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福劍] 畢福劍被陷害?知情人揭密飯局真相
4月8日張清在其微博發聲明:
壹、本人不認識畢福劍,也沒和畢福劍吃過飯;
贰、作為中國最著名央視主持人之壹的畢福劍無論在公開場合和私人宴會上辱罵毛主席、詆毀共產黨、詆毀解放軍的言論是危害極大的。
叁、錄像中的白人男子象某國大使人員。畢福劍攜帶外事助理的原因?
反正誰拍的現在也沒弄清楚,但是事件就在微博上炸開了鍋,微博上正反兩方態度兼具,有人認為這是壹種名人負面影響力的表現,也是壹種不尊重偉人的態度。
互聯網時代,輿論對名人的窺探無孔不入,這大大提高了名人謹言慎行的必要性。各種社會名流的私下言行被曝光到互聯網上,在全世界都已屢見不鮮,這種時候畢這樣的名人還在飯桌上眉飛色舞戲謔智取威虎山的解放軍,對毛澤東說嚴重不敬之語,導致轟動性視頻流到網上,他自己應負很大責任。
互聯網時代的輿論有其自身規律和特點,它可以截取名人言行的壹個片段,對其意義做難以置信的放大,導致不可思議的後果。畢福劍風波可謂最新殷鑒。
值得壹提的是,智取威虎山是關於中國革命時代最著名的故事之壹。由於解放軍在林海雪原裡打的是土匪,而非傳統意義上的“內戰”,近年的意識形態之爭也沒敢碰它。那個故事的可歌可泣和喜聞樂見幾經洗禮,新版電影《智取威虎山》大獲票房成功,是公眾對它價值肯定的最新證明。
視頻中畢福劍的唱評即使只是為了逗樂,也不能不說是低俗的。他當時身處的那個小環境以歪曲、貶損英雄故事為樂,並且看來得到他的迎合,這對公眾蠻意外的。如果說畢的真實價值觀就是那段唱評所體現的那樣,那麼公眾的失望應當說是正常的。
也有言論持其他觀點:不必對畢福劍的言論上綱上線
如果不是被人拍下,並發布在網上,畢姥爺也許不會經受這般輿論的炙烤。聚會的餐桌上,本身就是壹個相對私密的空間,尤其是親朋好友之間基於彼此的信任,往往並不設防。
我們都有這樣壹個生活體驗:在聚會上,熟知誰平時幽默詼諧,壹般都會推薦他來個“說學逗唱”調動氣氛。畢福劍,壹個以娛樂大眾為業的著名主持人,在這樣的場合下,要他展示才藝是再正常不過的。既然是聚會,自然是開心為主,加上酒精的催發,玩笑過頭是常有的事。
言論自由作為憲法保護之下的壹項基本權利,我們就有議論政治及公共事務不受幹涉的自由。當然,這種自由也是有邊界的,主要是指個體的行為,如果個體的言論沒有產生直接的社會危害,壹般也不宜使用不正當的外部幹預。
我們私密下的談話,各種表達的都有可能呈現,包括反對、批駁奉為神明的歷史人物,這些在私密場合下的觀點表達,充其量也就是屬於那種你知我知天知地知范圍的。
當然,如果出現“清楚與現存的危險”情況,法律才可能進行幹預。餐桌上的嬉笑怒罵,完全不必過敏,乃至上綱上線。即使不贊成對方觀點,或者是不當的言論,但未經許可進行大眾傳播,傷害的不僅是相互間的情感,最終銷蝕的社會的言論自由,造成人人自危。
肆意傳播私密言論只會造成人人自危在這個人人都是“攝像機”、“麥克風”的時代,任何壹個人都可能暴露在大眾傳播的審視之下,這時就更要強調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的區分。
“任何人均享有私生活受到尊重的權利。”應該成為社會的共識,私人間基於信任的談話得到保護,也是在維護社會整體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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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本人不認識畢福劍,也沒和畢福劍吃過飯;
贰、作為中國最著名央視主持人之壹的畢福劍無論在公開場合和私人宴會上辱罵毛主席、詆毀共產黨、詆毀解放軍的言論是危害極大的。
叁、錄像中的白人男子象某國大使人員。畢福劍攜帶外事助理的原因?
反正誰拍的現在也沒弄清楚,但是事件就在微博上炸開了鍋,微博上正反兩方態度兼具,有人認為這是壹種名人負面影響力的表現,也是壹種不尊重偉人的態度。
互聯網時代,輿論對名人的窺探無孔不入,這大大提高了名人謹言慎行的必要性。各種社會名流的私下言行被曝光到互聯網上,在全世界都已屢見不鮮,這種時候畢這樣的名人還在飯桌上眉飛色舞戲謔智取威虎山的解放軍,對毛澤東說嚴重不敬之語,導致轟動性視頻流到網上,他自己應負很大責任。
互聯網時代的輿論有其自身規律和特點,它可以截取名人言行的壹個片段,對其意義做難以置信的放大,導致不可思議的後果。畢福劍風波可謂最新殷鑒。
值得壹提的是,智取威虎山是關於中國革命時代最著名的故事之壹。由於解放軍在林海雪原裡打的是土匪,而非傳統意義上的“內戰”,近年的意識形態之爭也沒敢碰它。那個故事的可歌可泣和喜聞樂見幾經洗禮,新版電影《智取威虎山》大獲票房成功,是公眾對它價值肯定的最新證明。
視頻中畢福劍的唱評即使只是為了逗樂,也不能不說是低俗的。他當時身處的那個小環境以歪曲、貶損英雄故事為樂,並且看來得到他的迎合,這對公眾蠻意外的。如果說畢的真實價值觀就是那段唱評所體現的那樣,那麼公眾的失望應當說是正常的。
也有言論持其他觀點:不必對畢福劍的言論上綱上線
如果不是被人拍下,並發布在網上,畢姥爺也許不會經受這般輿論的炙烤。聚會的餐桌上,本身就是壹個相對私密的空間,尤其是親朋好友之間基於彼此的信任,往往並不設防。
我們都有這樣壹個生活體驗:在聚會上,熟知誰平時幽默詼諧,壹般都會推薦他來個“說學逗唱”調動氣氛。畢福劍,壹個以娛樂大眾為業的著名主持人,在這樣的場合下,要他展示才藝是再正常不過的。既然是聚會,自然是開心為主,加上酒精的催發,玩笑過頭是常有的事。
言論自由作為憲法保護之下的壹項基本權利,我們就有議論政治及公共事務不受幹涉的自由。當然,這種自由也是有邊界的,主要是指個體的行為,如果個體的言論沒有產生直接的社會危害,壹般也不宜使用不正當的外部幹預。
我們私密下的談話,各種表達的都有可能呈現,包括反對、批駁奉為神明的歷史人物,這些在私密場合下的觀點表達,充其量也就是屬於那種你知我知天知地知范圍的。
當然,如果出現“清楚與現存的危險”情況,法律才可能進行幹預。餐桌上的嬉笑怒罵,完全不必過敏,乃至上綱上線。即使不贊成對方觀點,或者是不當的言論,但未經許可進行大眾傳播,傷害的不僅是相互間的情感,最終銷蝕的社會的言論自由,造成人人自危。
肆意傳播私密言論只會造成人人自危在這個人人都是“攝像機”、“麥克風”的時代,任何壹個人都可能暴露在大眾傳播的審視之下,這時就更要強調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的區分。
“任何人均享有私生活受到尊重的權利。”應該成為社會的共識,私人間基於信任的談話得到保護,也是在維護社會整體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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