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ning: session_start(): open(/var/www/vhosts/vandaily.com/php_session/sess_c6937d1034116832b0a02462bab6b001, O_RDWR) failed: No space left on device (28) in /var/www/vhosts/vandaily.com/httpdocs/includes/session_new.php on line 34
官员下海无异于让虎入羊群(图) | 温哥华地产中心
   

官员下海无异于让虎入羊群(图)

  在美国这样机制非常完善的国家,为了限制政府官员与企业勾结,尚且有「玻璃转门」制度。对此不做赘述,不知道的朋友可以去网上查。在中国,面对官员下海,应该有更加严格的玻璃门制度,甚至是水泥门、钢筋门。


  我总体的意见是:对于官员下海,不禁止,但要限制。尤其要有针对性限制------在下海后的几年时间里,药监局的官员不得进入医疗系统的企业,发改委官员不得进入实行审批制的企业,证监会的官员终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公检法人员不得担任律师....

  郭学明建议:对主动下海者应给一段过渡期,如1年或2年照发工资,让他们有时间做出选择;对创业者还应当免几年税----对此我是同意的。但角度不同。郭学明认为那是「照顾」下海官员,而我认为应该「限制」下海官员,留出一段时间,要求公务员必须待在家里,不得去企业谋职,也不得私下做顾问。期间工资照发。

  也就是说,宁愿用纳税人的钱养他们几年,也不能让他们去加大不公平竞争。

  为了维护规则的公平,下海官员必须付出时间代价,纳税人也只能承担一些经济成本。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还没人说话啊,我想来说几句
上一页12下一页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推荐:

    意见

    当前评论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欢迎您发表您的看法。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 *: 
    安全校验码 *: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Copyright © 温哥华网, all rights are reserved.

    温哥华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