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国际关系中的双重身份
朝贡体系下的中国是“强互惠国”
然而,如果中国仅满足于此,还是不够的。因为中国不仅是一个普通的民族国家。尽管朝贡制度已成过去,但我们不能否定它曾经起到的正面作用。首先它维护了体系之内国际秩序的有序和稳定。中央王国向周边国家提供安全和公正的公共服务。它并不利用其地位扩展领土。它帮助藩属国抵御侵略,甚至帮助它们复国。如明朝帮助朝鲜复国。当日本吞并琉球时,琉球王室成员也曾请求清朝政府出兵相助。中日甲午战争起因于中国对朝鲜的援助。第二,中央王国对藩属国的册封是该国政府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之一。第三,朝贡制度是各国间贸易关系所借用的政治外壳,促进了贸易发展。第四,以儒家为主流的文化传统通过这一体系逐渐形成体系内国家的文化共识,从而奠定国际关系的共同价值标准。
在朝贡体系下,没有如西方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剥夺关系,中央王国并不利用藩属国称臣而获取经济上的利益。藩属国的进贡多具有象征意义,中央王国遵循的原则是厚往薄来。进贡和还贡已经成为一种仪式化的政治关系。这种仪式化的象征意义甚至达到了极致,即有些所谓的“朝贡国”在上百年间只朝贡过一次。然而,这也并不是没有意义。即使不存在天朝上国与名义潘属国之间的宗潘关系,至少形成了一种和平关系。明代曾有“不征之国”,实际上我们也从未听说,不是“不征之国”的朝贡国家遭到过中国的征伐。在这种体系下,国与国之间相对和平。虽然不时有国与国之间的局部战争与摩擦,但不曾出现连年不断的大规模国家间战争,也不会有国家集团之间的军事对抗。
反观近代以来的民族国家体系,实际上是一个失败的国际体系。正如一个只有众多的个人而没有政府的社会一样,一个只有众多民族国家而没有世界政府的世界,不能成为一个和平与稳定的世界。这是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平等的个人或国家之间的冲突可以通过谈判解决,但总有“个人主义失灵”的时候,在这时双方都认为对方的出价达不到自己的底线,又不能一走了之,从而使谈判陷入疆局。在这时,只能动用武力。如果争端最终要由武力解决,则民族国家间的竞争就是一种武力竞争。这正是尤其是近代以来发生的事情。短短几百年,人类的武器已经从大刀长矛发展到了核武器。这还不算完,还有太空武器和基因武器等等在开发。
在传统世界中,结束这种战国状态有一个途径,就是一个强大帝国通过武力统一世界。然而,这在已经有了核武器的今天已不可行。因为一场核战争是没有胜利者的,结果只能是人类的毁灭。因此,通向世界永久和平之路必须是和平的。这又如何可能呢?我们可以想一想,一个社会是如何形成的。实际上,尽管我们强调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但并不意味着他们都有同样的道德水准。虽然多次重复博弈可以促进合作,但总还有不合作的情形。人们之间之所以可以有较高的合作机率,是因为人群中有这样一种人,他们意识到合作对大家都有好处,从而自觉地促成合作,甚至不惜损害自己的部分利益。这如同桑塔费学派所说的“强互惠者”那样。该学派的仿真模型给了我们这样一个结论,如果没有强互惠者,社会就会崩溃。
从而,我们就知道,达致一个和平与稳定的世界,也需要类似的“强互惠国”。这个国家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向往世界永久和平的道德自觉,一是具有较大国家规模与实力。如同人群中有君子或文化精英一样,这样的国家应是一个君子国,其主流文化清醒地看到民族国家间的武力竞争最终会导致人类毁灭,而走向永久和平才是全世界皆大欢喜之途。为达此目的,该国必须用自己的力量推动新的国际规则的施行,这一规则就是不再把武力作为解决争端的最后手段。但要这样做,其规模和实力应该是较大的。这是因为,如果没有实力,就不能制止别的国家采用武力解决争端。
尽管康德的“人类可以打出一个世界和平来”的期望是错误的,但他设想的“一个强大而开明的民族”作为“和平联盟”的“中心点”(“永久和平论”,载《历史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96,第113页)则是可操作的。类似地,我也曾提出过“天下主义中心”的概念(盛洪,“终结核达尔文主义”,《权衡》,2006年第4期)。那么谁有资格作天下主义中心呢?从国家规模与实力来看,美国显然是首选。然而,从道德自觉的条件看,又显然不够格。虽然美国有关于国际事务的理想主义传统,如在威尔逊总统时期和奥巴马总统的早期,但理想主义从来没有成为美国对外政策的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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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果中国仅满足于此,还是不够的。因为中国不仅是一个普通的民族国家。尽管朝贡制度已成过去,但我们不能否定它曾经起到的正面作用。首先它维护了体系之内国际秩序的有序和稳定。中央王国向周边国家提供安全和公正的公共服务。它并不利用其地位扩展领土。它帮助藩属国抵御侵略,甚至帮助它们复国。如明朝帮助朝鲜复国。当日本吞并琉球时,琉球王室成员也曾请求清朝政府出兵相助。中日甲午战争起因于中国对朝鲜的援助。第二,中央王国对藩属国的册封是该国政府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之一。第三,朝贡制度是各国间贸易关系所借用的政治外壳,促进了贸易发展。第四,以儒家为主流的文化传统通过这一体系逐渐形成体系内国家的文化共识,从而奠定国际关系的共同价值标准。
在朝贡体系下,没有如西方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剥夺关系,中央王国并不利用藩属国称臣而获取经济上的利益。藩属国的进贡多具有象征意义,中央王国遵循的原则是厚往薄来。进贡和还贡已经成为一种仪式化的政治关系。这种仪式化的象征意义甚至达到了极致,即有些所谓的“朝贡国”在上百年间只朝贡过一次。然而,这也并不是没有意义。即使不存在天朝上国与名义潘属国之间的宗潘关系,至少形成了一种和平关系。明代曾有“不征之国”,实际上我们也从未听说,不是“不征之国”的朝贡国家遭到过中国的征伐。在这种体系下,国与国之间相对和平。虽然不时有国与国之间的局部战争与摩擦,但不曾出现连年不断的大规模国家间战争,也不会有国家集团之间的军事对抗。
反观近代以来的民族国家体系,实际上是一个失败的国际体系。正如一个只有众多的个人而没有政府的社会一样,一个只有众多民族国家而没有世界政府的世界,不能成为一个和平与稳定的世界。这是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平等的个人或国家之间的冲突可以通过谈判解决,但总有“个人主义失灵”的时候,在这时双方都认为对方的出价达不到自己的底线,又不能一走了之,从而使谈判陷入疆局。在这时,只能动用武力。如果争端最终要由武力解决,则民族国家间的竞争就是一种武力竞争。这正是尤其是近代以来发生的事情。短短几百年,人类的武器已经从大刀长矛发展到了核武器。这还不算完,还有太空武器和基因武器等等在开发。
在传统世界中,结束这种战国状态有一个途径,就是一个强大帝国通过武力统一世界。然而,这在已经有了核武器的今天已不可行。因为一场核战争是没有胜利者的,结果只能是人类的毁灭。因此,通向世界永久和平之路必须是和平的。这又如何可能呢?我们可以想一想,一个社会是如何形成的。实际上,尽管我们强调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但并不意味着他们都有同样的道德水准。虽然多次重复博弈可以促进合作,但总还有不合作的情形。人们之间之所以可以有较高的合作机率,是因为人群中有这样一种人,他们意识到合作对大家都有好处,从而自觉地促成合作,甚至不惜损害自己的部分利益。这如同桑塔费学派所说的“强互惠者”那样。该学派的仿真模型给了我们这样一个结论,如果没有强互惠者,社会就会崩溃。
从而,我们就知道,达致一个和平与稳定的世界,也需要类似的“强互惠国”。这个国家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具有向往世界永久和平的道德自觉,一是具有较大国家规模与实力。如同人群中有君子或文化精英一样,这样的国家应是一个君子国,其主流文化清醒地看到民族国家间的武力竞争最终会导致人类毁灭,而走向永久和平才是全世界皆大欢喜之途。为达此目的,该国必须用自己的力量推动新的国际规则的施行,这一规则就是不再把武力作为解决争端的最后手段。但要这样做,其规模和实力应该是较大的。这是因为,如果没有实力,就不能制止别的国家采用武力解决争端。
尽管康德的“人类可以打出一个世界和平来”的期望是错误的,但他设想的“一个强大而开明的民族”作为“和平联盟”的“中心点”(“永久和平论”,载《历史理性批判》,商务印书馆,1996,第113页)则是可操作的。类似地,我也曾提出过“天下主义中心”的概念(盛洪,“终结核达尔文主义”,《权衡》,2006年第4期)。那么谁有资格作天下主义中心呢?从国家规模与实力来看,美国显然是首选。然而,从道德自觉的条件看,又显然不够格。虽然美国有关于国际事务的理想主义传统,如在威尔逊总统时期和奥巴马总统的早期,但理想主义从来没有成为美国对外政策的主导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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