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 壹個落馬的市委書記 留下了33個爛尾工程
2026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依法懲治瀆職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湖南省湘潭市委原書記曹炯芳腐敗案入選。最高法表示,該案中被告人身為主政壹方的市委書記,濫用職權,不顧當地財力融資舉債實施大型項目建設,造成巨額損失並嚴重影響和制約當地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最高法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共有4件,涵蓋國家機關和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涉及高質量發展、國有資產保護、生態環境保護、道路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其中,案例壹為曹某受賄、濫用職權案。
案例介紹,2016年至2021年,被告人曹某擔任湖南省某市市委書記期間,為盡快出政績,明知該市財力不足,政府債務已風險預警,且有關單位和幹部提出反對意見的情況下,罔顧當地財力現狀和相關法律禁止性規定,違規推動融資舉債實施大型項目建設。曹某的濫用職權行為導致當地財政新增巨額隱性債務,政府總體債務嚴重超出債務風險紅色預警線,形成爛尾工程33個,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同時,由於債務逾期還引發多起債務糾紛、群體性信訪事件。
另查明,1999年至2022年,被告人曹某利用擔任湖南省某市市委常委、秘書長、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2495萬余元(以下未標明幣種均為人民幣)。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曹某在擔任某市市委書記期間,違法行使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並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曹某還構成受賄罪,依法應數罪並罰。據此,依法對曹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拾壹年六個月,並處罰金贰百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肆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拾叁年,並處罰金贰百萬元。壹審宣判後,曹某未上訴,檢察機關未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界面新聞查詢相關信息發現,本案中的被告人曹某即為湘潭市委原書記曹炯芳。
公開簡歷顯示,曹炯芳於1964年5月生,湖南常德澧縣人,研究生學歷,哲學碩士。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4年2月,曹炯芳任湘潭市委常委、秘書長,2年半後轉任湘潭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2010年9月,任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2012年2月任主任。2013年5月,曹芳出任湖南省委副秘書長、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2016年3月,曹炯芳任湘潭市委書記,仕途中首次主政壹方。主政湘潭5年多後,曹炯芳2021年7月卸任,後轉任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秘書長,2022年1月當選湖南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直至同年3月被查。
湖南省紀委監委制作的電視專題片曾披露,曹炯芳任職期間壹方面大肆違規舉債,導致湘潭債台高築;壹方面大搞腐敗,涉嫌受賄2495萬元。
2016年5月,曹炯芳就任湘潭市委書記後,為了“急於出顯績”“爭取盡快搞副省級”,曹炯芳明知湘潭市政府債務已風險預警,仍拍板決定違法融資舉債,推行“精美湘潭兩年行動”。他不顧財力、不顧實際,在全市大拆大建,盲目提出將城市每壹條道路打造成景觀路、精品路、樣板路,累計鋪排項目345個,總投資達617億元。但斥巨資建造的工程不少淪為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例如耗資13億元打造的窯灣歷史文化街區,成了壹個“半拉子工程”。
專題片介紹,曹炯芳的濫權妄為,致使湘潭違規新增舉債435億元,財政不堪重負,形成33個爛尾工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曹炯芳在鏡頭前坦懺悔道,“為湘潭整個的經濟發展,特別是對未來,留下了很沉重的負擔。我負有難以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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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最高法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共有4件,涵蓋國家機關和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瀆職犯罪,涉及高質量發展、國有資產保護、生態環境保護、道路工程建設等重點領域。其中,案例壹為曹某受賄、濫用職權案。
案例介紹,2016年至2021年,被告人曹某擔任湖南省某市市委書記期間,為盡快出政績,明知該市財力不足,政府債務已風險預警,且有關單位和幹部提出反對意見的情況下,罔顧當地財力現狀和相關法律禁止性規定,違規推動融資舉債實施大型項目建設。曹某的濫用職權行為導致當地財政新增巨額隱性債務,政府總體債務嚴重超出債務風險紅色預警線,形成爛尾工程33個,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同時,由於債務逾期還引發多起債務糾紛、群體性信訪事件。
另查明,1999年至2022年,被告人曹某利用擔任湖南省某市市委常委、秘書長、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2495萬余元(以下未標明幣種均為人民幣)。
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曹某在擔任某市市委書記期間,違法行使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並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曹某還構成受賄罪,依法應數罪並罰。據此,依法對曹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拾壹年六個月,並處罰金贰百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肆年六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拾叁年,並處罰金贰百萬元。壹審宣判後,曹某未上訴,檢察機關未抗訴,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界面新聞查詢相關信息發現,本案中的被告人曹某即為湘潭市委原書記曹炯芳。
公開簡歷顯示,曹炯芳於1964年5月生,湖南常德澧縣人,研究生學歷,哲學碩士。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2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4年2月,曹炯芳任湘潭市委常委、秘書長,2年半後轉任湘潭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2010年9月,任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2012年2月任主任。2013年5月,曹芳出任湖南省委副秘書長、省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2016年3月,曹炯芳任湘潭市委書記,仕途中首次主政壹方。主政湘潭5年多後,曹炯芳2021年7月卸任,後轉任湖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秘書長,2022年1月當選湖南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直至同年3月被查。
湖南省紀委監委制作的電視專題片曾披露,曹炯芳任職期間壹方面大肆違規舉債,導致湘潭債台高築;壹方面大搞腐敗,涉嫌受賄2495萬元。
2016年5月,曹炯芳就任湘潭市委書記後,為了“急於出顯績”“爭取盡快搞副省級”,曹炯芳明知湘潭市政府債務已風險預警,仍拍板決定違法融資舉債,推行“精美湘潭兩年行動”。他不顧財力、不顧實際,在全市大拆大建,盲目提出將城市每壹條道路打造成景觀路、精品路、樣板路,累計鋪排項目345個,總投資達617億元。但斥巨資建造的工程不少淪為面子工程、形象工程,例如耗資13億元打造的窯灣歷史文化街區,成了壹個“半拉子工程”。
專題片介紹,曹炯芳的濫權妄為,致使湘潭違規新增舉債435億元,財政不堪重負,形成33個爛尾工程,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和重大經濟損失。曹炯芳在鏡頭前坦懺悔道,“為湘潭整個的經濟發展,特別是對未來,留下了很沉重的負擔。我負有難以推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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