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邊境 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安全
川普政府連續13個月實現“邊境零釋放”
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及其下屬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周伍(6月19日)發布公告表示,已連續13個月實現“邊境零釋放”(Border Zero Release),非法越境人數降到數拾年來最低,邊境安全達到歷史最佳狀態。
官員表示,在總統川普的領導下,美國終結“抓了就放”政策,快速遣返非法入境者,並強調這些執法措施讓邊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安全。
DHS部長馬克韋恩‧穆林(Markwayne Mullin)表示,“在唐納德‧川普總統的領導下,我們實現了連續13個月‘邊境零釋放’,對非法移民‘抓了就放’的日子已經結束,我們正在嚴格執行國家法律,迅速遣返非法移民,打造美國歷史上最安全的邊境,確保我們國家的安全和主權。”
公告顯示,非法越境和逮捕人數也在持續下降,目前已降至叁拾多年來的最低水平,與上屆政府相比,每日逮捕人數大幅減少,邊境安全程度也達到了歷史最高水准。
公告寫道,“這充分體現了強有力的執法政策的顯著成效。”

CBP局長羅德尼‧S‧斯科特(Rodney S. Scott)表示,“這項裡程碑式的成就,加上歷史新低的非法越境人數,表明了我們致力於保障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我們強有力的執法政策正在發揮作用。”
公告還列出了毒品查緝量大幅增加,以及貿易與關稅執法、打擊強迫勞動貨物與假貨的成果,還有,在保護農業安全方面取得的成績。
斯科特局長表示,“我們在邊境安全、緝毒和貿易執法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這些持續的成功證明了我們的戰略方針是正確的;這歸功於川普總統和穆林部長的領導,他們的支持至關重要。”
“邊境零釋放”
所謂“邊境零釋放”是美國移民政策討論中的壹個政治術語,特指對非法越境者直接拘留、遣返或迅速處理,不予將其釋放進入美國境內等待移民法庭審理或庇護申請結果等後續程序。
也就是說:沒有讓非法入境者進入美國境內生活、等待聽證;沒有“抓了就放”(catch and release);所有被逮捕的人都被立即處理(拘留、遣返、移交等)。
該術語不等於字面上的“邊境完全不放人”,不等於剝奪真正的庇護申請者在官方設立的邊境口岸正式申請庇護的權利。
嚴格意義上的“非法移民”是“非法越境者”,屬於刑事犯罪,初次非法越境是輕罪,再次非法越境則是重罪。
相比而言,以“庇護”身份進入美國,或在美國境內申請“庇護”,通常不構成犯罪。若失去合法居留依據後繼續停留,通常屬於移民法上的民事(行政)違規(civil immigration violation),而非刑事犯罪,但這不代表其居留完全合法,仍可能面臨遣返、入境限制或其他移民法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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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土安全部(DHS)及其下屬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BP)周伍(6月19日)發布公告表示,已連續13個月實現“邊境零釋放”(Border Zero Release),非法越境人數降到數拾年來最低,邊境安全達到歷史最佳狀態。
官員表示,在總統川普的領導下,美國終結“抓了就放”政策,快速遣返非法入境者,並強調這些執法措施讓邊境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安全。
DHS部長馬克韋恩‧穆林(Markwayne Mullin)表示,“在唐納德‧川普總統的領導下,我們實現了連續13個月‘邊境零釋放’,對非法移民‘抓了就放’的日子已經結束,我們正在嚴格執行國家法律,迅速遣返非法移民,打造美國歷史上最安全的邊境,確保我們國家的安全和主權。”
公告顯示,非法越境和逮捕人數也在持續下降,目前已降至叁拾多年來的最低水平,與上屆政府相比,每日逮捕人數大幅減少,邊境安全程度也達到了歷史最高水准。
公告寫道,“這充分體現了強有力的執法政策的顯著成效。”

CBP局長羅德尼‧S‧斯科特(Rodney S. Scott)表示,“這項裡程碑式的成就,加上歷史新低的非法越境人數,表明了我們致力於保障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我們強有力的執法政策正在發揮作用。”
公告還列出了毒品查緝量大幅增加,以及貿易與關稅執法、打擊強迫勞動貨物與假貨的成果,還有,在保護農業安全方面取得的成績。
斯科特局長表示,“我們在邊境安全、緝毒和貿易執法方面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果,這些持續的成功證明了我們的戰略方針是正確的;這歸功於川普總統和穆林部長的領導,他們的支持至關重要。”
“邊境零釋放”
所謂“邊境零釋放”是美國移民政策討論中的壹個政治術語,特指對非法越境者直接拘留、遣返或迅速處理,不予將其釋放進入美國境內等待移民法庭審理或庇護申請結果等後續程序。
也就是說:沒有讓非法入境者進入美國境內生活、等待聽證;沒有“抓了就放”(catch and release);所有被逮捕的人都被立即處理(拘留、遣返、移交等)。
該術語不等於字面上的“邊境完全不放人”,不等於剝奪真正的庇護申請者在官方設立的邊境口岸正式申請庇護的權利。
嚴格意義上的“非法移民”是“非法越境者”,屬於刑事犯罪,初次非法越境是輕罪,再次非法越境則是重罪。
相比而言,以“庇護”身份進入美國,或在美國境內申請“庇護”,通常不構成犯罪。若失去合法居留依據後繼續停留,通常屬於移民法上的民事(行政)違規(civil immigration violation),而非刑事犯罪,但這不代表其居留完全合法,仍可能面臨遣返、入境限制或其他移民法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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