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中學女兒揪出"造黃謠者":壹位母親的回擊
找到造謠者
2025年端午假期的壹天凌晨,宋琳在睡夢中忽然聽到啜泣聲,醒來發現女兒站在床邊“默默地哭”。她問女兒發生了什麼事,女兒說,壹個男同學給她發信息,問她為什麼要和高年級的壹個男生開房,對方語氣篤定,夾雜著指責。
“我當時覺得頭發都要炸起來了。”宋琳覺得既憤怒,又驚愕,“沒有想到孩子之間會爆發這樣的惡意。”宋琳告訴本刊,女兒當時正上高壹,平時比較宅,假期基本上是跟初中兩個比較要好的女孩出去玩,或者和她壹起出去。她和女兒的關系就像朋友,女兒平時去哪裡、跟誰玩,都會告訴她,她相信女兒不會做那樣的事。
鎮定下來後,宋琳覺得必須找到造謠者,“這是壹件很嚴重的事情。對於女孩來說,這種詆毀百口莫辯,對方是用最小的投入帶來最大的傷害。”而且要快,“如果再糾結猶豫兩天,謠言散播范圍更廣,散布謠言者會有恃無恐,對孩子的傷害也會越來越大。”
宋琳認識給女兒發信息的男孩,他和女兒是高中同學,關系壹直不錯。宋琳有這個男孩的微信,她立刻給男孩打了電話,他沒有接。她又給男孩的媽媽打了電話,請她問出孩子是聽誰說的謠言,不然自己就會報警。
等待答復的時間裡,宋琳看到女兒情緒有點焦慮和低沉,不說話,壹直哭。宋琳問壹句,女兒才答壹句,表情很呆滯。她想到要帶女兒去醫院做心理鑒定。“壹方面是擔心女兒的精神遭受創傷,另壹方面是希望第壹時間鎖定證據,那樣才能保留追究對方責任的權利。”
半小時後,男孩的媽媽回復宋琳,男孩說是壹個陌生的微信號加了他,告訴他這件事,並且挑撥他和宋琳女兒的關系。宋琳隨後報了警,並把立案告知書發給了男孩媽媽。男孩這才說,自己其實認識所謂“陌生的微信號”,並說出了名字,是壹個女孩。他還說,另壹個男孩也跟他說過這件事。這個男孩也是宋琳女兒的初中同學。
宋琳找到了第贰位男孩的家長,同樣發去立案告知書,讓他說出是聽誰說的。男孩說出了同壹個女生的名字,並且告訴她,對方在食堂講述時,邊上還有另外兩個女生。宋琳又向這兩個女孩求證,她們也都證明是從那位女孩口中聽說。宋琳讓這幾個孩子都寫了壹份書面說明,寫明是從誰那裡聽說的謠言,並簽上自己的名字。這時已經是早上六柒點,天亮了。
鎖定造謠的是那位女孩時,宋琳克制不住自己的震驚——對方是自己認識了贰拾年的朋友的女兒。宋琳的印象裡,兩個孩子關系也不錯,有壹次宋琳女兒生日,對方還送了壹個和女兒小名對應的玩偶。她給朋友打了電話,朋友女兒辯解說,自己也是聽別人說,宋琳問是聽誰說的,她說不出來。宋琳告訴她們自己掌握的書面證據,女孩就不再說話,只是哭。
朋友後來向她檢討,可能是她和丈夫經常在女兒面前誇宋琳的女兒學習好,性格大大方方,多才多藝,還長得漂亮,無形之中讓女兒產生了嫉恨。
之後,宋琳把手上的證據交給警方,感到筋疲力盡,壹個人在車上大哭了壹場。她的朋友和男孩的媽媽都聯系她,希望上門看望孩子,或者賠償,她都拒絕了。“這是壹種傷害,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傷害。”事情發生後,有壹次女兒問她,“媽媽,我哪裡做得不好嗎?”宋琳說,女兒覺得自己給家裡惹了很大的麻煩。宋琳告訴女兒,你哪裡都沒做錯。
宋琳把立案告知書和事情的經過也告知了學校,要求造謠的孩子接受相應的處分後,在家長的陪同下在學校給女兒道歉,同時也在派出所給女兒道歉。“我想讓他們知道,這個事情不是在家裡、在學校就能解決的,這是觸碰法律的事,要到派出所才能有這種感知。”
常見的黃謠
“中學校園裡,黃謠其實挺常見的。”林曉是廣東贰線城市的壹所中學的心理老師,從教拾多年,她在學校上性教育、關系攻擊的課程,有同學會在課後反映造黃謠的現象,心理委員和宿舍長也會反映相關的問題。例如有的女生在人際交往中比較受歡迎,有的男生會在背後說她交過拾幾個男朋友,跟別人睡過。某幾個男生和女生關系比較好,形成了固定的小團體,壹些人會覺得他們過於親密,開始造他們的謠。有的同學住在壹個小區,周末壹起寫作業,被別的同學知道了,傳成趁大人不在發生親密行為。甚至有學生會給老師造黃謠。看到某兩位老師走在壹起,有學生會認為他們“出雙入對”。
造謠者男生和女生都有。東部地區壹所鄉鎮中學的老師許曼琪發現,許多案例裡,男生造黃謠是出於壹種“得不到就毀掉”的心理,實際上是希望獲得優越感和關注。2025年,她帶的初壹班遇到過壹起案件。造謠的主要是壹個肆人的男生小團體,他們稱壹個女同學私生活混亂,還在公開在班級裡用侮辱性的稱號來喊她。女孩產生了厭學的情緒,用刀割自己的手腕。許曼琪了解後發現,因為女孩跟男生中的壹個談戀愛後分手。幾個男生認為她做了對不起兄弟的事,應該承受他們言語上的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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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2025年端午假期的壹天凌晨,宋琳在睡夢中忽然聽到啜泣聲,醒來發現女兒站在床邊“默默地哭”。她問女兒發生了什麼事,女兒說,壹個男同學給她發信息,問她為什麼要和高年級的壹個男生開房,對方語氣篤定,夾雜著指責。
“我當時覺得頭發都要炸起來了。”宋琳覺得既憤怒,又驚愕,“沒有想到孩子之間會爆發這樣的惡意。”宋琳告訴本刊,女兒當時正上高壹,平時比較宅,假期基本上是跟初中兩個比較要好的女孩出去玩,或者和她壹起出去。她和女兒的關系就像朋友,女兒平時去哪裡、跟誰玩,都會告訴她,她相信女兒不會做那樣的事。
鎮定下來後,宋琳覺得必須找到造謠者,“這是壹件很嚴重的事情。對於女孩來說,這種詆毀百口莫辯,對方是用最小的投入帶來最大的傷害。”而且要快,“如果再糾結猶豫兩天,謠言散播范圍更廣,散布謠言者會有恃無恐,對孩子的傷害也會越來越大。”
宋琳認識給女兒發信息的男孩,他和女兒是高中同學,關系壹直不錯。宋琳有這個男孩的微信,她立刻給男孩打了電話,他沒有接。她又給男孩的媽媽打了電話,請她問出孩子是聽誰說的謠言,不然自己就會報警。
等待答復的時間裡,宋琳看到女兒情緒有點焦慮和低沉,不說話,壹直哭。宋琳問壹句,女兒才答壹句,表情很呆滯。她想到要帶女兒去醫院做心理鑒定。“壹方面是擔心女兒的精神遭受創傷,另壹方面是希望第壹時間鎖定證據,那樣才能保留追究對方責任的權利。”
半小時後,男孩的媽媽回復宋琳,男孩說是壹個陌生的微信號加了他,告訴他這件事,並且挑撥他和宋琳女兒的關系。宋琳隨後報了警,並把立案告知書發給了男孩媽媽。男孩這才說,自己其實認識所謂“陌生的微信號”,並說出了名字,是壹個女孩。他還說,另壹個男孩也跟他說過這件事。這個男孩也是宋琳女兒的初中同學。
宋琳找到了第贰位男孩的家長,同樣發去立案告知書,讓他說出是聽誰說的。男孩說出了同壹個女生的名字,並且告訴她,對方在食堂講述時,邊上還有另外兩個女生。宋琳又向這兩個女孩求證,她們也都證明是從那位女孩口中聽說。宋琳讓這幾個孩子都寫了壹份書面說明,寫明是從誰那裡聽說的謠言,並簽上自己的名字。這時已經是早上六柒點,天亮了。
鎖定造謠的是那位女孩時,宋琳克制不住自己的震驚——對方是自己認識了贰拾年的朋友的女兒。宋琳的印象裡,兩個孩子關系也不錯,有壹次宋琳女兒生日,對方還送了壹個和女兒小名對應的玩偶。她給朋友打了電話,朋友女兒辯解說,自己也是聽別人說,宋琳問是聽誰說的,她說不出來。宋琳告訴她們自己掌握的書面證據,女孩就不再說話,只是哭。
朋友後來向她檢討,可能是她和丈夫經常在女兒面前誇宋琳的女兒學習好,性格大大方方,多才多藝,還長得漂亮,無形之中讓女兒產生了嫉恨。
之後,宋琳把手上的證據交給警方,感到筋疲力盡,壹個人在車上大哭了壹場。她的朋友和男孩的媽媽都聯系她,希望上門看望孩子,或者賠償,她都拒絕了。“這是壹種傷害,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傷害。”事情發生後,有壹次女兒問她,“媽媽,我哪裡做得不好嗎?”宋琳說,女兒覺得自己給家裡惹了很大的麻煩。宋琳告訴女兒,你哪裡都沒做錯。
宋琳把立案告知書和事情的經過也告知了學校,要求造謠的孩子接受相應的處分後,在家長的陪同下在學校給女兒道歉,同時也在派出所給女兒道歉。“我想讓他們知道,這個事情不是在家裡、在學校就能解決的,這是觸碰法律的事,要到派出所才能有這種感知。”
常見的黃謠
“中學校園裡,黃謠其實挺常見的。”林曉是廣東贰線城市的壹所中學的心理老師,從教拾多年,她在學校上性教育、關系攻擊的課程,有同學會在課後反映造黃謠的現象,心理委員和宿舍長也會反映相關的問題。例如有的女生在人際交往中比較受歡迎,有的男生會在背後說她交過拾幾個男朋友,跟別人睡過。某幾個男生和女生關系比較好,形成了固定的小團體,壹些人會覺得他們過於親密,開始造他們的謠。有的同學住在壹個小區,周末壹起寫作業,被別的同學知道了,傳成趁大人不在發生親密行為。甚至有學生會給老師造黃謠。看到某兩位老師走在壹起,有學生會認為他們“出雙入對”。
造謠者男生和女生都有。東部地區壹所鄉鎮中學的老師許曼琪發現,許多案例裡,男生造黃謠是出於壹種“得不到就毀掉”的心理,實際上是希望獲得優越感和關注。2025年,她帶的初壹班遇到過壹起案件。造謠的主要是壹個肆人的男生小團體,他們稱壹個女同學私生活混亂,還在公開在班級裡用侮辱性的稱號來喊她。女孩產生了厭學的情緒,用刀割自己的手腕。許曼琪了解後發現,因為女孩跟男生中的壹個談戀愛後分手。幾個男生認為她做了對不起兄弟的事,應該承受他們言語上的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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