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强制节育30年 计划生育害苦多少人
面对计划生育这一刚性的政治路线,忍受节育手术后遗症痛苦的妇女处境如何呢?她们中间的绝多数人选择了默默承受,即便有人想维权,不但要受到计生干部的威逼,而且面对国策法院支持其维权行为的可能性也不大,胜诉极少。
首先,绝大多数人都是自己买点消炎药吃、或者去当地小医院打点消炎针,不怎么疼时就不管它,如果不怎么严重谁也不愿意告诉其他人,毕竟是隐私,总是觉得说不出口:
某妇女甲,今年56岁,“当初政府要我做手术,干部一天上几次门,并且承诺出现后遗症政府包养终身;如今节育手术做完了,留下后遗症生不如死,干部见了面都躲着走,向政府要点钱治病,就像叫花子讨饭一样难,自己也不愿意再去丢那个人,有时觉得委屈,就一个人偷偷躲起来哭,哭完心理就不委屈了,继续忍受,活到哪天是哪天。” (孔星星《成就背后的代价——农村妇女节育手术后遗症群体生存样态研究》)
其次,有部分后遗症患者因为想维权而时常受到当地计生干部的威胁和利诱,面对强势的权力部门,她们没有办法,只能选择沉默。
某妇女乙,本已采用上环节育措施……后在村妇联主任的哄骗下来到“镇计生部门专门制定的卫生院”做了“完全取环”并结扎绝育手术.此后经常感到小腹莫名的疼痛……肚子却鼓得越来越大,并且无法进行房事。在当时闭塞的农村,妇女身上的隐私之痛羞于说出口,也得不到丈夫的理解……后来到市里大医院去一检查……结果自己子宫里居然有一个长达15公分的钢丝T形避孕环。在避孕环的长期影响下,一个足球大小的血瘤把避孕环紧紧地包裹在里面,老实巴交乙的不敢相信这是事实,因为十年前自己被告知已经“完全取环”术。后又到省院检查,原来是她当时取环结扎手术时,负责手术的医生没有将避孕环完全取出来……巨大的血瘤长期压迫子宫和卵巢,已使两个器官严重坏死,失去功能,医生取出避孕环血瘤的同时,无奈地将乙的子宫和卵巢一并切除。遭受到巨大伤害的乙,一怒将镇计生办、和当时主刀医生告上法庭。2005年5月11日,当天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前,乙一家人竞遭受黑社会势力的威胁与恐吓,这些人扬言如不撤诉,就要把她的两个孩子“搞掉”。出庭的法官也以鄙视的态度用冷血的话语“调解”原告:“你一个农民既不懂法律,又没有钱打官司,吃亏是肯定的,自认倒霉吧,为了你全家人好,趁早撤诉,放弃算了。” ……一想到孩子还小,婆婆和丈夫苦苦哀求乙为孩子不要告了,同时乙自己也感觉担惊害怕,怕得再也不敢进法院大门了。
妇女丙,1998年9月,丙在生育两个女孩后施行绝育手术。一天丙在田间干活,便在村妇联主任的安排下替外逃弟媳到村委会应付上级秋季检查“计划外怀孕”整治活动。没想到负责检查的计生干部仅仅凭其腹部稍微隆起,就判定丙再次怀孕,即刻被拉上计生巡逻车带到镇计生服务站施行“刮宫术”。术后一肚子委屈的丙出现例假不停,后来甚至绝经,伴随腹部隐痛,又不知道该向何人诉说,疼得厉害就躺下睡觉。直到2003年7月30日下午,丙肚子突然疼得厉害,再也忍受不了疼痛,由其丈夫带往镇卫生院求诊。医生诊断的结果是:子宫内肌瘤、内膜炎膜、轻度贫血……后又去市人民医院,被医生确诊为“左侧卵巢坏死,子宫肌瘤”。医生建议摘除卵巢并切除部分子宫。同年8月23日,实施手术后丙出了院。丙找计划生育服务站索赔,由于“刮宫术”档案记录的是弟媳的名字,服务站拒绝赔偿,回到村里找妇联主任作证,妇联主任也断然拒绝,丙月告到法院,法院也并没有维护丙的权益。(孔星星《成就背后的代价——农村妇女节育手术后遗症群体生存样态研究》)
当然,也有极少数的幸运者得到了法律的支持: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好新闻没人评论怎么行,我来说几句
首先,绝大多数人都是自己买点消炎药吃、或者去当地小医院打点消炎针,不怎么疼时就不管它,如果不怎么严重谁也不愿意告诉其他人,毕竟是隐私,总是觉得说不出口:
某妇女甲,今年56岁,“当初政府要我做手术,干部一天上几次门,并且承诺出现后遗症政府包养终身;如今节育手术做完了,留下后遗症生不如死,干部见了面都躲着走,向政府要点钱治病,就像叫花子讨饭一样难,自己也不愿意再去丢那个人,有时觉得委屈,就一个人偷偷躲起来哭,哭完心理就不委屈了,继续忍受,活到哪天是哪天。” (孔星星《成就背后的代价——农村妇女节育手术后遗症群体生存样态研究》)
其次,有部分后遗症患者因为想维权而时常受到当地计生干部的威胁和利诱,面对强势的权力部门,她们没有办法,只能选择沉默。
某妇女乙,本已采用上环节育措施……后在村妇联主任的哄骗下来到“镇计生部门专门制定的卫生院”做了“完全取环”并结扎绝育手术.此后经常感到小腹莫名的疼痛……肚子却鼓得越来越大,并且无法进行房事。在当时闭塞的农村,妇女身上的隐私之痛羞于说出口,也得不到丈夫的理解……后来到市里大医院去一检查……结果自己子宫里居然有一个长达15公分的钢丝T形避孕环。在避孕环的长期影响下,一个足球大小的血瘤把避孕环紧紧地包裹在里面,老实巴交乙的不敢相信这是事实,因为十年前自己被告知已经“完全取环”术。后又到省院检查,原来是她当时取环结扎手术时,负责手术的医生没有将避孕环完全取出来……巨大的血瘤长期压迫子宫和卵巢,已使两个器官严重坏死,失去功能,医生取出避孕环血瘤的同时,无奈地将乙的子宫和卵巢一并切除。遭受到巨大伤害的乙,一怒将镇计生办、和当时主刀医生告上法庭。2005年5月11日,当天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前,乙一家人竞遭受黑社会势力的威胁与恐吓,这些人扬言如不撤诉,就要把她的两个孩子“搞掉”。出庭的法官也以鄙视的态度用冷血的话语“调解”原告:“你一个农民既不懂法律,又没有钱打官司,吃亏是肯定的,自认倒霉吧,为了你全家人好,趁早撤诉,放弃算了。” ……一想到孩子还小,婆婆和丈夫苦苦哀求乙为孩子不要告了,同时乙自己也感觉担惊害怕,怕得再也不敢进法院大门了。
妇女丙,1998年9月,丙在生育两个女孩后施行绝育手术。一天丙在田间干活,便在村妇联主任的安排下替外逃弟媳到村委会应付上级秋季检查“计划外怀孕”整治活动。没想到负责检查的计生干部仅仅凭其腹部稍微隆起,就判定丙再次怀孕,即刻被拉上计生巡逻车带到镇计生服务站施行“刮宫术”。术后一肚子委屈的丙出现例假不停,后来甚至绝经,伴随腹部隐痛,又不知道该向何人诉说,疼得厉害就躺下睡觉。直到2003年7月30日下午,丙肚子突然疼得厉害,再也忍受不了疼痛,由其丈夫带往镇卫生院求诊。医生诊断的结果是:子宫内肌瘤、内膜炎膜、轻度贫血……后又去市人民医院,被医生确诊为“左侧卵巢坏死,子宫肌瘤”。医生建议摘除卵巢并切除部分子宫。同年8月23日,实施手术后丙出了院。丙找计划生育服务站索赔,由于“刮宫术”档案记录的是弟媳的名字,服务站拒绝赔偿,回到村里找妇联主任作证,妇联主任也断然拒绝,丙月告到法院,法院也并没有维护丙的权益。(孔星星《成就背后的代价——农村妇女节育手术后遗症群体生存样态研究》)
当然,也有极少数的幸运者得到了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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