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男] 金正男被殺案再開庭 還缺這些證據

朝鮮最高領導人金正恩同父異母兄弟金正男遇害案周壹再度在馬來西亞開庭審訊。如果法庭認定罪名成立,被控的兩名女嫌疑人很可能將面臨死刑。
29歲的段氏香(Doan Thi Huong,越南籍)和25歲的西蒂艾莎(Siti Aisyah,印尼籍)被控於2017年2月13日在吉隆坡機場刺殺金正男。兩人被指在金正男面部噴施毒劑,造成其不久就中毒死亡。美國調查部門稱,作案時使用的VX神經毒劑,屬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材料。
流亡澳門的金正男生前曾多次批評金氏家族在朝鮮的世襲統治。壹些韓國議員表示,也正因為如此,朝鮮獨裁者金正恩曾對這位同胞兄弟發出過追殺令。
西蒂艾莎的辯護律師魏順成(Gooi Soon Seng)周壹(1月22日)當天在庭外向媒體再次抱怨,此案依舊缺乏金正男手機這樣的關鍵證據,對庭審而言是壹大障礙。
馬來西亞檢方稱,金正男手機和私人物品連他的屍體都在謀殺案發現幾天後被遣返回朝鮮。魏順成認為:"我們可以通過手機查明誰向朝鮮人透露了他的行蹤。我們能找到壹些政治線索,這是壹起政治暗殺案件。"
周壹,多名機場技術人員參與聽訊,陳訴述自己如何下載機場攝像機的視頻資料,並將其復制成CD交給有關部門的。這是為了確保視頻資料成為法庭可采納的證據。

去年11月30日舉行的庭審中,法官被告知,金正男被毒殺當天,挎包中帶著拾幾個玻璃小瓶裝的解藥。段氏香的辯護律師之壹沙林則對媒體表示,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說明金正恩的背包裡何以會有解毒藥,因此不應做任何揣測。法庭當時同意辯方律師請求,於明年1月22日,也就是今天,再次開庭。
證據不足?
在之前的庭審中,有化學鑒定師稱,在兩名作案嫌疑人的T恤衫上發現了置金正男於死地的神經毒劑的痕跡,在段氏香的指甲上也發現了VX毒劑。
兩名被告均表示自己無罪。她們壹直堅稱自己受到他人指使利用,以為參與的是壹場搞笑電視節目。其辯護律師稱,兩人在案發後沒有逃離馬來西亞、也沒有扔掉有毒的衣服說明兩人並不了解她們行動的致命性。
西蒂艾莎的辯護律師魏順成說,衣服上有毒劑的痕跡並不足以證明其有罪,因為"就像如果我有刀,也並不意味著我殺了人。他們必須提供更有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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