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香港"在家分娩"父母跨國虐兒疑雲:目前所知多少
在醫生和護士以外,香港有合法助產士,俗稱“執媽”。主管相關登記的香港助產士管理局在其《助產士手冊》中明言:“不建議孕婦在家分娩。”
香港《生死登記條例》規定,嬰兒出生42天內,父母必須向入境處轄下出生登記處登記;自行分娩者,須同時另紙填報不在醫院分娩的原因。逾期未登記者經法庭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港元(255美元;1730元人民幣;8000元新台幣)或監禁六個月。
在英國國民保健署(NHS)給予孕婦的指引中,在家分娩與否屬於孕婦的選擇,但“通常只建議在懷孕過程順利,且你(孕婦)和嬰兒狀況良好的情況下進行”,不過若已是第贰胎或以上,則在家分娩與在醫院分娩“同樣安全”——分別在於產科可安排助產士上門陪伴協助。
不過,若在毫無醫療人員協助下自行分娩,則英格蘭法律還要求父母在嬰兒出生36小時內向國民保健署發出出生通知(birth notification)——這與申領出生證明書是兩個不同的法定步驟。
英國的指引也有說明在醫院分娩能容易應付突發並發症,但澳洲知名助產士卡羅琳·霍馬教授(Prof Caroline Homer)在2019年發表了壹份涉及上百萬案例的研究論文,強調只要有助產士監督,在家分娩是安全的。
從芬蘭、瑞典、英國到香港:“非常父母”都經歷過哪些事?

涉案男女稱在瑞典林雪平等候庇護審批期間被當局帶走年幼女兒。
從曾關贰人在其社交平台專頁發布的訊息,以及他們向香港媒體透露的內容,這場爭議可以追溯至2019年,而從當時至今,兩人先後誕下叁名孩子,全是在家自行分娩。
兩人在2016年到芬蘭,當時曾先生到當地壹家大學進修。2019年關女士與曾先生誕下長女,但嬰兒在壹個月後夭折。母親堅稱是自然夭折,但芬蘭警察落案控告兩人“遺棄罪”和“疏忽殺人罪”。不過,他們在今年5月底發文稱,芬蘭當局早已撤控。
2021年10月,兩人再次在家誕下次女,但他們宣稱芬蘭當局拒絕為贰女兒作出生登記,加上遭遇警察上門搜查,讓他們感到不安全,因而在2022年離開芬蘭前往瑞典尋求庇護,曾氏在同年5月申請英國BNO簽證,欲舉家遷往英國,簽證獲批。
2023年底,兩人聲稱在南部城市林雪平(Link?ping)被瑞典警方以“洗錢罪”嫌疑調查,次女被社福人員帶走。瑞典政府文件形容女孩當時健康與衛生狀況欠佳,質疑父母的照顧能力。當地行政法院其後批准社福部門監護女孩,父母抗議,並開設Facebook 專頁發布相關訊息。
2024年2月,瑞典當局同意曾關贰人撤銷庇護申請離境,他們最終在3月份抵達倫敦。根據兩人發布在社交媒體的文件,他們入稟英格蘭高等法院家事法庭,尋求英方協助將次女從瑞典當局接走,倫敦卡姆登自治市(London Borough of Camden;卡姆登區)的社福部門應父母要求向法庭提交了書面意見。
該文件顯示,法庭最終裁定對案件無司法管轄權,駁回申請。BBC中文已聯絡英格蘭及威爾士司法機構與倫敦卡姆登自治市政府尋求評論。
兩人何時從英國返回香港目前並不明確,在星期叁出席記者會的執法人員表示不便透露。然而,從叁子目前年齡為壹個半月推算,他大約是在4月出生。
負責國際協作的香港入境處總入境事務主任蔡宇飛在記者會上說,已就女童處境聯絡中國外交部駐香港公署、中國駐瑞典大使館和香港駐倫敦經貿辦事處,向瑞典當局了解情況。港方將視乎瑞方回覆作出適當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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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香港《生死登記條例》規定,嬰兒出生42天內,父母必須向入境處轄下出生登記處登記;自行分娩者,須同時另紙填報不在醫院分娩的原因。逾期未登記者經法庭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港元(255美元;1730元人民幣;8000元新台幣)或監禁六個月。
在英國國民保健署(NHS)給予孕婦的指引中,在家分娩與否屬於孕婦的選擇,但“通常只建議在懷孕過程順利,且你(孕婦)和嬰兒狀況良好的情況下進行”,不過若已是第贰胎或以上,則在家分娩與在醫院分娩“同樣安全”——分別在於產科可安排助產士上門陪伴協助。
不過,若在毫無醫療人員協助下自行分娩,則英格蘭法律還要求父母在嬰兒出生36小時內向國民保健署發出出生通知(birth notification)——這與申領出生證明書是兩個不同的法定步驟。
英國的指引也有說明在醫院分娩能容易應付突發並發症,但澳洲知名助產士卡羅琳·霍馬教授(Prof Caroline Homer)在2019年發表了壹份涉及上百萬案例的研究論文,強調只要有助產士監督,在家分娩是安全的。
從芬蘭、瑞典、英國到香港:“非常父母”都經歷過哪些事?

涉案男女稱在瑞典林雪平等候庇護審批期間被當局帶走年幼女兒。
從曾關贰人在其社交平台專頁發布的訊息,以及他們向香港媒體透露的內容,這場爭議可以追溯至2019年,而從當時至今,兩人先後誕下叁名孩子,全是在家自行分娩。
兩人在2016年到芬蘭,當時曾先生到當地壹家大學進修。2019年關女士與曾先生誕下長女,但嬰兒在壹個月後夭折。母親堅稱是自然夭折,但芬蘭警察落案控告兩人“遺棄罪”和“疏忽殺人罪”。不過,他們在今年5月底發文稱,芬蘭當局早已撤控。
2021年10月,兩人再次在家誕下次女,但他們宣稱芬蘭當局拒絕為贰女兒作出生登記,加上遭遇警察上門搜查,讓他們感到不安全,因而在2022年離開芬蘭前往瑞典尋求庇護,曾氏在同年5月申請英國BNO簽證,欲舉家遷往英國,簽證獲批。
2023年底,兩人聲稱在南部城市林雪平(Link?ping)被瑞典警方以“洗錢罪”嫌疑調查,次女被社福人員帶走。瑞典政府文件形容女孩當時健康與衛生狀況欠佳,質疑父母的照顧能力。當地行政法院其後批准社福部門監護女孩,父母抗議,並開設Facebook 專頁發布相關訊息。
2024年2月,瑞典當局同意曾關贰人撤銷庇護申請離境,他們最終在3月份抵達倫敦。根據兩人發布在社交媒體的文件,他們入稟英格蘭高等法院家事法庭,尋求英方協助將次女從瑞典當局接走,倫敦卡姆登自治市(London Borough of Camden;卡姆登區)的社福部門應父母要求向法庭提交了書面意見。
該文件顯示,法庭最終裁定對案件無司法管轄權,駁回申請。BBC中文已聯絡英格蘭及威爾士司法機構與倫敦卡姆登自治市政府尋求評論。
兩人何時從英國返回香港目前並不明確,在星期叁出席記者會的執法人員表示不便透露。然而,從叁子目前年齡為壹個半月推算,他大約是在4月出生。
負責國際協作的香港入境處總入境事務主任蔡宇飛在記者會上說,已就女童處境聯絡中國外交部駐香港公署、中國駐瑞典大使館和香港駐倫敦經貿辦事處,向瑞典當局了解情況。港方將視乎瑞方回覆作出適當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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