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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史上最大财务造假案,夫妇被判赔14亿 | 温哥华地产中心
   

[中国股市] A股史上最大财务造假案,夫妇被判赔14亿

2021年11月12日,广州中院对康美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作出判决。法院判令康美药业向52,037名投资者赔偿24.59亿元。同时,马兴田、许冬瑾、邱锡伟以及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是我国资本市场首例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不过,这份判决主要解决的是投资者赔偿问题。

在连带责任框架下,投资者可以向相关责任主体主张赔偿,但不同责任主体之间最终如何分担,并没有在该案中进一步明确。

对于康美而言,赔偿完成只是第一步。

2021年12月,康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4.59亿元投资者赔偿款支付完成。由于赔偿资金由重整后的康美药业先行承担,公司随后启动追偿程序,希望向相关责任主体追回部分损失。

此次广州中院审理的两起案件,正是围绕这一问题展开。根据一审判决,马兴田、许冬瑾夫妇承担13.96亿元责任;邱锡伟在1.42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正中珠江在1.41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其中,马兴田、许冬瑾承担金额占康美此前投资者赔偿金额的约56.8%。



截图来自康美药业公告

法院同时明确,康美自身仍需承担部分损失。原因在于,康美虽然是投资者赔偿责任主体,但其本身也是财务造假的实施主体。根据《民法典》关于连带债务追偿的规定,承担超过自身责任份额的债务人,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但违法行为主体自身应承担的责任,不能完全转嫁。

此次判决中,“补充清偿责任”也是一个关键点。按照法院安排,邱锡伟和正中珠江并不是立即承担全部金额,而是在主要责任人无法完全履行责任时,对不足部分承担补充责任。

这一责任安排,也反映出法院对不同参与主体责任程度的区分。实际控制人掌握公司经营决策,对财务造假承担主要责任;管理人员和审计机构则根据自身职责范围承担相应责任。


钱能否追回仍要看执行

对于康美而言,判决落地并不代表追偿结束。真正决定公司能追回多少钱的,是后续执行情况。

目前来看,相关责任主体的偿付能力仍存在不确定性。

马兴田是康美财务造假案件中的核心人物。此前,马兴田因操纵证券市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等犯罪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许冬瑾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案件发生后,司法机关已经对相关资产进行多轮处置。



实控人马兴田夫妇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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