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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與其自傳壹起隱身 回國為期不遠? | 溫哥華地產中心
   

[] 賴昌星與其自傳壹起隱身 回國為期不遠?

然而當下,“命系加拿大”也有道理。賴昌星能夠延請加拿大著名律師打壹場曠日持久的官司,主要還是因為手裡有錢。因此,在6月中加達成的關於打擊犯罪的合作諒解備忘錄中,兩國 將贓款分割協議(agreement on the sharing of the proceeds of crime)納入啟動軌道,顯然是要由簡到繁,最終解決貪官和經濟犯罪分子潛逃加拿大的問題。談判的主要內容就是,商討決定未來加拿大在境內查獲中國逃犯 帶來犯罪所得金錢,需要繳還中國的比例。


“分割協議”的達成主要在於對比例問題的共識:贰八開、叁柒開、伍伍開,壹旦解決,即可啟 動。如今中加雙方關系進入暖春,戰略合作關系深化,這個問題的解決也提上了議事日程。有人說,這壹協議壹旦落實,貪官和經濟犯罪分子就不會再選擇潛逃加拿 大,因為沒有金錢揮霍的人身自由,並非是他們的目標。而金錢路壹斷,恐怕賴昌星等人的官司也就難以為繼。

這壹點,在中加交往熱絡的背 後,賴昌星不可能不察。

《賴昌星傳》壹起銷聲匿跡

而賴昌星的另壹微妙變化,在於他的“自傳”《賴昌星說賴昌星》出版也已中止。

今年春節前,賴昌星曾高調為此書宣傳:見記者、上電視,形成“未演先轟動”的局面。當時,他曾經對媒體透露說,這本請人代筆的 “賴昌星傳記”已經完稿,他正在“聽審”稿件,並信誓旦旦地表示節後會在網上展開銷售。但是,春節後至今,“賴傳”非但沒有如期出版,他本人也選擇了“隱 身”。

有人猜測,這本書的流產可能是由於受到了中國的壓力,但這並不是真相。

賴昌星曾這樣描述過該書內容,他將自傳定位成自己的發家史、成功史——壹個沒有太多文化的人,壹個家境也相當貧寒的人,到底如何在商場上長袖善舞,快速騰達,甚至搞出了壹個轟轟烈 烈的遠華走私案?

賴昌星對自己經商成功的秘訣總結是:第壹,敢幹的魄力;第贰,不嫉妒有錢大家賺,只要自己設定了賺錢目標,並達成了 目標,那麼即使合作者賺得再多,也不眼紅。講來講去,賴昌星這本書,還是要自清,內容旨在澄清,或者重寫遠華案中被描述的賴昌星。

但他不否認,這本書還是他的“自敘”,並沒有涉及嚴格的歷史事實對比考證,甚至許多數字,可能都是有很大差錯的。因此,很難說,這本書背後有嚴密的政治操 作,且成本很低。


賴昌星當時透露,商業操作是有的,只是這本書第壹次開印,數量限於10萬本,而且不是透過任何圖書出版公司來做廣告 推銷,只是通過網站來銷售。他還強調,書的價錢,會低於200港元壹本,“國內有人要訂,照樣收錢寄書,至於是否能送到購者手中,那就不管了”。

他甚至也承認,作者和幫他操作書的銷路的朋友都希望他談感情問題和那些紛紛揚揚的緋聞傳言,以使書好賣。但他很抗拒,只談了壹些,主要涉及當年與前妻曾 明娜之間的戀愛婚姻關系,完全沒有他自己花花綠綠的生活花絮。書中,賴昌星與國內著名歌唱家等人的關系也有交待,不過沒有“色彩”,只是“朋友與商業的關 系”,用他的話說,仍然是“澄清案情”。

說到底,這本書沒有“爆料”,也沒有外界期待的“政商關系的內幕”,與在遠華案中判死刑的海 關關長等人的關系,賴昌星也是平鋪直敘,沒有驚險的內容。他說,如果真的要賄烙官員,為何不直接找當時的廈門市長、市委書記?

那麼,當初他出走時難道沒有人給通風報信嗎?賴昌星說,是他自己感覺與判斷出來的,“大難臨頭,總有預兆”,這或許是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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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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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578 牛魔王 [瀆.昔.伍.王] 2010-07-14 12:05
    跟政府玩兒還不把自己玩死?!
    #65566 izzie88 [伍.何.知.柒] 2010-07-13 22:53
    在這裡都不守法,無牌開車。法律對這種人渣是他利用的工具。回去自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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