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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萬以上客戶注意7月1日起你賬戶 | 溫哥華地產中心
   

100萬以上客戶注意7月1日起你賬戶

  這周末除了樂視,還有個大新聞——7月1日開始,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央行等六大部委,全面調查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特別是100萬美元以上的高淨值賬戶將在今年年底完成盡職調查程序。


  此外,7月1日起,個人和機構在金融機構新開賬戶,需在開戶申請書或額外聲明文件裡聲明其稅收居民的身份。從9月起,中國個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100個國家和地區開設的銀行賬戶信息將會主動呈報於中國稅務機關,其中包含眾多投資者熟悉的離岸地以及歐洲國家和地區。

  追稅行動或將鋪天蓋地,在海外投資的高淨值人群們,也要注意相關規則哦。

  5月19日,財政部等六部門發布《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7月1日起,我國境內金融機構將對存款賬戶、托管賬戶、投資機構的股權權益或債權權益以及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或年金合同開展盡職調查。這些賬戶不論金額大小,都應通過盡職調查識別賬戶持有人是否為非居民。中國要求金融機構在2017年年底前對存量個人高淨值賬戶完成盡職調查、2018年年底前對存量個人低淨值賬戶盡職調查。

  

  《管理辦法》規定從今年7月1日開始實行,中國境內金融機構將對在本機構開立的非居民個人和企業賬戶進行識別,收集並報送賬戶相關信息,由國家稅務總局定期與其他國家(地區)稅務主管當局相互交換信息。

  簡單點說,如果你是該在中國交稅的稅收居民,但你的收入儲存在海外賬戶裡,以前中國稅務方面無法知悉,完成不了稅收程序。可是現在,你能被海外那家銀行識別為中國的稅收居民了,它將會把你的信息轉交給了中國稅務方面,你就必須得按照中國方面的規定上交稅收了。

  同樣的道理,如果是你是外籍華人、外國永久居留權取得者,或者在境外停留超過壹定時間的華僑,根據所在國(地區)法律已經構成當地稅收居民,你儲存在中國的收入也會被中國方面告知當地稅務機構。

  連瑞士政府也公開聲明支持,壹向以絕對保密為傳統的瑞士銀行,將在符合標准的情況下,提交國外客戶的賬戶信息。

  這樣互通有無,偷稅漏稅、資本外流就不再可能了。

  中國人的海外資產該如何應對?

  此次《管理辦法》主要對在中國境內開立賬戶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影響較大。

  這裡所稱非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和企業(包括其他組織),但不包括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所在地政府認可和監管的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構。?

  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在開立金融賬戶時,需要詳細填寫賬戶持有人或控制人的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包括姓名(名稱)、現居地址、稅收居民國(地區)、居民國(地區)納稅人識別號、出生地、出生日期等信息,並應確保信息真實、准確。

  上述信息報送到相關部門後,由國家稅務總局按照我國對外簽訂的協議交換給賬戶持有人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

  也就是說,屬於稅收居民的個人和企業,賬戶信息並不會被保送和交換。

  總的來說,這條規則不難懂,就是各國之間稅務信息互通有無嘛……那具體到我們每個人的生活中,又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呢?中國人的海外資產又該如何應對?

  

  

  

  

  

  

  

  

  


  

  

  100萬美金以上高淨值賬戶先被查

  當然,面對大規模非居民盡調這樣壹個浩大的工程,中國稅務方面也要壹步壹步來。

  按照賬戶總額的不同,2017年12月31日前,金融機構將完成對存量個人高淨值賬戶(截至2016年12月31日金融賬戶加總余額超過100萬美元)的盡職調查,並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存量個人低淨值賬戶和全部存量機構賬戶的盡職調查。

  盡職調查時間表:

  

  

  那麼,對於查到的涉稅信息怎樣交換呢?

  首先由壹國(地區)金融機構通過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另壹國(地區)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在該機構開立的賬戶;按年向金融機構所在國(地區)主管部門報送上述賬戶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賬號、余額、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該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與賬戶持有人的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開展信息交換;最終實現各國(地區)對跨境稅源的有效監管。

  大概率與中國進行“信息互換”的國家(地區):

  

  預計未來將有更多國家(地區)納入信息交換,提高稅收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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