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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EI修正案:自雇就业者可获得生育金 | 温哥华地产中心
   

加国EI修正案:自雇就业者可获得生育金

  (记者彭琳报道):周二,哈珀(Stephen Harper)政府计划引进法案,使加拿大自营就业者(self-employed)也能获得联邦就业保险项目(federal employment insurance program)下的生育保险金(maternity and parental benefits)。


  周日,一位高级政府官员透露,在该项《就业保险法》(Employment Insurance Act)修正案下,加拿大约270万自营就业者可加入联邦就业保险计划,他们只需支付该项普通就业保险费的一半就可以获得该项特别失业保险金(Special Benefits)。

  这位官员称,“创业者、商人以及其他的自营就业者对加拿大和加拿大的经济做出了贡献,但是在生育等重大生活事件上他们却得不到多少经济支持。这是不公平的,我们不应该让他们在家庭和事业之间做选择。”

  总理哈珀曾在2008年大选中承诺,将给自营就业者提供一些EI金。新民主党已经对此表示支持。

  在该项修正案下,自营就业者——房地产经纪人、会计、卡车司机和理发师,将注册EI计划,而且只用支付雇员的保险费的一部分。

  2009年,加拿大雇员支付收入的1.73%(一年最多缴付731.79元)作为保险费,另一部分保险费(雇员缴费金额的1.4倍)由雇主公司缴付。


  自营就业者必须缴费至少一年的保险费才能申请领取保险金,并获得15周的产假或35周的育婴假。一旦注册该计划,他们不允许退出,必须继续支付保险费。

  魁省工人不能参加此次联邦计划,因为该省已经有一项相关的省福利计划,该省工人向省政府所缴EI费的一部分就包括生育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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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678 ewboy88 [紊.至.贤.书] 2009-11-02 14:21
    自营就业者必须缴费至少一年的保险费才能申请领取保险金,并获得15周的产假或35周的育婴假。一旦注册该计划,他们不允许退出,必须继续支付保险费。 ----------- 恭喜HARPER,又找到一个开源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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