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火肆虐] 山火拒不撤離 BC老夫婦恐賠$20萬
(加西網綜合)在面對突如其來的自然災害時,不聽從官方指揮究竟是“勇敢”還是“自私”?近日,加拿大BC省的壹起訴訟案再次引發了公眾對這壹話題的激烈辯論。

(X@BCGovFireInfo)
據《省報》(The Province)報道,奧肯那根(Okanagan)地區的壹對退休夫婦因在伍年前的壹場毀滅性山火中無視官方強制撤離令,目前正面臨來自其所在養老社區高達20萬加元的法律訴訟與費用索賠。更糟糕的是,他們還可能因此失去在該社區長期租賃的房產。
山火眼看封山,他卻開船當起“孤勇者”
這起訴訟始於2021年夏天。當時,壹場名為“白石湖”(White Rock Lake)的特大山火逼近了擁有600戶居民的帕克灣(Parker Cove)湖畔養老社區。由於火勢凶猛,政府於8月1日下達了強制撤離令。
然而,社區居民羅賓·格羅(Robyn Gerow)卻選擇留守。在接下來的兩周裡,他化身“民間英雄”,開著自家小船在湖上穿梭,幫撤離的鄰居重返災區收拾財物、查看房屋,並肆處運送物資。直到8月14日,在皇家騎警(RCMP)和當地原住民部落的聯名強烈勸告下,他才最終離開。
反轉!省政府:只要社區裡還有人,我們就不敢投彈滅火
雖然羅賓自認為是在“做好事”,但他的留守卻給整個社區帶來了巨大的安全隱患。
養老社區物業方在訴狀中指出,山火肆虐期間,省級消防官員明確表示:由於社區內仍有居民滯留,出於安全考慮,消防飛機無法向該社區投擲阻燃劑,也無法動用灑水飛機進行空中轟炸。 換句話說,正因為羅賓壹人的“硬核留守”,導致整個社區在壹段時間內失去了最關鍵的空中消防保護。盡管羅賓起初在法庭上否認自己阻礙了滅火,但最終在庭審預備階段承認,他當時確實知道滯留會導致飛機無法投彈。
叁度對簿公堂,不打官司不罷休
這已經是物業公司對格羅夫婦發起的第叁次訴訟。
2022年(首次起訴): 物業以格羅夫婦違反租賃合同(未遵守法律法令)為由,要求終止其房屋土地的轉租合同。
2023年(法院判決): 最高法院法官裁定,格羅夫婦確實違抗撤離令構成了違約,但這種行為尚未達到可以“直接收回房子”的根本性違約程度。隨後物業上訴,遭到駁回。法院當時甚至判物業需要承擔部分訴訟費。
2026年(最新起訴): 物業重整旗鼓再次起訴。這次他們揪住合同條款不放,要求格羅夫婦必須全額報銷物業因前幾次打官司產生的18.1萬加元訴訟費及拖欠的租金,總計近20萬加元。
物業方在最新的起訴書中措辭嚴厲,指責格羅夫婦的個人行為“令人反感且應受譴責”,屬於嚴重過錯。如果格羅夫婦無法支付這筆巨額訴訟費,物業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強行收回轉租權並將其房屋拍賣,拍賣所得將優先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和物業的這筆“損失費”。
目前,格羅夫婦尚未對此訴訟做出正式回應,法庭也尚未對這些最新指控進行聽證。這場關於“個人英雄主義”與“公共安全隱患”的20萬加元法律大戰,依然在當地持續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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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CGovFireInfo)
據《省報》(The Province)報道,奧肯那根(Okanagan)地區的壹對退休夫婦因在伍年前的壹場毀滅性山火中無視官方強制撤離令,目前正面臨來自其所在養老社區高達20萬加元的法律訴訟與費用索賠。更糟糕的是,他們還可能因此失去在該社區長期租賃的房產。
山火眼看封山,他卻開船當起“孤勇者”
這起訴訟始於2021年夏天。當時,壹場名為“白石湖”(White Rock Lake)的特大山火逼近了擁有600戶居民的帕克灣(Parker Cove)湖畔養老社區。由於火勢凶猛,政府於8月1日下達了強制撤離令。
然而,社區居民羅賓·格羅(Robyn Gerow)卻選擇留守。在接下來的兩周裡,他化身“民間英雄”,開著自家小船在湖上穿梭,幫撤離的鄰居重返災區收拾財物、查看房屋,並肆處運送物資。直到8月14日,在皇家騎警(RCMP)和當地原住民部落的聯名強烈勸告下,他才最終離開。
反轉!省政府:只要社區裡還有人,我們就不敢投彈滅火
雖然羅賓自認為是在“做好事”,但他的留守卻給整個社區帶來了巨大的安全隱患。
養老社區物業方在訴狀中指出,山火肆虐期間,省級消防官員明確表示:由於社區內仍有居民滯留,出於安全考慮,消防飛機無法向該社區投擲阻燃劑,也無法動用灑水飛機進行空中轟炸。 換句話說,正因為羅賓壹人的“硬核留守”,導致整個社區在壹段時間內失去了最關鍵的空中消防保護。盡管羅賓起初在法庭上否認自己阻礙了滅火,但最終在庭審預備階段承認,他當時確實知道滯留會導致飛機無法投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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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首次起訴): 物業以格羅夫婦違反租賃合同(未遵守法律法令)為由,要求終止其房屋土地的轉租合同。
2023年(法院判決): 最高法院法官裁定,格羅夫婦確實違抗撤離令構成了違約,但這種行為尚未達到可以“直接收回房子”的根本性違約程度。隨後物業上訴,遭到駁回。法院當時甚至判物業需要承擔部分訴訟費。
2026年(最新起訴): 物業重整旗鼓再次起訴。這次他們揪住合同條款不放,要求格羅夫婦必須全額報銷物業因前幾次打官司產生的18.1萬加元訴訟費及拖欠的租金,總計近20萬加元。
物業方在最新的起訴書中措辭嚴厲,指責格羅夫婦的個人行為“令人反感且應受譴責”,屬於嚴重過錯。如果格羅夫婦無法支付這筆巨額訴訟費,物業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強行收回轉租權並將其房屋拍賣,拍賣所得將優先用於償還銀行貸款和物業的這筆“損失費”。
目前,格羅夫婦尚未對此訴訟做出正式回應,法庭也尚未對這些最新指控進行聽證。這場關於“個人英雄主義”與“公共安全隱患”的20萬加元法律大戰,依然在當地持續發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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