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知否] 知否知否?宋代女人的腰杆硬著呢
也就是說,不論丈夫是否在世,嫁妝的處置權都牢牢地掌握在婦女的手中,丈夫在世可與妻子共同占有此資產,死後不能作為遺產將其分割,全憑婦女做主。

▲《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劇照,遵顧老侯爺遺願,白氏嫁妝盡數歸贰子顧廷燁
在宋代,婦女們除了可以在丈夫死後繼承自己應有的財產,就連改嫁也是拾分普遍的。
提起理學與宋代女性,後人便想起程頤的“只是後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好似在那些老夫子的心中,即使孀婦既孤又貧、無依無靠,也不能再嫁,否則就“失節”。
殊不知提出這句話的程頤在外甥女婿死後曾將外甥女接回家後再嫁他人,侄子遺孀王氏改嫁章氏之子時也並未出面勸阻。
此外,王安石曾因其子王雱精神失常,替兒媳龐氏擇婿而嫁之。范仲淹在其子范純佑死後,親自作主將守寡的兒媳嫁給自己門生王陶;還辦義莊為再嫁婦女提供資金。司馬光亦認為:“夫妻以義合,義絕則離之。 ”

▲《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盛淑蘭劇照,其與孫秀才和離後再嫁
宋代的士大夫們除了允許自家女兒、兒媳改嫁,還利用職權為其他婦女的再嫁提供方便。比如仁宗天聖年間,李若谷知並州時,曾為“贅婿,亡賴委妻去”者立定期限,過期不還者,允許其妻子“更嫁”。宋寧宗開禧元年,夔州路轉運判官范蓀也曾建議:“凡客戶身故,其妻改嫁者,聽其自便,女聽其自嫁。”
其實,在宋代,初創的理學影響力還拾分有限,只有到了明代,朱子的《性理大全》才頒行全國。並且,贰程立足於當時的社會顯示與理論發展所提出的是壹種“女守貞、男滅欲”的男女並重的貞潔觀。
也就是說,他們壹方面強調婦對夫的絕對服從,強調好女不嫁贰男,另壹方面也強調有道德有氣節的男子應潔身自好,尤其不能蓄妓押娼。只是在後來的發展中,“女守貞”被逐漸凸顯,“男滅欲”卻被忽略。
在古代,並不是所有女人都活得憋屈。
參考文獻:
[1]【元】脫脫等:《宋史》,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2]國家圖書館善本金石組編:《宋代石刻文獻全編》,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3年;
[3]趙志琳:《論宋代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地位》,重慶:西南政法大學,2017年;
[4]苗玉勤:《試論宋代婦女的地位及其社會作用》,鄭州:鄭州大學,2005年;
[5]戚良艷:《宋代士人婦女在家庭經濟運營中的作用》,上海:上海師范大學,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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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劇照,遵顧老侯爺遺願,白氏嫁妝盡數歸贰子顧廷燁
在宋代,婦女們除了可以在丈夫死後繼承自己應有的財產,就連改嫁也是拾分普遍的。
提起理學與宋代女性,後人便想起程頤的“只是後世怕寒餓死,故有是說。然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好似在那些老夫子的心中,即使孀婦既孤又貧、無依無靠,也不能再嫁,否則就“失節”。
殊不知提出這句話的程頤在外甥女婿死後曾將外甥女接回家後再嫁他人,侄子遺孀王氏改嫁章氏之子時也並未出面勸阻。
此外,王安石曾因其子王雱精神失常,替兒媳龐氏擇婿而嫁之。范仲淹在其子范純佑死後,親自作主將守寡的兒媳嫁給自己門生王陶;還辦義莊為再嫁婦女提供資金。司馬光亦認為:“夫妻以義合,義絕則離之。 ”
▲《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盛淑蘭劇照,其與孫秀才和離後再嫁
宋代的士大夫們除了允許自家女兒、兒媳改嫁,還利用職權為其他婦女的再嫁提供方便。比如仁宗天聖年間,李若谷知並州時,曾為“贅婿,亡賴委妻去”者立定期限,過期不還者,允許其妻子“更嫁”。宋寧宗開禧元年,夔州路轉運判官范蓀也曾建議:“凡客戶身故,其妻改嫁者,聽其自便,女聽其自嫁。”
其實,在宋代,初創的理學影響力還拾分有限,只有到了明代,朱子的《性理大全》才頒行全國。並且,贰程立足於當時的社會顯示與理論發展所提出的是壹種“女守貞、男滅欲”的男女並重的貞潔觀。
也就是說,他們壹方面強調婦對夫的絕對服從,強調好女不嫁贰男,另壹方面也強調有道德有氣節的男子應潔身自好,尤其不能蓄妓押娼。只是在後來的發展中,“女守貞”被逐漸凸顯,“男滅欲”卻被忽略。
在古代,並不是所有女人都活得憋屈。
參考文獻:
[1]【元】脫脫等:《宋史》,北京:中華書局,1997年;
[2]國家圖書館善本金石組編:《宋代石刻文獻全編》,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3年;
[3]趙志琳:《論宋代女性在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地位》,重慶:西南政法大學,2017年;
[4]苗玉勤:《試論宋代婦女的地位及其社會作用》,鄭州:鄭州大學,2005年;
[5]戚良艷:《宋代士人婦女在家庭經濟運營中的作用》,上海:上海師范大學,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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