民部有以下的明確要求:

1、 在申請“半工半讀工作簽證”時,申請人必須持有有效的學習許可證;

2、 申請人所要從事的工作必須和所學的專業是相關的;

3、 申請人的工作內容必須是申請人就讀學校校方認定的所學課程的壹部分;

4、 申請人的工作時間不能超過整個課程的學習時間的百分之伍拾;

5、 申請此類工作許可證是不需要向移民部遞交申請費的。

學生持“半工半讀工作許可證”所積累的工作經驗,是可以用到以後申請聯邦技術移民時的工作經驗的計算之列的。聯邦移民法沒有要求申請人必須先獲得大學、大專畢業文憑,才能計算他的工作經驗。申請人在獲得畢業文憑前的工作經驗,只要是合格的工作經驗,都可以計算。但是,申請人必須注意到:申請聯邦技術移民時,聯邦移民法要求申請人必須有“壹年以上的連續的工作經驗”。而在加拿大,Co-op項目中的學生,壹般都是工作了8-9個月以後,就要回到學校去繼續讀書8-9個月,然後才去工作幾個月,這樣就無法滿足“連續工作壹年以上”的要求。所以,持“半工半讀工作許可證”所積累的工作經驗,往往是不夠格的。只有那些在進入加拿大前就已經有工作經驗的人,在co-op期間的工作經驗才能計算進他的全部經驗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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