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 前女友索赔千万 周星驰人间失格事
身份的复杂性,就牵扯出了这件案子的核心纠纷。
于文凤状告的是一件什么事呢?
她说自己出身于商业世家,经常去看楼盘,对于投资楼盘有自己的见解,周星驰也会时不时问一问她的意见做投资。
2002年的圣诞,两个人庆祝节日,浓情蜜意之时,于文凤提出索要圣诞礼物。周星驰说送她一个单车,于不同意,说要10%的分红当礼物,周星驰口头答应。
这么多年过去了,于文凤记住了这个承诺,于是追讨“多项投资项目的10%利润,涉案的投资包括:豪宅「天比高」、大埔比华利山三幢独立屋连车位、一个投资基金,申索金额至少逾7000万元。”

▲这座“天比高”豪宅是追讨的重点,如果按照于文凤的说话,这幢豪宅是她促成交易的,那么她可以获得不菲的佣金。
围绕这件事,两个人的律师展开了唇枪舌战。
于说:起初周星驰并不想买“天比高”,正是由于她的游说,周才买了这个房子。
周说:他一直很喜欢这个房子,是他的dream house,早就动心了。
于说:自己的投资水平高于周星驰,周星驰常常借鉴她的建议。
周说:论投资经验,他比于文凤高了好几个level,很早周星驰就跟着刘銮雄学炒楼,赚了很多,当年还一起去瑞士滑雪,感谢他的指点。周星驰和甘比私交也好,比大刘更早认识她。

于说:反正你亲口答应了10%的分红,这是不能否认的吧!
周说:这只属热恋中的情话,并非是有意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
最后,法院判定于文凤败诉,核心观点是:“一个口头协议是毫无价值的(An oral agreement is not worth the paper it is written on)”。 以及其他补充:协议中于文凤能获得分成,但不需承担损失,做法明显违反商业性质;加上两人根本没有实质对投资分成的各个细节作讨论,总结两人之间不存在口头协议;于文凤所得的分成只是礼物,双方亦没有意图建立具法律效力的关系。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已经有 2 人参与评论了, 我也来说几句吧
于文凤状告的是一件什么事呢?
她说自己出身于商业世家,经常去看楼盘,对于投资楼盘有自己的见解,周星驰也会时不时问一问她的意见做投资。
2002年的圣诞,两个人庆祝节日,浓情蜜意之时,于文凤提出索要圣诞礼物。周星驰说送她一个单车,于不同意,说要10%的分红当礼物,周星驰口头答应。
这么多年过去了,于文凤记住了这个承诺,于是追讨“多项投资项目的10%利润,涉案的投资包括:豪宅「天比高」、大埔比华利山三幢独立屋连车位、一个投资基金,申索金额至少逾7000万元。”
▲这座“天比高”豪宅是追讨的重点,如果按照于文凤的说话,这幢豪宅是她促成交易的,那么她可以获得不菲的佣金。
围绕这件事,两个人的律师展开了唇枪舌战。
于说:起初周星驰并不想买“天比高”,正是由于她的游说,周才买了这个房子。
周说:他一直很喜欢这个房子,是他的dream house,早就动心了。
于说:自己的投资水平高于周星驰,周星驰常常借鉴她的建议。
周说:论投资经验,他比于文凤高了好几个level,很早周星驰就跟着刘銮雄学炒楼,赚了很多,当年还一起去瑞士滑雪,感谢他的指点。周星驰和甘比私交也好,比大刘更早认识她。
于说:反正你亲口答应了10%的分红,这是不能否认的吧!
周说:这只属热恋中的情话,并非是有意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
最后,法院判定于文凤败诉,核心观点是:“一个口头协议是毫无价值的(An oral agreement is not worth the paper it is written on)”。 以及其他补充:协议中于文凤能获得分成,但不需承担损失,做法明显违反商业性质;加上两人根本没有实质对投资分成的各个细节作讨论,总结两人之间不存在口头协议;于文凤所得的分成只是礼物,双方亦没有意图建立具法律效力的关系。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 分享: |
| 注: | 在此页阅读全文 |
| 延伸阅读 | 更多... |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