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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村的閨蜜炒房團 官司橫跨太平洋 | 溫哥華地產中心
   

溫村的閨蜜炒房團 官司橫跨太平洋

新的表述也有事實支撐了:胡家於2010年11月18日向辛太太的中國賬戶轉賬100萬人民幣,相當於30.6萬加元;接下來,辛太太在加拿向胡先生的BMO賬戶轉了20萬加元,簽了梅園的offer;然後,胡家向辛太太借錢,所以辛太太於2011年1月26日又將60萬加元轉給了胡家先生的賬戶作為梅園的首付;而胡家在2011年3月回到中國後用人民幣還了辛太太這筆錢,大約59萬加元——所以,梅園的錢已經還清,梅園就是胡家的。


胡太太向法官解釋自己改訴狀的原因:“我們語言不好,之前的律師寫的訴狀都是錯的,我們也沒看他寫了什麼就交了,所以現在要完全的改過來。”

法官對於這份看似合理的訴狀仍然有些懷疑:“你們和律師之間沒有口譯員嗎?英語不好和律師沒法交流,那你幹嘛請他?”

胡太太承認在第壹稿訴狀提交之前和律師見過叁肆次面,每次都有口譯員在場,但胡先生壹口咬定:“律師沒有念訴狀給我聽,也沒有把訴狀給我看。”

法官把胡家新訴狀上的賬盤了又盤,小心地提出:“那你們也沒有欠辛女士60萬加元呀,你們最多欠了50萬——她先收了你們轉給她的人民幣相當於30.6萬加元,然後她只用了20萬加元買房,難道這10.6萬加元你們都忘了?”

胡太太條件反射地回答:“這點小錢,沒啥關系吧?”

見法官驚愕的表情,胡太太趕緊往回圓:“其實這錢放在她賬上也沒啥,之後買其他房子還可以用的嘛……這錢可能就是用於買櫻園的!”

可這即興發揮的說辭,跟後來買櫻園的時間完全對不上,訴狀的事是不許用“可能”打發的,於是胡家又去改訴狀去了。

我曾采訪過壹位在溫哥華北京都開律師事務所的外籍律師,他說:“在法庭上最危險的事,莫過於失去法官的信任。”

馬克吐溫曾說:“世上有叁種謊言:謊言,該死的謊言,統計數字。”看著胡家把轉賬金額反復排列組合,想必法官會對這句話感同身受。

辛太太則是對法官坦然承認:“我反正記不得他們給我轉的錢具體每筆是幹嘛的了,我們在中國有柒八套房子在合作投資,當時也沒有簽合同。我只記得這些錢都是我們在中國的投資轉賬,是轉給我做首付和按揭的,和加拿大的物業毫無關系。”

而辛太太的女兒還說出了兩家為了杭州“東方潤園”那套超級豪宅翻臉的事:

2014年11月,加拿大這邊的官司開始後2個月左右,胡太太和邰先生帶著另外2個男人到辛太太女兒工作的地方去“討說法”。他們在辦公室裡大聲呵斥小姑娘說:“你爸媽都是騙子,騙我們說是要買房,騙走了3000萬人民幣!你得老老實實把細節都說出來!”胡太太還拍出壹紙《關於投資東方潤園的合同》的協議,要小姑娘簽字。

小姑娘被壹群人包圍著,嚇得不行,又看不懂合同條款,當然不肯簽。這壹僵持,就在人家的辦公室裡耗了幾個小時。後來胡太太帶來的壹個男子上來推了小姑娘壹把。小姑娘又急又怕,只好寫下了壹些“承諾”,偷偷叫來長輩當救兵。長輩到了後,兩邊直接推搡起來,打了110後,長輩被帶到派出所。最後,邰先生還對小姑娘甩出壹句話:“你要知道,走到哪裡都有人跟著你!”


辛太太也說:“第贰次,他們又沖到我女兒的家裡,嚇得我女兒躲起來,他們就大聲對我女兒的婆婆吼,說我女兒欠他們1000萬人民幣。”

胡太太跳起來:“胡說八道,我是去找你女兒,那是因為我們的房子寫在她名下了嘛!不寫在她名下,我幹嘛要去嚇唬小姑娘?跟著我的人,只是司機而已。”

接下來,辛太太放出大招——從杭州安保公司拿來的錄像。視頻裡,胡太太氣勢如虹,邰先生與另外2個彪悍大男人簇擁在側。4個人對辛太太纖柔的女兒形成包抄,做出威脅的姿態——這恰恰就是之前小胡描述的“我母親說到這事就要哭”的時期。

於是乎,兩家人在杭州的投資糾紛又被陳列到溫哥華的法庭上來。

辛太太稱自己於2010年給胡太太推薦的那套680萬人民幣的“金色海岸”公寓(自住的那套),被胡家在2012年以1700萬的價格出手,聽得法官咂舌:“2年,壹套公寓賺了1000萬人民幣?drama!”

而胡太太則說,兩家在中國和加拿大的雙線官司打起來後,辛太太的女兒在2015年就將兩家共同投資的“東方潤園”的豪宅以1250萬的價格賣掉了,把貸款本息還完後,還剩下的680萬人民幣全部交給了辛太太——而她和邰先生之前去鬧事,正是為了阻止辛家母女賣房

辛太太憤怒了:“就是這些中國投資房子的糾紛,讓胡家在中國打完官司又追到加拿大。他們在溫哥華起訴我,不過為了凍結我的財產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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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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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1 游客 [瀆.昔.號.仁] 2021-04-17 11:08
    房產沒收,取消移民身份,把這幫垃圾全部趕回中國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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