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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叔”康有为和“房奴”蔡元培 | 温哥华地产中心
   

“房叔”康有为和“房奴”蔡元培

  中国人有所谓的安居乐业和安土重迁,一个人如果发达了十有八九是要买房置地的,有了房产,也就有了定力。中国人对房子和土地的热爱是几千年来的基因沉淀,但是房产真正成为频繁交易的资产,也就是说不仅仅是用来住的,还是作为一种资产持有的,还要等到中国的近代化开始以后。


  根据历史学者唐博的研究,清代中期以来的近代化浪潮,推动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在沿海一些通商口岸出现了近代意义上的早期房地产概念。也就是说,我们住了几千年的房屋,在城市化的浪潮中进入了市场的流通领域后,成为获取超额利润的载体。从理论上说,在中国的城市化过程中,你越早进入这个领域持有物业,你就越有可能成为房地产红利的获得者。

  读民国史,从持有房地产物业出发,有两个人物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个是康有为,一个是蔡元培。他们都曾拥有丰厚的收入,但在如何处理财富,在对待房地产物业方面,他们是截然不同的态度,这也就导致了他们不同的生活状态和结局。用今天的话说,康有为和蔡元培应该分别叫“房叔”和“房奴”。

  康有为:谋家有术康有为在历史上留名是因为一手操办了清末的维新运动,从事业上说,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从百日维新到后来的保皇,从来没有得到主流社会的认可。但从积累家业来说,他的“成功”却超越了不少人的想象。学者余世存对他的评价是“谋国不成,谋家有成”,可谓一针见血。

  

  | 徐悲鸿为康有为所作的画

  康有为对待商业是积极的,1888维新失败后,康有为逃到海外就建立起了“保救大清皇帝公司”,也就是我们说的“保皇会”,入会者,都需要交纳2元的会费,用作宣传、通讯、办报的资本,并集资开矿,兴办工商企业。从此康有为有了巨大的资源,可以在商场上驰骋。在地产上小试牛刀是在他1906年访问墨西哥的时候。当时他带着各地华侨给他的捐款,本来是准备到墨西哥投资银行的,但当时墨西哥城正在筹款修筑有轨电车,康有为看到了有轨电车经过的地方土地的升值机会,大量购置电车轨道经过之处的地产,不久,这些地价就上扬了好几倍,最终这一投资得到十多万银圆(墨洋)的赢利。

  1913年56岁的康有为因母亲去世结束了15年的流亡生涯回国,此时国内革命风起云涌,他作为一个保皇党已经落伍了,但他在自家的理财方面却大展身手。


  在广东士绅邓华熙等人的联名请求下,民国广东政府将被清朝抄没的康氏家产并加发官产还给了康有为。

  由于康有为时常辗转于上海广州,上海在一战期间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快速发展的刺激下,开始呈现国际大都市的欣欣向荣气象,商人的嗅觉比一般人敏锐,康有为也看到了上海房地产升值的巨大潜力。资本贵在积累与增长,康有为非常清楚这一点。1916年,康有为决定定居上海,他卖掉了广州的房产,在上海买入地皮。这笔投资颇具眼光,没过多久,上海的地皮飞涨,康有为大赚一笔。接着他又投资交通干线附近的房产,依然获利颇丰。

  1921年,64岁的康有为在上海愚园路自购地皮10亩,建造了一座中西合璧的花园豪宅,取名“游存庐”,内外富丽豪华,即通称的康公馆。此后,康有为的房地产投资开始走出上海,游走在全国各地有升值空间的城市。除了康公馆在市区,他还在上海郊区杨树浦建“莹园”,在杭州建“一天园”,在青岛买“天游园”,这三座别墅,据说占地分别为15亩、30亩、9亩。其中“莹园”建成后便卖给别人,属于短线投资项目。当时的上海、杭州、青岛人满为患、寸土寸金,房价遥遥领先于其他大城市,投资这些城市的房产,让康有为成为名副其实的“房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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