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樁刑案"懸"了20年:當事人曾交20萬元"辦案費"
情況說明書上寫著:“林成恩和鄂州市公安局均稱該款交鄂州市公安局作為辦案費用。現該費用如何處理,我司無任何意見。”
這份情況說明,除安裝公司蓋章外,還蓋有鄂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公章。
2012年9月17日、2013年11月26日,鄂州市財政局財政專戶分別向林成恩退還20萬元辦案費用和共計8萬元的取保候審金以及詐騙“贓款”。
但法院判令順強公司返還的105.39萬元工程款,至今沒有執行。
林成恩於2023年委托律師張思春代理執行案件。張思春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法院於2012年作出壹審判決後,林成恩即申請執行,執行案件流轉至鄂州市鄂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承辦法官以被申請執行人暫無財產可供執行為由,裁定中止執行。
不過,張思春於2023年接受委托後前往鄂州,發現被申請執行人運營正常,遂向鄂城區人民法院提交恢復執行申請書,“但是各種理由,壹直也沒有執行”。
2026年4月,贰拾屆中央第柒輪巡視工作啟動,第拾巡視組進駐最高法、最高檢。林成恩向中央第拾巡視組寄送舉報信,反映執行難題。2026年7月3日,他接到鄂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來電,被告知案件正由上級法院督辦中。
2026年7月14日下午,南方周末記者從鄂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獲悉,該案仍在執行中,但承辦法官不在辦公室,無法接受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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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這份情況說明,除安裝公司蓋章外,還蓋有鄂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的公章。
2012年9月17日、2013年11月26日,鄂州市財政局財政專戶分別向林成恩退還20萬元辦案費用和共計8萬元的取保候審金以及詐騙“贓款”。
但法院判令順強公司返還的105.39萬元工程款,至今沒有執行。
林成恩於2023年委托律師張思春代理執行案件。張思春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法院於2012年作出壹審判決後,林成恩即申請執行,執行案件流轉至鄂州市鄂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承辦法官以被申請執行人暫無財產可供執行為由,裁定中止執行。
不過,張思春於2023年接受委托後前往鄂州,發現被申請執行人運營正常,遂向鄂城區人民法院提交恢復執行申請書,“但是各種理由,壹直也沒有執行”。
2026年4月,贰拾屆中央第柒輪巡視工作啟動,第拾巡視組進駐最高法、最高檢。林成恩向中央第拾巡視組寄送舉報信,反映執行難題。2026年7月3日,他接到鄂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來電,被告知案件正由上級法院督辦中。
2026年7月14日下午,南方周末記者從鄂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獲悉,該案仍在執行中,但承辦法官不在辦公室,無法接受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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