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 德國華人迷奸案:藥、暗語、非人化
這個判斷影響了Tong Z.案中壹些看似較輕罪名的處理。德國刑法中有壹條原則:對於較輕罪行,法院通常應盡量避免判處六個月以下的短期監禁;如果可以用罰金處理,就不應輕易判監禁。只有當罪行的特殊情節,或被告人的人格狀態,使得監禁對於教育被告、維護法律秩序“不可或缺”時,法院才會判處短期自由刑。
但在Tong Z.案中,法院仍然對多項偷拍行為判處了短期自由刑。理由是,這些偷拍視頻並不是普通的隱私侵犯。它們被嵌入壹個持續多年的性暴力系列中,也和 Telegram 群組裡的厭女語言、藥物性侵幻想、影像炫耀連接在壹起。法院認為,Tong Z.長期實施這類行為,體現出對女性的蔑視,僅以罰金處理不足以回應行為的不法性,也不足以對他產生教育和警示作用。
這壹點,讓這些案件與德國近年的刑法修正發生了連接。
2023年6月,德國通過刑法修正案,修法將“基於性別的”以及“針對性取向的”犯罪動機,明確寫入《德國刑法典》第46條第2款第2句的“不人道動機”量刑考慮清單中,使其成為法院在量刑時應當特別考慮的法定因素。
這意味著,如果加害者出於對女性的仇恨、輕蔑、支配欲,實施謀殺、傷害、恐嚇、性暴力或網絡暴力,法官在量刑時應當把這種動機納入考量,並可以作為從重處罰的理由。
在司法實踐裡,問題壹直存在。尤其是在伴侶暴力、殺害女性、分手報復等案件中,壹些法院仍傾向於把男性的占有欲、控制欲或報復解釋為“激情”“情感崩潰”或關系破裂後的失控,有時甚至因此減輕處罰。修法之前,德國法律並非完全無法處理這類動機。法官也可以把針對被害人性別或性取向的犯罪動機,歸入“蔑視人類的犯罪動機”之中。
德國女律師協會曾對此發表聲明,認為此次修法的重要意義,正是糾正這種司法盲區。它要求法官看見犯罪背後的性別權力結構:加害者是否把女性視為自己的所有物,是否因為女性不服從、不回應、不屬於他,而實施暴力。換句話說,法律不再只看見壹個具體的傷害結果,也要看見傷害背後的男權支配欲和對女性的不平等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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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Tong Z.案中,法院仍然對多項偷拍行為判處了短期自由刑。理由是,這些偷拍視頻並不是普通的隱私侵犯。它們被嵌入壹個持續多年的性暴力系列中,也和 Telegram 群組裡的厭女語言、藥物性侵幻想、影像炫耀連接在壹起。法院認為,Tong Z.長期實施這類行為,體現出對女性的蔑視,僅以罰金處理不足以回應行為的不法性,也不足以對他產生教育和警示作用。
這壹點,讓這些案件與德國近年的刑法修正發生了連接。
2023年6月,德國通過刑法修正案,修法將“基於性別的”以及“針對性取向的”犯罪動機,明確寫入《德國刑法典》第46條第2款第2句的“不人道動機”量刑考慮清單中,使其成為法院在量刑時應當特別考慮的法定因素。
這意味著,如果加害者出於對女性的仇恨、輕蔑、支配欲,實施謀殺、傷害、恐嚇、性暴力或網絡暴力,法官在量刑時應當把這種動機納入考量,並可以作為從重處罰的理由。
在司法實踐裡,問題壹直存在。尤其是在伴侶暴力、殺害女性、分手報復等案件中,壹些法院仍傾向於把男性的占有欲、控制欲或報復解釋為“激情”“情感崩潰”或關系破裂後的失控,有時甚至因此減輕處罰。修法之前,德國法律並非完全無法處理這類動機。法官也可以把針對被害人性別或性取向的犯罪動機,歸入“蔑視人類的犯罪動機”之中。
德國女律師協會曾對此發表聲明,認為此次修法的重要意義,正是糾正這種司法盲區。它要求法官看見犯罪背後的性別權力結構:加害者是否把女性視為自己的所有物,是否因為女性不服從、不回應、不屬於他,而實施暴力。換句話說,法律不再只看見壹個具體的傷害結果,也要看見傷害背後的男權支配欲和對女性的不平等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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