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D報告揭中國童工與職校強制實習問題

“人權扞衛者網絡”(CHRD)5月21日發布報告說,中國壹些地方仍存在企業非法雇用童工,以及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被安排強制實習等問題。(“人權扞衛者網絡”(CHRD))
非政府組織“人權扞衛者網絡”(CHRD)5月21日發布報告說,中國壹些地方仍存在企業非法雇用童工,以及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被安排強制實習等問題。報告指出,部分未成年人在實習或工作期間長時間勞動、上夜班,甚至面臨人身安全風險。該組織呼吁中國政府暫停將強制實習作為中職學生畢業的硬性要求,並要求相關企業公開人權盡責調查結果。
CHRD發布的這份46頁報告題為《真有自由選擇?中國童工與職校生強制實習》。報告綜合中國政府行政處罰記錄、法院文書、在線數據庫和中文媒體報道等資料,梳理了2019年至2025年期間發生在中國11個省份的相關案例。報告說,中國每年約有400萬名中職學生被要求完成實習,其中部分學生被安排到與所學專業無關的崗位,每天工作10至12小時,並被要求上夜班。
未成年人被送入低技術崗位
關注企業非法雇用童工的維權人士邢鑒接受本台采訪時說,中國長期宣稱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和“依法治國”,但現實中,企業雇用未成年人的情況在壹些偏遠和經濟落後地區較為嚴重:“在壹些偏遠和經濟落後的地區,仍有大量未成年人尚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便被迫輟學、流向社會,最終淪為廉價勞動力。壹些‘黑中介’甚至與部分學校相互配合,打著‘實習’‘就業培訓’的名義,將心智尚未成熟的孩子送進流水線和低技術體力崗位,從中牟利。”
報告指出,壹些中職學生在實習期間不僅從事與專業無關的勞動,還面臨管理壓力、健康風險和安全隱患。報告記錄了叁名學生在實習期間死亡,其中兩人自殺,壹人因未獲得充分醫療照護而死亡;另有壹名學生自殘受傷。
實習傷亡追責卡在身份認定
中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勞動法》禁止雇用16歲以下未成年人。CHRD報告認為,相關規定雖然存在,但地方執法和學校監管沒有落實到位。
湖南法律學者蘇陽對本台說,職業學校學生在實習中受傷或死亡後,追責往往卡在身份認定和責任劃分上:“我們代理的案件難度在於‘學生’與‘勞動者’的雙重身份模糊。由於在校生身份通常無法認定勞動關系,導致其無法直接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而實習涉及學校、企業、學生叁方,事故發生後,學校與企業互相推諉。”
處罰記錄顯示問題反復出現
報告還說,在制造業、娛樂業和服務業中,非法雇用童工現象仍然存在。CHRD查閱到2019年至2025年期間有關部門發出的拾多份處罰記錄,涉及六個省份,其中包括年僅13歲的兒童。報告特別提到,2024年7月,廣東東莞市政府因童工問題向多家企業發出39份行政處罰通知。
這些處罰記錄顯示,童工問題在不同地區反復出現。CHRD認為,公開處罰和媒體報道雖然可以形成有限問責,但往往依賴受害兒童及其家庭主動舉報。對於許多家庭而言,舉報可能帶來報復、失去收入來源,或與學校及用工單位發生沖突,因此公開案例未必能反映實際規模。
大連職業學校退休教師顧先生接受采訪時說,學校如果通知學生參加實習,學生幾乎無法拒絕:“學校最強的制衡手段是不實習就扣發畢業證,甚至不發畢業證,學生和家長都沒辦法,硬著頭皮也要參加實習。還有就是工資不會直接發給學生,而是將總額作為‘勞務費’打包撥付給第叁方中介機構或學校。這裡面就會出現貓膩。因為學生不知道企業支付的原始標准是多少。”
報告認為,中國政府沒有充分落實其已批准加入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和國際勞工組織相關承諾。CHRD呼吁,中國政府暫停將強制實習作為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畢業的硬性要求,直到職業實習項目中的兒童權益得到有效保障。該組織還表示,中國作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締約國,其履約情況應接受國際機制持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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