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农村,有10元/小时的活干是一种福利

兜兜转转,还是要回到呼吁提高农民基础养老金的话题上来。农民的历史贡献已经无法再量化补偿,但至少,也应该在现行分配体制上予以纠偏。过去通过“剪刀差”被抽走的,今天能否在养老金、医保、公共服务上,多一些“反向剪刀差”作为迟到的回馈呢?我们如今已经全面小康,社会财富被大量创造,那些曾为此奠基、如今垂老的农民,他们有资格也应该分享更多的发展成果,而不能仅仅是依赖子女的孝心或自己“好养活”的韧性。我们说采茶女工,我们说10元/时的农活,我们谈农村本身,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在谈钱的事情。但这个钱背后的劳动价值,它是难以度量的。

朋友,你收过麦吗?在那麦尘弥漫的六月初的下午,你看着小麦从收割机里倾泻而出,看着父亲及叔伯对着小麦的籽粒情况皱眉讨论,再看着一亩地千余斤的小麦被拉到粮站,再看着八个月所种的粮食换来的一千二百块钱,你会对农民的钱的来源有新的认识的——即使是10元/小时,70元/天,也比种小麦来的划算。你去过大城市,你太清楚一千二百块钱的价值了,你太清楚这些钱是什么换来的,又能去换来什么了。正因为你太清楚这些,这也是你不断记录不断呼吁的意义所在。
在河南农村,又不止是河南的农村,10元/小时的活儿,这个在劳动法框架下看起来难以置信的数字,在具体的农村社会及季节性的零工市场里,它又确确实实是一种“福利”,甚至是一种需要“走关系”才能获得的宝贵现金收入机会。这是剥削吗?不是,恐怕又是。

我们说它不是剥削,一方面是因为雇人的小本经营的主家,他们也并没有获利颇丰,甚至还受农时气候等周期性因素影响而收入不定;另一方面,对于渴望现金的老年劳动力来说,这又确实是难得的工作机会。我们说它是剥削,是因为这种剥削不是尖锐对立的,它是无形却又真实存在的,它没有明确的压迫主体,却无处不在。农村年龄偏老的劳动力结构、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以及我妈我姑姑她们对于自身身份价值的放低与认命,都是这种剥削的表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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