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 高晓松清华往事,校园民谣消亡史
高晓松在《晓说》里讲话,向来把清华往高了举,北大都快被碾成渣了。这大概是两大豪门的百年恩怨所致,也难怪清华学生恨不得管北大叫“清华附中”。一提到北京当年草坪弹琴的盛况,高晓松就说:“北大女孩儿多啊,男生刚会弹个入门就搂着姑娘跑了,把琴撂一边儿了。所以北大没出什么影响力的歌手。”可实际上追根朔源起来,校园民谣得从北大说起。
1987年,北大图书馆东边的草坪上,突然有个叫朴勋的朝鲜族男生抱着吉他唱歌,成功引起女生们的注意。没多久,越来越多的北大学子来这里抱琴歌唱,从而形成北大特有的草坪文化。这一文化如星火燎原之势烧过北京一半高校,男同学们纷纷抱起吉他感伤抒怀。高晓松进大学之前,北大就出了池永强这样的才子,他甚至还组过一个乐队,接受过采访。乐队的名字特生猛,叫:CNMB250。
短短两年时间,这帮学生埋头操琴,苦练歌喉,出了不少原创作品。北大最流行的一首歌叫《星期天》,是一个在北大艺术教研室任教的人写的。这首歌成为北大聚会的必唱曲目,一唱完在座者就哗啦啦鼓掌。此曲后来还被收入专辑,一度进入中央电视台的“五四晚会”。写这首歌的人也很牛,日后不但跑去跟俞敏洪组了个新东方,还创立了真格基金。
他有个名字叫徐小平。

当时各大高校间流传着一本吉他教材,俗称“小蓝本”,上面是一水儿的中文英文吉他老歌。什么楼道、水房、草坪上,全是跃跃欲试的男生和蠢蠢欲动的心。起初,高晓松并不想读清华,想去浙大。因为浙大美女如云,清华全是女科学家。可他妈让他贯彻一个价值观,说你读浙大就自己出学费。高晓松只好乖乖踏入清华。进校门一看,男生要想追姑娘,必备“打架、踢球、弹琴”三大技能。前两个他是没戏,只好花50块钱买了把红棉去草坪弹琴。
一天正弹琴呢,一个男生打他身边过,问道:“你认识宋柯吗?”高晓松说不认识呀。人白他一眼:“呸!宋柯你都不认识,还敢在这儿弹琴?”搞得高晓松一脸懵逼。后来高晓松喜欢一姑娘,想追人家,人家说:“不好意思,我喜欢宋柯。”改天又认识一姑娘,人说:“不好意思,我喜欢宋柯。”给高晓松气的,心说这宋柯是谁呀这么牛逼。一打听才知道是个老学长,踢球、打架、弹琴无人出其左右。高晓松当即立下宏愿,一定要跟宋柯交朋友。
当年宋柯在清华名盛一时,早就拿着校刊上一首名为《日晷》的诗作写了原创歌曲。大三时,他又写下一曲《一走了之》,顿时风靡整个校园,风光程度堪比校歌。后来这歌就被孙国庆拿去唱了。宋柯写过一首《风雨尽头》,被张楚收到了专辑里。宋柯本人还一度涂着高原红登上央视表演。论及唱功,当年全北京高校外国歌曲大赛,宋柯拿了第二。
拿第一的那位,名字叫刘欢。
听到这些传奇经历,高晓松当即拜服,四处打听在哪儿能见到宋柯。不久后才知道,宋柯学长最后一次在清华唱完《一走了之》,就真的一走了之,被分配到了北京一家工厂实习。幸亏工作不饱和,每周末他都坐三个小时汽车回清华看女朋友。通过层层关系,高晓松终于得到机会跟宋柯大哥吃了一回涮羊肉。当时一帮男生前呼后拥,还有佳人陪座,高晓松就想:“我什么时候才能变成宋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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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1987年,北大图书馆东边的草坪上,突然有个叫朴勋的朝鲜族男生抱着吉他唱歌,成功引起女生们的注意。没多久,越来越多的北大学子来这里抱琴歌唱,从而形成北大特有的草坪文化。这一文化如星火燎原之势烧过北京一半高校,男同学们纷纷抱起吉他感伤抒怀。高晓松进大学之前,北大就出了池永强这样的才子,他甚至还组过一个乐队,接受过采访。乐队的名字特生猛,叫:CNMB250。
短短两年时间,这帮学生埋头操琴,苦练歌喉,出了不少原创作品。北大最流行的一首歌叫《星期天》,是一个在北大艺术教研室任教的人写的。这首歌成为北大聚会的必唱曲目,一唱完在座者就哗啦啦鼓掌。此曲后来还被收入专辑,一度进入中央电视台的“五四晚会”。写这首歌的人也很牛,日后不但跑去跟俞敏洪组了个新东方,还创立了真格基金。
他有个名字叫徐小平。
当时各大高校间流传着一本吉他教材,俗称“小蓝本”,上面是一水儿的中文英文吉他老歌。什么楼道、水房、草坪上,全是跃跃欲试的男生和蠢蠢欲动的心。起初,高晓松并不想读清华,想去浙大。因为浙大美女如云,清华全是女科学家。可他妈让他贯彻一个价值观,说你读浙大就自己出学费。高晓松只好乖乖踏入清华。进校门一看,男生要想追姑娘,必备“打架、踢球、弹琴”三大技能。前两个他是没戏,只好花50块钱买了把红棉去草坪弹琴。
一天正弹琴呢,一个男生打他身边过,问道:“你认识宋柯吗?”高晓松说不认识呀。人白他一眼:“呸!宋柯你都不认识,还敢在这儿弹琴?”搞得高晓松一脸懵逼。后来高晓松喜欢一姑娘,想追人家,人家说:“不好意思,我喜欢宋柯。”改天又认识一姑娘,人说:“不好意思,我喜欢宋柯。”给高晓松气的,心说这宋柯是谁呀这么牛逼。一打听才知道是个老学长,踢球、打架、弹琴无人出其左右。高晓松当即立下宏愿,一定要跟宋柯交朋友。
当年宋柯在清华名盛一时,早就拿着校刊上一首名为《日晷》的诗作写了原创歌曲。大三时,他又写下一曲《一走了之》,顿时风靡整个校园,风光程度堪比校歌。后来这歌就被孙国庆拿去唱了。宋柯写过一首《风雨尽头》,被张楚收到了专辑里。宋柯本人还一度涂着高原红登上央视表演。论及唱功,当年全北京高校外国歌曲大赛,宋柯拿了第二。
拿第一的那位,名字叫刘欢。
听到这些传奇经历,高晓松当即拜服,四处打听在哪儿能见到宋柯。不久后才知道,宋柯学长最后一次在清华唱完《一走了之》,就真的一走了之,被分配到了北京一家工厂实习。幸亏工作不饱和,每周末他都坐三个小时汽车回清华看女朋友。通过层层关系,高晓松终于得到机会跟宋柯大哥吃了一回涮羊肉。当时一帮男生前呼后拥,还有佳人陪座,高晓松就想:“我什么时候才能变成宋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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