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養老金漲幾百就要問"貢獻" 拿幾千的不用問?
前面舉我爸為例,下面以我為例,我在工廠也幹過很多年。
1994年,我托關系進了附近的東風電機廠。這個廠是叁線廠,叁線廠都是國家意志的體現,裡面的工人來自全國各地,在當地是個獨立王國,福利待遇與周圍的農民堪稱“壹個在天上壹個在地下”。那時候國營廠可以“世襲”,本廠子弟上本廠的技校,略等於直接進廠,子承父業頂崗上班非常普遍。
90年代軍轉民,搞廠辦“大集體”,又叫“勞動服務公司”,“第叁產業”,於是像我這樣的農民,我才有機會進去,此為其壹。
我在模具車間開銑床,算是技術含量很高的工種,我師父說我是她最出色的徒弟。後來我去東莞打工,在工程部我是領班,下屬有不少來自國企的工人。所以,根本不是農民不能勝任,只是沒有機會。
所以,拿工人與農民的單位產出比較完全沒有道理,因為當年工人能開大卡車,是被安排的,農民只能種地,也是被安排的。
概念解釋:有壹句話叫“若批評不自由,則贊美無意義”,套用這個句式,可以說“如果選擇不自由,則比較無意義”。既然當年剝奪了農民開卡車的權利,今天就沒資格說農民只會挑擔,如果壹定要比較,那就是耍流氓。
說句後話。實際上,這樣的國企壹旦失去國家政策的保護,大多數在市場競爭中壹敗塗地,如今的東風電機廠經歷幾輪改制,大幅裁員縮編,大幾千人的廠還剩叁肆百人。
如果“開大卡車”可以被視為“貢獻大”,那麼這個過程中,國有資產的大幅流失貶值是否每壹個工人也要承擔相應的損失?這當然是很荒謬的說法,就好像前面把開車與肩扛對比壹樣荒謬。
實際上,東風廠的工人經歷了非常慘烈的下崗,很多人的社保存在斷繳漏繳等問題,壹直到2015年前後才徹底解決——這裡面包括待我如親媽壹樣的師父,我感同身受。
我為什麼反感現在很多工人反對提高農民養老金?因為他們也經歷過那種“被拋棄”的滋味啊,怎麼對壹直被損害的農民毫無同理心呢?國家最後還是承擔了他們的養老責任,這是他們應得的,但憑什麼就認為農民不應該得到遲來的補償呢?活了幾拾歲,經歷這麼多,怎麼還想不明白呢?
第叁部分:從改革開放到現在
體制外vs體制內
概念:“不限制就是最大的貢獻”
1996年,和很多肆川農民壹樣,我南下廣東打工。如果要算“貢獻”,這是中國農民貢獻最大的時候。雖然收入比在農村有了很大提升,其貢獻提升得更多,因為農民到手的那點收入實際上被嚴重壓低了。
請注意,這裡面真正主動的角色是誰?我當初南下打工,是政府勸導的結果嗎?不是,是我自己去的,去了還要被查暫住證,有可能被送到樟木頭收容站。“傻子瓜子”是政府鼓勵的結果嗎?不是,是年廣久冒著坐牢的風險自己幹的。
政府最應該做的就是少管。1986年,中央去溫州考察,問時任溫州市委書記董朝才 “溫州經濟是怎麼發展起來的?”,董的回答是:“是放棄了領導。”
這壹點到今天也沒變,舉最近爆火的張雪為例。重慶市政府對張雪的支持“壹個子兒都沒有”,這沒什麼不對,政府不能隨便用納稅人的錢去補貼壹家企業;浙江國投投了張雪,也不值得驕傲,這次運氣好,下次運氣差怎麼辦?實際上,作為國家/政府來說,真正該做的,仍然是取消限制,比如取消禁限摩和13年強制報廢,這才是張雪這樣的企業家最需要的——如果張雪可以選,我相信他壹定會選後者。
概念解釋:“不限制就是最大的貢獻”,這對於體制內來說,意味著終於從“負貢獻”開始轉向“正貢獻”了。核心不在於積極地做了什麼,而在於不限制什麼,也就是說,不幫倒忙就是最大的幫忙。
所以,若要論功,這幾拾年經濟高速發展,主要歸功於吃苦耐勞的農民工和敢於冒險的民營企業家,體制內對此可以用“亦有貢獻”;若要行賞,農民工所得甚微,企業家得失大體相當,體制內所得遠大於貢獻。
關於六拾年來中國農民、工人和體制內的“貢獻”,我就大體說到這裡。當年“負貢獻”的體制內,現在拿著最高的退休金;大起大落的工人,其中大部分拿到了適當的補償;而壹直被損害剝奪的農民,至今在拖欠。
如今要求把農民的養老金提高到幾百壹千,居然還有人追究農民的“貢獻”,這種人怎麼不去照照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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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1994年,我托關系進了附近的東風電機廠。這個廠是叁線廠,叁線廠都是國家意志的體現,裡面的工人來自全國各地,在當地是個獨立王國,福利待遇與周圍的農民堪稱“壹個在天上壹個在地下”。那時候國營廠可以“世襲”,本廠子弟上本廠的技校,略等於直接進廠,子承父業頂崗上班非常普遍。
90年代軍轉民,搞廠辦“大集體”,又叫“勞動服務公司”,“第叁產業”,於是像我這樣的農民,我才有機會進去,此為其壹。
我在模具車間開銑床,算是技術含量很高的工種,我師父說我是她最出色的徒弟。後來我去東莞打工,在工程部我是領班,下屬有不少來自國企的工人。所以,根本不是農民不能勝任,只是沒有機會。
所以,拿工人與農民的單位產出比較完全沒有道理,因為當年工人能開大卡車,是被安排的,農民只能種地,也是被安排的。
概念解釋:有壹句話叫“若批評不自由,則贊美無意義”,套用這個句式,可以說“如果選擇不自由,則比較無意義”。既然當年剝奪了農民開卡車的權利,今天就沒資格說農民只會挑擔,如果壹定要比較,那就是耍流氓。
說句後話。實際上,這樣的國企壹旦失去國家政策的保護,大多數在市場競爭中壹敗塗地,如今的東風電機廠經歷幾輪改制,大幅裁員縮編,大幾千人的廠還剩叁肆百人。
如果“開大卡車”可以被視為“貢獻大”,那麼這個過程中,國有資產的大幅流失貶值是否每壹個工人也要承擔相應的損失?這當然是很荒謬的說法,就好像前面把開車與肩扛對比壹樣荒謬。
實際上,東風廠的工人經歷了非常慘烈的下崗,很多人的社保存在斷繳漏繳等問題,壹直到2015年前後才徹底解決——這裡面包括待我如親媽壹樣的師父,我感同身受。
我為什麼反感現在很多工人反對提高農民養老金?因為他們也經歷過那種“被拋棄”的滋味啊,怎麼對壹直被損害的農民毫無同理心呢?國家最後還是承擔了他們的養老責任,這是他們應得的,但憑什麼就認為農民不應該得到遲來的補償呢?活了幾拾歲,經歷這麼多,怎麼還想不明白呢?
第叁部分:從改革開放到現在
體制外vs體制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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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和很多肆川農民壹樣,我南下廣東打工。如果要算“貢獻”,這是中國農民貢獻最大的時候。雖然收入比在農村有了很大提升,其貢獻提升得更多,因為農民到手的那點收入實際上被嚴重壓低了。
請注意,這裡面真正主動的角色是誰?我當初南下打工,是政府勸導的結果嗎?不是,是我自己去的,去了還要被查暫住證,有可能被送到樟木頭收容站。“傻子瓜子”是政府鼓勵的結果嗎?不是,是年廣久冒著坐牢的風險自己幹的。
政府最應該做的就是少管。1986年,中央去溫州考察,問時任溫州市委書記董朝才 “溫州經濟是怎麼發展起來的?”,董的回答是:“是放棄了領導。”
這壹點到今天也沒變,舉最近爆火的張雪為例。重慶市政府對張雪的支持“壹個子兒都沒有”,這沒什麼不對,政府不能隨便用納稅人的錢去補貼壹家企業;浙江國投投了張雪,也不值得驕傲,這次運氣好,下次運氣差怎麼辦?實際上,作為國家/政府來說,真正該做的,仍然是取消限制,比如取消禁限摩和13年強制報廢,這才是張雪這樣的企業家最需要的——如果張雪可以選,我相信他壹定會選後者。
概念解釋:“不限制就是最大的貢獻”,這對於體制內來說,意味著終於從“負貢獻”開始轉向“正貢獻”了。核心不在於積極地做了什麼,而在於不限制什麼,也就是說,不幫倒忙就是最大的幫忙。
所以,若要論功,這幾拾年經濟高速發展,主要歸功於吃苦耐勞的農民工和敢於冒險的民營企業家,體制內對此可以用“亦有貢獻”;若要行賞,農民工所得甚微,企業家得失大體相當,體制內所得遠大於貢獻。
關於六拾年來中國農民、工人和體制內的“貢獻”,我就大體說到這裡。當年“負貢獻”的體制內,現在拿著最高的退休金;大起大落的工人,其中大部分拿到了適當的補償;而壹直被損害剝奪的農民,至今在拖欠。
如今要求把農民的養老金提高到幾百壹千,居然還有人追究農民的“貢獻”,這種人怎麼不去照照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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