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民抗議虐狗男,遭警方武力清場
壹個人在家裡,被“立案調查”。壹群人在樓下,被成批帶走。
大石壩街道辦6月9日發了通報。新京報、中新網轉了。叁家口徑整整齊齊,核心句只有兩個意思:群眾報警稱居民李某對犬只實施傷害行為,公安機關已對李某立案展開調查。再加壹句,叁條小狗已送救治寄養。
通篇只字未提6月9日那個下午的抗議、沖突、清場、帶走。
挨打的人,被拖走的人,被送醫的人,不在任何壹份通報裡。在官方的文本裡,那個下午是壹片空白。
江北分局對大河報記者的回應是:“該事件正在調查,具體以對外發布的信息為准。”
所以現在的處境是這樣的。壹邊,是網上還能搜到殘片的影片、多方流出的零星報道、極目新聞被轉引的現場記錄。另壹邊,是官方通報裡那片幹淨的空白,和正在被刪除的影片。

同壹個下午,牆內牆外,是兩個世界。
警察那天到底打了誰、帶走了誰,這些細節眼下沒有壹家官方願意認。
但有幾個更穩的問題,是官方再沉默也繞不開的。
為什麼報警驅趕志願者的,是虐殺者本人。為什麼警察進場第壹個收走的,是“反對虐待動物”這幾個字。為什麼被立案的,是壹個待在家裡的人,被成批帶走的,是壹群上門講話的人。
這套秩序的邊界,畫在哪裡,壹目了然。
往深裡看,這套處置背後,是壹套現成的法律工具,跟哪個派出所臨時拍腦袋無關。
現場要帶走聚集的人,能用的法律工具是清楚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裡有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較輕的,行政拘留加罰款。刑法第290條,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致使工作、生產、營業無法進行並造成嚴重損失的,首要分子叁到柒年,其他積極參加者叁年以下。還有尋釁滋事,兜底性最強。
這幾條,套在抗議者身上都現成。他們的訴求是“嚴懲虐殺者”,被帶走時套上的,卻可能是“擾亂秩序”。
反過來看虐殺者壹側,同壹套工具能給到的,又有多少。
2023年3月,安徽阜南,壹個綽號傑克辣條的男子徐志輝,在小樹林虐貓拍短視頻發到QQ群。據央視等媒體報道,曾有超過10萬名網友聯署,要求以尋釁滋事罪追究他的刑責。最後沒追成。阜南縣公安局的處理,是認定他經互聯網傳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治安拘留。
2022年6月,河北承德,隋某某當街連摔帶踩,把要賣的貓弄死。據光明網報道,承德警方認定他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政拘留5日。
讀這兩份通報會發現,真正被懲罰的,從來不是虐殺這個動作本身。徐志輝栽在“經互聯網傳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隋某某栽在“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法律量的,是公共秩序受的擾動,是旁人觀感受的冒犯。
量的不是那條命受的苦。
同壹套“擾亂秩序”“尋釁滋事”的工具,對虐殺者,只夠治安拘留幾天;對聚集的抗議者,卻足以現場清場、成批帶走。這套工具衡量的,始終是公共秩序受了多大擾動,跟那條命受了多少苦無關。而擾動有多大,判定權在到場的警察手裡。
有報道提到,2024年公安機關的壹份執法指引,把“虐待動物警情”歸進了擾亂公共秩序類警情來處置。這條目前只有零星轉述,沒見到原始文件。但即便照此,壹個動物保護的現場,在執法定性上,也是從壹開始就被歸進了“治安”框架,而不是“權益”框架。
為什麼會這樣,根子在更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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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壩街道辦6月9日發了通報。新京報、中新網轉了。叁家口徑整整齊齊,核心句只有兩個意思:群眾報警稱居民李某對犬只實施傷害行為,公安機關已對李某立案展開調查。再加壹句,叁條小狗已送救治寄養。
通篇只字未提6月9日那個下午的抗議、沖突、清場、帶走。
挨打的人,被拖走的人,被送醫的人,不在任何壹份通報裡。在官方的文本裡,那個下午是壹片空白。
江北分局對大河報記者的回應是:“該事件正在調查,具體以對外發布的信息為准。”
所以現在的處境是這樣的。壹邊,是網上還能搜到殘片的影片、多方流出的零星報道、極目新聞被轉引的現場記錄。另壹邊,是官方通報裡那片幹淨的空白,和正在被刪除的影片。

同壹個下午,牆內牆外,是兩個世界。
警察那天到底打了誰、帶走了誰,這些細節眼下沒有壹家官方願意認。
但有幾個更穩的問題,是官方再沉默也繞不開的。
為什麼報警驅趕志願者的,是虐殺者本人。為什麼警察進場第壹個收走的,是“反對虐待動物”這幾個字。為什麼被立案的,是壹個待在家裡的人,被成批帶走的,是壹群上門講話的人。
這套秩序的邊界,畫在哪裡,壹目了然。
往深裡看,這套處置背後,是壹套現成的法律工具,跟哪個派出所臨時拍腦袋無關。
現場要帶走聚集的人,能用的法律工具是清楚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裡有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較輕的,行政拘留加罰款。刑法第290條,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致使工作、生產、營業無法進行並造成嚴重損失的,首要分子叁到柒年,其他積極參加者叁年以下。還有尋釁滋事,兜底性最強。
這幾條,套在抗議者身上都現成。他們的訴求是“嚴懲虐殺者”,被帶走時套上的,卻可能是“擾亂秩序”。
反過來看虐殺者壹側,同壹套工具能給到的,又有多少。
2023年3月,安徽阜南,壹個綽號傑克辣條的男子徐志輝,在小樹林虐貓拍短視頻發到QQ群。據央視等媒體報道,曾有超過10萬名網友聯署,要求以尋釁滋事罪追究他的刑責。最後沒追成。阜南縣公安局的處理,是認定他經互聯網傳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治安拘留。
2022年6月,河北承德,隋某某當街連摔帶踩,把要賣的貓弄死。據光明網報道,承德警方認定他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政拘留5日。
讀這兩份通報會發現,真正被懲罰的,從來不是虐殺這個動作本身。徐志輝栽在“經互聯網傳播、造成惡劣社會影響”,隋某某栽在“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法律量的,是公共秩序受的擾動,是旁人觀感受的冒犯。
量的不是那條命受的苦。
同壹套“擾亂秩序”“尋釁滋事”的工具,對虐殺者,只夠治安拘留幾天;對聚集的抗議者,卻足以現場清場、成批帶走。這套工具衡量的,始終是公共秩序受了多大擾動,跟那條命受了多少苦無關。而擾動有多大,判定權在到場的警察手裡。
有報道提到,2024年公安機關的壹份執法指引,把“虐待動物警情”歸進了擾亂公共秩序類警情來處置。這條目前只有零星轉述,沒見到原始文件。但即便照此,壹個動物保護的現場,在執法定性上,也是從壹開始就被歸進了“治安”框架,而不是“權益”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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