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强制节育30年 计划生育害苦多少人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泌尿科主任魏鸿蔼也指出,在他的病人中有20%-30%结扎后会出现痛性结节,这些病人由于泻精时出现疼痛感而影响正常的性生活。
血肿和伤口感染作为输精管切除术后最常见的近期后遗症,发病率尚无确切结论,有的说低于1%和2%,但有的也说高至4%和6%。但可以证实的是,输精管切除术手术后近期(2 年内)输精管切除男子罹患泌尿生殖道感染或炎症的风险是未切除男子的1.5~2.5 倍(刘小章《输精管绝育术后后遗症与远期安全性》)。
(二)绝育手术让有些男性失去性福和劳动能力
统计表明,全世界6200多万例男性绝育手术中,中国占3200万例,但这3200万例结扎的男性当中,占95%都是被强制结扎的。由于传统观念和保存家庭劳力等原因,男性的结扎人数要远远低于女性,但被结扎男性身心所受的折磨却一点也不少,比如:
从重庆来深圳的打工者黎邦华于2005 年5月被居委会被强迫结扎留病根,丢饭碗失性福,甚至工作都不能做了(《男子被强迫结扎留病根丢饭碗失“性福”》2007年12 月24 日)。
清涧县石咀驿枣林子沟村村民吴宏业1973年8月20日做了结扎手术后,他感觉腰部疼痛且浑身乏力,小腹一直伴有疼痛。1978年,清涧县医院对吴宏业的诊断结果是“扎管后神经管能症”。老吴说,结扎手术后,他就基本不能做重活,后曾经营过一个小卖部,辗转到现在,他只能蜷缩在榆林城区的一个角落里,和妻子一起以收破烂为生。(《榆林晚报》2012年5月14日)
类似的事件也是不胜枚举,当然,同女性的后遗症一样,男性有多少人结扎后出现后遗症,也是计生部门的禁区,数据同样是个谜。
三、强制执行让害人的政策大行其道
为了推行天怒人怨的强制节育,计生部门协同政府想尽办法对老百姓进行围追堵截,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为了贯彻“计划生育国策”,政府主要采用的强制手段有:
(一)政府:投入巨额人力物力,实行“一票否决制”
政府为强制实行计划生育,投入了巨额人力物力,仅人力一项,据报道,“截至2005年底,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共有工作人员5087万。其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公务员有1048万人。此外,全国还有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干部1142万人,兼职干部5727万人……”如此庞大的利益相关集团,也正是阻碍“放开二胎”民意呼唤的最大阻力。
在管理方面,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央政府明确提出计划生育要由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地方官无论其他方面表现多么优秀,只要当地出生人口数量超标,就会受处罚,处罚包括扣发工资、奖金和福利,威胁免职和降职,断绝晋升之路。这套办法极具效力,逼迫党政干部为完成计划生育目标不得不无所不用其极。
为了方便管理,有些实现计生办竟荒唐到直接向各乡镇下达人流指标,曹锦清在河南调研时就听村支书说到了这种事情:“从1992年开始,市、县计生办还制定一项新的规定:各村每年按全部育龄妇女(从新婚到49岁)的2%比例,送到县卫生院进行流产。这个指标定得莫名其妙。各村超计划怀孕的人数各不相同,同村各年超计划怀孕的人数也不一样。按这个指标,我村每年得送2名孕妇去做流产手术。前年,我村只有一名妇女超计划怀孕,按指标还缺一名,结果只得到邻村去‘借’,实际上是出钱去‘买’的。去年我村没有超计划怀孕的,听说县卫生院有专门出售‘流产证明’的,每份证明一七八百元。我们只得花钱买了两张‘证明’。为了完成这一指标,看来我们还得每年安排两名妇女超计划怀孕了,你说荒唐不荒唐。”(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P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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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血肿和伤口感染作为输精管切除术后最常见的近期后遗症,发病率尚无确切结论,有的说低于1%和2%,但有的也说高至4%和6%。但可以证实的是,输精管切除术手术后近期(2 年内)输精管切除男子罹患泌尿生殖道感染或炎症的风险是未切除男子的1.5~2.5 倍(刘小章《输精管绝育术后后遗症与远期安全性》)。
(二)绝育手术让有些男性失去性福和劳动能力
统计表明,全世界6200多万例男性绝育手术中,中国占3200万例,但这3200万例结扎的男性当中,占95%都是被强制结扎的。由于传统观念和保存家庭劳力等原因,男性的结扎人数要远远低于女性,但被结扎男性身心所受的折磨却一点也不少,比如:
从重庆来深圳的打工者黎邦华于2005 年5月被居委会被强迫结扎留病根,丢饭碗失性福,甚至工作都不能做了(《男子被强迫结扎留病根丢饭碗失“性福”》2007年12 月24 日)。
清涧县石咀驿枣林子沟村村民吴宏业1973年8月20日做了结扎手术后,他感觉腰部疼痛且浑身乏力,小腹一直伴有疼痛。1978年,清涧县医院对吴宏业的诊断结果是“扎管后神经管能症”。老吴说,结扎手术后,他就基本不能做重活,后曾经营过一个小卖部,辗转到现在,他只能蜷缩在榆林城区的一个角落里,和妻子一起以收破烂为生。(《榆林晚报》2012年5月14日)
类似的事件也是不胜枚举,当然,同女性的后遗症一样,男性有多少人结扎后出现后遗症,也是计生部门的禁区,数据同样是个谜。
三、强制执行让害人的政策大行其道
为了推行天怒人怨的强制节育,计生部门协同政府想尽办法对老百姓进行围追堵截,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为了贯彻“计划生育国策”,政府主要采用的强制手段有:
(一)政府:投入巨额人力物力,实行“一票否决制”
政府为强制实行计划生育,投入了巨额人力物力,仅人力一项,据报道,“截至2005年底,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共有工作人员5087万。其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公务员有1048万人。此外,全国还有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干部1142万人,兼职干部5727万人……”如此庞大的利益相关集团,也正是阻碍“放开二胎”民意呼唤的最大阻力。
在管理方面,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央政府明确提出计划生育要由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地方官无论其他方面表现多么优秀,只要当地出生人口数量超标,就会受处罚,处罚包括扣发工资、奖金和福利,威胁免职和降职,断绝晋升之路。这套办法极具效力,逼迫党政干部为完成计划生育目标不得不无所不用其极。
为了方便管理,有些实现计生办竟荒唐到直接向各乡镇下达人流指标,曹锦清在河南调研时就听村支书说到了这种事情:“从1992年开始,市、县计生办还制定一项新的规定:各村每年按全部育龄妇女(从新婚到49岁)的2%比例,送到县卫生院进行流产。这个指标定得莫名其妙。各村超计划怀孕的人数各不相同,同村各年超计划怀孕的人数也不一样。按这个指标,我村每年得送2名孕妇去做流产手术。前年,我村只有一名妇女超计划怀孕,按指标还缺一名,结果只得到邻村去‘借’,实际上是出钱去‘买’的。去年我村没有超计划怀孕的,听说县卫生院有专门出售‘流产证明’的,每份证明一七八百元。我们只得花钱买了两张‘证明’。为了完成这一指标,看来我们还得每年安排两名妇女超计划怀孕了,你说荒唐不荒唐。”(曹锦清《黄河边的中国》P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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