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迷局:女方收取30萬元後多次改口稱"自願"
從2025年1月27日因涉嫌犯強奸罪被刑拘至同年12月25日被取保候審,在長達11個月的時間裡,王明(化名)始終認為自己無罪,堅稱與女方系雙方自願在車內發生性關系。壹審法院審理查明,案發前,涉案兩人在車輛後排曾有互相摟抱、親吻及更進壹步的親密行為。此外,被害人劉麗(化名)報警稱被強奸,但在收取王明母親30萬元並簽署諒解書後,先後5次向警方稱其系自願與王明發生性關系,後又再次改口稱其非自願,稱此前誤認為“諒解”等同“自願”。

涉案車輛
2025年12月25日,河北省承德市雙橋區法院對此案作出壹審判決,認定在被害人明確表明不願意發生性關系的情況下,王明仍采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王明家屬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酌定從輕處罰,遂判決王明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叁年,緩刑肆年。
壹審判決後,王明不服提出上訴,2026年3月30日,此案贰審在承德中院開庭審理,法院未當庭宣判。
網友線下見面,案發前曾有親密行為
壹審判決書顯示,被告王明1995年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某公司職工。據王明介紹,他與劉麗於2024年10月在網絡上相識,雙方均系單身,後互相添加好友開始聊天。2025年1月26日,王明從外地返回承德老家過年,雙方約定當晚第壹次見面。當晚9點多,王明駕車接上劉麗,然後把車停在停車場聊天。

在壹審判決書中,法院稱經審理查明,上述兩人抵達停車場後,坐到車輛後排互相聊天、摟抱、親吻,被害人同意給被告人進行口部親密行為。兩人下車在停車場附近的藥房購買避孕套,被告人提出與被害人到附近預定的酒店,被害人未同意。兩人回到車上共同坐到後排互相摟抱、親吻,被害人再次為被告人口部親密行為壹次。在被害人明確表明不願意發生性關系的情況下,被告人仍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了性關系。後被害人撥打報警電話報警。同時查明,被害人接受被告人家屬賠償,並出具了刑事諒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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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涉案車輛
2025年12月25日,河北省承德市雙橋區法院對此案作出壹審判決,認定在被害人明確表明不願意發生性關系的情況下,王明仍采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其行為已構成強奸罪。王明家屬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酌定從輕處罰,遂判決王明犯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叁年,緩刑肆年。
壹審判決後,王明不服提出上訴,2026年3月30日,此案贰審在承德中院開庭審理,法院未當庭宣判。
網友線下見面,案發前曾有親密行為
壹審判決書顯示,被告王明1995年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某公司職工。據王明介紹,他與劉麗於2024年10月在網絡上相識,雙方均系單身,後互相添加好友開始聊天。2025年1月26日,王明從外地返回承德老家過年,雙方約定當晚第壹次見面。當晚9點多,王明駕車接上劉麗,然後把車停在停車場聊天。

在壹審判決書中,法院稱經審理查明,上述兩人抵達停車場後,坐到車輛後排互相聊天、摟抱、親吻,被害人同意給被告人進行口部親密行為。兩人下車在停車場附近的藥房購買避孕套,被告人提出與被害人到附近預定的酒店,被害人未同意。兩人回到車上共同坐到後排互相摟抱、親吻,被害人再次為被告人口部親密行為壹次。在被害人明確表明不願意發生性關系的情況下,被告人仍使用暴力、威脅手段強行與被害人發生了性關系。後被害人撥打報警電話報警。同時查明,被害人接受被告人家屬賠償,並出具了刑事諒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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