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万拍下"乾隆梅瓶"仅值250元 受害人....
丁先生遭遇的“卖拐式拍卖”会场(受访者供图)
丁先生介绍,根据《拍卖法》规定,他作为藏品主人,诸某作为受委托人,都不能参与竞价;签订保留价的藏品,拍卖师要向现场说明,最终价格未达到保留价的,叫价无效且需停止拍卖。
丁先生提供的与诸某、上海嘉禾公司老板魏某交涉录音中,诸某解释称是拍卖师失误、以为丁先生是“神秘买家”。

涉事画作在公开平台的含佣金的成交价(网站截图)
“我咨询了其他拍卖行业人士,他们说这是常见的骗局。一方面,谁手上有好东西,就把他围起来,阻断他跟别人交易的通道,结伙将交易最高价锁死,价格公开化之后,没人愿意花高价买它。你只能认栽,他们顺势把东西收了。另一方面,他们几年后再把物品拿出来,找托儿炒高,找人接盘。”丁先生说,他在河间市公安局报案,警方以诈骗立案调查,诸某被刑事拘留,案件随后移交河间市检察院。
250元的假瓶子被168万拍下
拍卖公司经理当托儿诈骗被判14年
注意到报道的李平联系上记者告知,十年前他因业务关系认识了北京保利拍卖公司书画部高级经理乔某,乔某曾为他鉴别出一件赝品,所以对乔某非常信任。
此后几年,乔某经常为李平寻找、推荐藏品,并作为代理人替李平拍下多件拍品。判决书显示,两人的信任关系达到“三五百万的价格可由乔某自行决定”的程度。
“2019年,乔某介绍了保利拍卖公司古董瓷器部高级经理翟某、上海古董瓷器行家叶某给我认识。在他们推荐下,我一共购买、竞拍了40多件藏品,总共5个亿左右。”李平说,2023年,一位朋友在他家参观藏品后提醒,说其中几件物品“不太对,建议去鉴定一下”。
“有五六件鉴定出来是假货。还有几件是真品,但价值不对,被他们炒了上百倍卖给我。”李平称,他报警后相关人员被抓获。2024年乔某被判刑14年6个月,翟某被判刑12年,涉案的叶某提前出逃,与乔某、翟某串通诈骗的货主被另案处理。
判决书逐一罗列了4件物品的诈骗过程。判决书称,上述三人利用专业身份以及获取的信任,向李平推荐藏品、游说购买,并长期陪伴李平,防止他与收藏圈其他人士接触,以封锁其从外界获取消息的渠道;翟某与所谓“货主”合谋,审核、接受所谓的拍品上拍,美化拍品来源、品质,与货主约定成交价格、分成比例后,由乔某、叶某共同说服李平“入局”参拍,制造其他买家高价竞拍的假消息,并安排人员现场当托儿抬价,诱导李平拍下物品。拍品交割完毕后,上述三人与“货主”按约定的比例分成。其中的31件拍品中,乔某获得分成768.48万元。
判决书显示,李平168万元(含佣金)拍下的乾隆梅瓶、140万元(含佣金)拍下的景德镇绿釉瓶,被文物部门、价格中心鉴定为250元、300元的现代仿品。
另外两件335万元(含佣金)、2035万元(含佣金)拍下的藏品,鉴定为真,但却是货主两三年前170万、850万元购买,被乔某等人合谋,安排员工、亲戚办理竞价号牌冒充买家哄抬价格,乔某再利用得到的授权拍下。事后乔某向李平谎称“给你打电话你没接”,并更换、篡改成交单签字,迫使李平付款交割。
“宣判的案子只涉及了2020年左右的4件物品。其他物品的案子,还没查清,所以未全部结案。”李平介绍,乔某还以同样手段卖过一幅傅抱石山水画给他,他花了2300万;警方调查发现,画作的“货主”正是丁先生事件里的诸某。
获刑经理揭露拍卖公司诈骗潜规则
[物价飞涨的时候 这样省钱购物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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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先生介绍,根据《拍卖法》规定,他作为藏品主人,诸某作为受委托人,都不能参与竞价;签订保留价的藏品,拍卖师要向现场说明,最终价格未达到保留价的,叫价无效且需停止拍卖。
丁先生提供的与诸某、上海嘉禾公司老板魏某交涉录音中,诸某解释称是拍卖师失误、以为丁先生是“神秘买家”。

涉事画作在公开平台的含佣金的成交价(网站截图)
“我咨询了其他拍卖行业人士,他们说这是常见的骗局。一方面,谁手上有好东西,就把他围起来,阻断他跟别人交易的通道,结伙将交易最高价锁死,价格公开化之后,没人愿意花高价买它。你只能认栽,他们顺势把东西收了。另一方面,他们几年后再把物品拿出来,找托儿炒高,找人接盘。”丁先生说,他在河间市公安局报案,警方以诈骗立案调查,诸某被刑事拘留,案件随后移交河间市检察院。
250元的假瓶子被168万拍下
拍卖公司经理当托儿诈骗被判14年
注意到报道的李平联系上记者告知,十年前他因业务关系认识了北京保利拍卖公司书画部高级经理乔某,乔某曾为他鉴别出一件赝品,所以对乔某非常信任。
此后几年,乔某经常为李平寻找、推荐藏品,并作为代理人替李平拍下多件拍品。判决书显示,两人的信任关系达到“三五百万的价格可由乔某自行决定”的程度。
“2019年,乔某介绍了保利拍卖公司古董瓷器部高级经理翟某、上海古董瓷器行家叶某给我认识。在他们推荐下,我一共购买、竞拍了40多件藏品,总共5个亿左右。”李平说,2023年,一位朋友在他家参观藏品后提醒,说其中几件物品“不太对,建议去鉴定一下”。
“有五六件鉴定出来是假货。还有几件是真品,但价值不对,被他们炒了上百倍卖给我。”李平称,他报警后相关人员被抓获。2024年乔某被判刑14年6个月,翟某被判刑12年,涉案的叶某提前出逃,与乔某、翟某串通诈骗的货主被另案处理。
判决书逐一罗列了4件物品的诈骗过程。判决书称,上述三人利用专业身份以及获取的信任,向李平推荐藏品、游说购买,并长期陪伴李平,防止他与收藏圈其他人士接触,以封锁其从外界获取消息的渠道;翟某与所谓“货主”合谋,审核、接受所谓的拍品上拍,美化拍品来源、品质,与货主约定成交价格、分成比例后,由乔某、叶某共同说服李平“入局”参拍,制造其他买家高价竞拍的假消息,并安排人员现场当托儿抬价,诱导李平拍下物品。拍品交割完毕后,上述三人与“货主”按约定的比例分成。其中的31件拍品中,乔某获得分成768.48万元。
判决书显示,李平168万元(含佣金)拍下的乾隆梅瓶、140万元(含佣金)拍下的景德镇绿釉瓶,被文物部门、价格中心鉴定为250元、300元的现代仿品。
另外两件335万元(含佣金)、2035万元(含佣金)拍下的藏品,鉴定为真,但却是货主两三年前170万、850万元购买,被乔某等人合谋,安排员工、亲戚办理竞价号牌冒充买家哄抬价格,乔某再利用得到的授权拍下。事后乔某向李平谎称“给你打电话你没接”,并更换、篡改成交单签字,迫使李平付款交割。
“宣判的案子只涉及了2020年左右的4件物品。其他物品的案子,还没查清,所以未全部结案。”李平介绍,乔某还以同样手段卖过一幅傅抱石山水画给他,他花了2300万;警方调查发现,画作的“货主”正是丁先生事件里的诸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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