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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8千買紅寶石吊墜 1個月後變8萬 | 溫哥華地產中心
   

女子8千買紅寶石吊墜 1個月後變8萬

(雙方協商記錄)


珠寶商行見周女士遲遲不表態,誤以為她是有意刁難,便多次催促。

壹方面確無將高價珠寶占為己有之心,另壹方面又怕對方收貨後說自己調包,反復思量之下,周女士還是要求珠寶商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心存疑慮

調解壹度停滯

珠寶商行將周女士起訴到下城法院後,法院認為訴前調解有利於快速化解雙方爭議。周女士始終謹慎小心,對調解人員打去的電話也心存懷疑,不同意來杭州當面調解。這更是加深了珠寶商行對她的誤解。

案件流轉到了法官助理王仕林手上,他仔細翻看了雙方的聊天記錄後,發現引發這場爭議的主要原因在於珠寶商行的員工貼錯了標簽。

事情發生後,雙方都是誠心想解決問題的,周女士也壹直態度明朗,表示如確實存在誤購,自己也沒有將錯就錯、占為己有的想法。

那麼,問題肯定是出在溝通上。

盡心調和

法院定分止爭

為了打消周女士的顧慮,王仕林首先借助浙江法院12368短信平台,向她發送短信表明法院工作人員身份,並通過電子送達方式向她送達珠寶商行起訴材料;然後,通過多次電話溝通,邀請珠寶商行的代理律師和周女士進行網上調解。



在溝通中,他充分考慮到雙方的心情,沒有過分強調“重大誤解”“過失責任承擔”等法理,而是將心比心,從拾金不昧的好人好事、誠信經營、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角度,打開了周女士的心結,也消除了珠寶商行對周女士的誤解。


最終,周女士同意在法院見證下“壹手退貨壹手退錢”,珠寶商行作為壹個負責的企業,也願意承擔她來回交通費等費用,雙方當庭和解。

在楊雪娟法官的指導下,王仕林通過移動微法院向周女士送達和解協議。她當即退還了當初購買時收到的紅寶石吊墜和贈送的金項鏈,珠寶商行撤回起訴,並向她送上錦旗,贊她“品德高尚、學習楷模”。

次日,珠寶商行又給法院送來感謝信,向法院幹警不分晝夜、盡心調和的敬業精神表示感謝。

法官說,《論語》有言:“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世上沒有任何壹種制度可以解決所有矛盾糾紛,訴訟也不是萬能的。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除了選擇訴訟,還可以選擇調解等方式解決爭議,法院也會盡可能地找到各方都願意接受和滿意的解決方案,盡力保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在這起糾紛中,周女士沒有盲目地退換貨,也沒有試圖私吞高價珠寶,而是通過法律途徑化解糾紛,達到了自我保護的目的。珠寶商行發現給錯貨後,並沒有理所當然地要求周女士退還貨物,而是通過真誠溝通,以物質補助和精神嘉獎的方式讓周女士“好人有好報”,承擔起了壹個誠信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

來源:錢江晚報·小時新聞首席記者 肖菁 通訊員 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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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見

    當前評論
    評論4 游客 [背.昔.遷.說] 2020-11-09 11:32
    其實周女士不該退,作為商家應該承擔後果,懲罰責任人
    評論3 游客 [含.西.傳.語] 2020-11-07 21:02
    商店賣價高了退錢嗎?
    評論2 游客 [平.曰.世.王] 2020-11-07 20:20
    在加拿大商家只能認了,法律就這麼規定的。放 錯標價即使櫃台結算不符,也要按標價結算。這才叫保護消費者權益。
    評論1 游客 [與.何.始.拾] 2020-11-07 19:27
    這個責任與損失應該由商家承擔而不是顧客,商家是過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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