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大銀行被點名,審計報告有什麼警示?


肆、銀行業值得注意的六大警示
如何評價這份報告?
這不是壹份簡單的違規清單,而是壹份政策金融的壓力測試報告。它告訴銀行業,未來監管和審計看的不只是有沒有投放、投放了多少,還要看資金是否真正進入政策目標領域,是否解決了企業真實痛點,是否形成可持續風險收益。
更深壹層看,銀行業正在從規模時代進入高質量發展時代。真實客戶、真實用途、真實現金流、真實風險分類,會比報表上的增速和排名更重要。
銀行業應當告別盲目“造規模”,而是專注於“造價值”。
對於這些被點名的銀行而言,整改不是終點,而是起點。它們需要從體制機制上進行深刻反思:如何真正將國家戰略落到實處,而非僅僅進行文字游戲?如何構建不以規模為導向的考核體系,遏制“內卷”與注水?如何壓實風控責任,堵住資產流失的“黑洞”?
針對銀行業的問題,報告在“柒、審計建議”部分也提出了多項重點要求,輕金融對銀行業的相關內容總結如下:
第壹,科技金融不能再貼標簽。創新積分、知識產權、並購貸款、科技支行,都必須進入授信邏輯,而不是貸後統計口徑。
第贰,政策貸款要穿透資金用途。支農、科創、保障房、城中村改造、地方項目融資,都要看最終投向和還款來源,不能成為地方財政騰挪、企業還舊債、客戶買理財的通道。
第叁,規模考核要降低權重。審計署建議金融機構摒棄“規模情結”,糾正造規模、買規模等行為,規范開展各項信貸和非信貸業務。這意味著銀行內部KPI 要從余額、排名、投放量,轉向風險調整收益、客戶真實經營改善和政策效果。
第肆,不良資產必須真實暴露。寬限期、展期、借新還舊、定向處置,如果只是為了不下調分類,本質上是在延後風險確認。
第伍,金控集團要守住牌照邊界。銀行、信托、基金、理財、子公司之間不能用通道、品牌和剛兌承諾相互借殼。
第六,基層分支機構要重新理解合規。合規不是材料齊全,而是業務實質經得起穿透,不是流程走完,而是客戶、項目、資金用途和還款來源都說得清。
這份審計報告給銀行業的提醒可謂很直接。金融支持實體經濟,不是把資金推出去就算完成任務;服務國家戰略,也不是把產品名稱改成科技、綠色、叁農就算落實政策。
銀行真正的能力,是在不逃避風險的前提下識別風險、定價風險、管理風險,並把資金送到最需要、也最能產生長期價值的地方。這才是銀行業壹直追求的真正的價值創造、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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