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获中永久居留权,没想象容易

▲资料图。
今年2月27日,司法部公布了《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这是中国针对外国居民进行法制化管理的又一重要举措。意见稿发布后,引起了较大的舆论争议。
《条例》旨在吸引人才
最近十年,海外移民成为媒体关注的新闻焦点和坊间议论的热门话题。在许多国人的印象中,不少社会精英正在漂洋过海,远赴他乡,中国宝贵的人力资源面临着一定规模的流失。与此同时,我国境内的外籍居民人数也在迅速上升。
土洋你来我往,如何解释这一貌似矛盾的迁移现象?就像两国贸易一样,国际范围的人员往来也出于互通有无的需要。发达国家欢迎来自中国的高技能人才,中国也希望招揽来自海外的企业家、雇员和专家,以服务于快速增长的国内经济,尤其是促进国际贸易的进出口产业。
今天,中国的综合国力日益上升,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他国人士前来学习和就业。可即便算上中国香港和澳门,中国的外籍人口也不超过150万。对一个14亿人口的大国而言,百万量级的外籍人口与其国际地位是不相称的,也无助于建立友好开放的国际形象。
长期以来,绝大多数在中国的外籍员工都属于短期移民。据201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只有不到两成的外籍居民在中国居留五年以上。为了便利在华外国人才出入境,也为了吸引其中的高端人才定居中国,政府确实有必要出台关于永久居留的法规。虽然中国在2004年就公布了类似美国“绿卡”政策的永居人才项目,仅有几千人获得了永居资格。此次征求意见的《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略为松动了之前的严格规定,总体上是适应中国当前的发展阶段的。
《条例》有些门槛高于美国
《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明显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移民政策,但具体规定大都高于其他国家的标准。
例如,美国虽是传统移民国家,由于世界上众多人口迁入该国,它的移民体制并不宽松。与该国的移民政策相较,我们就可以看出《条例》的规定多么严格。
美国基于职业能力的绿卡项目分为三类,其中第三类仅要求具有本科学位,甚至劳工短缺行业中的非技术工人也有机会获得绿卡。如果《条例》得以实施,中国对申请者的选择性介于美国的第一和第二类绿卡项目之间,即具有硕博士学位或在某些领域表现出超常能力(exceptional ability )。
主要针对杰出人才
从条例的具体内容来看,其指向的大多也是各个领域的杰出人士和科研人才。
例如,《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中国境内的外籍员工若想获得永居资格,需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从国际知名高校毕业,或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三至六倍(依行业、区域和工作年限而定)。
而就推荐机制而言,也只有为中国社会发展,或者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公益等领域有过突出贡献的,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荐,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资格。
投资移民条件较高
此外,如果在中国以投资方式取得永居权,申请人的投资额不应低于人民币一千万元。
就投资移民的要求而言,一千万人民币的投资额听上去并不高,可在去年年底新规生效之前,美国的投资移民项目下限为一百万美元(约合694万元人民币),如果在农村或高失业地区投资只要求五十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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