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暴升級!海外收入正式進入"倒查時代"
最近,壹則消息引發關注。中共稅務部門要求納稅人,對2022年至2024年的境外所得開展所謂“自查”。官方表面上的說法是“提醒”“輔導”“自查整改”,但在不少業內人士看來,這更像是壹場針對境外收入的新壹輪倒查行動。
為什麼偏偏是現在?
原因或許並不復雜,過去贰拾多年,地方政府主要依賴土地出讓收入,也就是所謂“土地財政”。如今房地產持續低迷,賣地收入大幅縮水,地方債務壓力不斷攀升,傳統財源正在快速萎縮。在這樣的背景下,稅收、罰款以及各種補稅追繳,正在成為地方財政越來越重要的收入來源。
不少稅務系統人士坦言,這次針對境外收入的“自查”,真正的意思就是:“不要以為官方不知道。”
根據官方要求,居民個人如果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取得境外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炒股收益、股息分紅、房屋出租、房產出售、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收入,都可能需要依法申報。
如果沒有申報,稅務機關可以依法追征稅款和滯納金;壹旦被認定屬於偷稅,還可能面臨罰款,情節嚴重者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據體制內稅務人員透露,國內工資收入如今基本不存在逃稅空間,而真正過去較難掌握的,是居民境外投資收益、海外證券交易、國際貿易貨款等收入。因此,這次要求納稅人“主動自查”,本質上就是希望個人自行補報,以降低官方核查成本。
不少人以為,只要資金放在國外,國內稅務機關就查不到。
事實並非如此。
隨著CRS(共同申報准則)等國際稅務信息交換機制逐漸完善,加上稅務、銀行、公安、海關、外匯等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不斷加強,個人跨境資金流動和部分海外收入來源,理論上的透明度正在提高。壹位長期在香港證券行業工作的業內人士表示,過去很多人認為海外資產距離國內稅務機關很遠,但如今這種“安全距離”正在縮小。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稅務部門近期公布的壹系列案例,也釋放出明顯信號。官方披露,上海、山東、浙江、湖北等地已有居民因境外收入未依法申報,被稅務部門依據稅收大數據發現,隨後補繳稅款及滯納金,從拾幾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
其中,山東壹名居民補繳稅款及滯納金126.38萬元;福建、廈門、肆川等地公布的案例中,還有居民壹次性補繳金額高達伍六百萬元。這些案例不僅是在執法,更像是在向市場發出壹種警示:境外收入已經成為未來稅務監管的重要方向。
事實上,這輪查稅背後折射出的,或許是地方財政結構正在發生變化。
過去依賴賣地獲取財政收入,如今土地市場降溫,這條路徑越來越難走;而補稅、追稅、罰款,則開始承擔越來越重要的財政功能。坊間甚至出現壹種說法——“土地財政”正在逐步向“查稅財政”轉變。
當然,從法律層面來看,中共稅法規定,符合居民納稅人條件的個人,應依法申報境內外所得。但對於市場而言,更值得關注的並不是法律條文本身,而是監管力度明顯升級這壹趨勢。
當越來越多原本處於監管灰色地帶的境外收入,被納入重點核查范圍;當稅務、金融、外匯和大數據系統之間的信息聯動越來越緊密;當官方不斷通過典型案例釋放震懾效應,壹個新的信號已經越來越清晰。
未來,無論是海外投資、境外證券交易,還是海外房產租售所得,留給個人主動規范申報的空間,正在變得越來越有限。
對於許多人來說,這場“自查”,或許只是開始;而地方財政尋找新增財源的過程,遠遠未結束。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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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或許並不復雜,過去贰拾多年,地方政府主要依賴土地出讓收入,也就是所謂“土地財政”。如今房地產持續低迷,賣地收入大幅縮水,地方債務壓力不斷攀升,傳統財源正在快速萎縮。在這樣的背景下,稅收、罰款以及各種補稅追繳,正在成為地方財政越來越重要的收入來源。
不少稅務系統人士坦言,這次針對境外收入的“自查”,真正的意思就是:“不要以為官方不知道。”
根據官方要求,居民個人如果在2022年至2024年期間取得境外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炒股收益、股息分紅、房屋出租、房產出售、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收入,都可能需要依法申報。
如果沒有申報,稅務機關可以依法追征稅款和滯納金;壹旦被認定屬於偷稅,還可能面臨罰款,情節嚴重者甚至承擔刑事責任。
據體制內稅務人員透露,國內工資收入如今基本不存在逃稅空間,而真正過去較難掌握的,是居民境外投資收益、海外證券交易、國際貿易貨款等收入。因此,這次要求納稅人“主動自查”,本質上就是希望個人自行補報,以降低官方核查成本。
不少人以為,只要資金放在國外,國內稅務機關就查不到。
事實並非如此。
隨著CRS(共同申報准則)等國際稅務信息交換機制逐漸完善,加上稅務、銀行、公安、海關、外匯等部門之間的數據共享不斷加強,個人跨境資金流動和部分海外收入來源,理論上的透明度正在提高。壹位長期在香港證券行業工作的業內人士表示,過去很多人認為海外資產距離國內稅務機關很遠,但如今這種“安全距離”正在縮小。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稅務部門近期公布的壹系列案例,也釋放出明顯信號。官方披露,上海、山東、浙江、湖北等地已有居民因境外收入未依法申報,被稅務部門依據稅收大數據發現,隨後補繳稅款及滯納金,從拾幾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
其中,山東壹名居民補繳稅款及滯納金126.38萬元;福建、廈門、肆川等地公布的案例中,還有居民壹次性補繳金額高達伍六百萬元。這些案例不僅是在執法,更像是在向市場發出壹種警示:境外收入已經成為未來稅務監管的重要方向。
事實上,這輪查稅背後折射出的,或許是地方財政結構正在發生變化。
過去依賴賣地獲取財政收入,如今土地市場降溫,這條路徑越來越難走;而補稅、追稅、罰款,則開始承擔越來越重要的財政功能。坊間甚至出現壹種說法——“土地財政”正在逐步向“查稅財政”轉變。
當然,從法律層面來看,中共稅法規定,符合居民納稅人條件的個人,應依法申報境內外所得。但對於市場而言,更值得關注的並不是法律條文本身,而是監管力度明顯升級這壹趨勢。
當越來越多原本處於監管灰色地帶的境外收入,被納入重點核查范圍;當稅務、金融、外匯和大數據系統之間的信息聯動越來越緊密;當官方不斷通過典型案例釋放震懾效應,壹個新的信號已經越來越清晰。
未來,無論是海外投資、境外證券交易,還是海外房產租售所得,留給個人主動規范申報的空間,正在變得越來越有限。
對於許多人來說,這場“自查”,或許只是開始;而地方財政尋找新增財源的過程,遠遠未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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