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去世600萬遺產收歸國有 市民:不太合理
近期多次報道了
53歲獨居鄧女士
在出租屋內突發腦梗後
臨時監護成難題的困境
因為父母雙亡、未婚、無孩
又沒有近親屬
臨時監護成為壹大問題
之後徐匯區民政局
及時明確由戶籍所在地跨前壹步
承擔起臨時監護責任
但遺憾的是
鄧女士最終沒能挺過來
3月19日凌晨
鄧女士突發生命體征不穩定
經搶救無效
於2時47分宣告臨床死亡

鄧女士系拆遷安置戶,因為始終沒有購置房產,長期租房居住,其個人賬戶中尚有近600萬元拆遷補償款未作使用。
這近600萬元的巨額遺產
該如何處置?由誰繼承?
也引發了全社會的關注
最新進展↓↓↓
3月31日,徐匯區人民法院
依法開庭審理此案
並當庭作出宣判
指定上海市徐匯區民政局
作為鄧女士的遺產管理人

徐匯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 戚垠川:
根據《民法典》第壹千壹百肆拾伍條的規定,被繼承人沒有繼承人或者是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是村委會來擔任遺產管理人。在本案中我們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最終判決指定徐匯民政局作為鄧女士的遺產管理人。
很多市民關心
作為遺產管理人
徐匯區民政局將承擔哪些具體職責
鄧女士這筆近600萬元的遺產
最終會如何處置呢?

徐匯區民政局副局長 阮譯萱:
遺產管理人,主要就是制定遺產清單,然後再幫她處理壹些債權債務的關系,在擔任遺產管理人期間,妥善的去保管好遺產。目前我們已經發了這個社會公告,我們民政局是遺產管理人,主要是對我們民政局擔任遺產管理人有異議的,可以向我們提出。

阮譯萱強調
民政部門依法管理鄧女士遺產
並不是"直接充公"
而是等債務關系處理好了
社會糾紛都解決掉了
最後才會有收歸國有的程序
靜600萬元的遺產
經法定程序
終於有了明確的遺產管理人
那由民政部門來管理這筆錢合理嗎?
市民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市民:
我覺得是合理的,因為她身邊現在是孤身壹人,她沒有親人朋友,所以這個錢政府收著是合理的,後面就是要看政府會用在哪裡。

市民:
我個人認為是不太合理的,因為只有壹個機構來管,如果有兩個機構來分別監督,可以讓這個資金流動起來,也更加透明壹點。

市民:
我認為關鍵是這筆錢要給到有需要的人、有困難的人,比如殘疾人等,幫他們有個更好的生活。

市民:
先給阿姨買壹個好壹點的墓地,讓她入土為安,因為600萬確實也比較多,夠買墓地的。
采訪中有不少人提到
應該先給鄧女士買壹塊墓地
"入土為安"之後
再把剩余錢款收歸國有
對此,坊記也從鄧女士戶籍地華涇鎮了解到
有關她身後事的安排
特別是殯葬方式的選擇
目前還在討論之中

華涇鎮社區服務辦公室主任 王睿:
我們考慮過有幾種方式,壹種就是給她買個墓地,壹種就是響應政府號召——節地葬,節地葬可以包括海葬,壁葬和樹葬,具體用哪種方式,我們壹直沒有討論下來。
這位負責人坦言
《上海市殯葬管理條例》
雖然賦予了居村委
可以作為喪事承辦人的資格
但以何種方式安葬
並沒有明文規定
華涇鎮原本打算參照虹口區
處理46歲獨身離世蔣女士的做法
沒想到對方同樣尚無定論

華涇鎮社服辦負責人表示
現有的法律法規
雖然對監護權的申請和指定
對遺產管理以及身後事的安排
有壹些托底規定
但責任落到基層
很多時候具體怎麼做依然非常困惑

針對這壹問題,坊記也了解到
目前徐匯法院已作出嘗試
正牽頭制定有關公職監護
更為細化的實施指引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王建芬:
其實在去年8月份,我們就跟徐匯公證處包括其他職能部門,壹起出台了壹個關於公職監護的聯動工作機制和指引,那麼對常規的壹些公職監護的流程進行了規范。我們在實施過程中,碰到了像鄧女士這個情況,我們也在想把這個機制進行進壹步的完善,主要是比方說臨時監護,還有就是公職監護的履職規范這壹塊,我們想進壹步地去完善,盡快地去進行落地。
對此,小坊也將持續關注
同時也想提醒獨居人士
提前安排好監護、遺囑事宜
並非是“觸霉頭”
而是讓自己的意志
被最大程度來執行的保障
當然,我們也呼吁
唯有制度兜底、個人盡責、社會共治
才能讓每個人在需要的時候
得到尊重與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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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53歲獨居鄧女士
在出租屋內突發腦梗後
臨時監護成難題的困境
因為父母雙亡、未婚、無孩
又沒有近親屬
臨時監護成為壹大問題
之後徐匯區民政局
及時明確由戶籍所在地跨前壹步
承擔起臨時監護責任
但遺憾的是
鄧女士最終沒能挺過來
3月19日凌晨
鄧女士突發生命體征不穩定
經搶救無效
於2時47分宣告臨床死亡

鄧女士系拆遷安置戶,因為始終沒有購置房產,長期租房居住,其個人賬戶中尚有近600萬元拆遷補償款未作使用。
這近600萬元的巨額遺產
該如何處置?由誰繼承?
也引發了全社會的關注
最新進展↓↓↓
3月31日,徐匯區人民法院
依法開庭審理此案
並當庭作出宣判
指定上海市徐匯區民政局
作為鄧女士的遺產管理人

徐匯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法官 戚垠川:
根據《民法典》第壹千壹百肆拾伍條的規定,被繼承人沒有繼承人或者是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或者是村委會來擔任遺產管理人。在本案中我們根據利害關系人的申請,最終判決指定徐匯民政局作為鄧女士的遺產管理人。
很多市民關心
作為遺產管理人
徐匯區民政局將承擔哪些具體職責
鄧女士這筆近600萬元的遺產
最終會如何處置呢?

徐匯區民政局副局長 阮譯萱:
遺產管理人,主要就是制定遺產清單,然後再幫她處理壹些債權債務的關系,在擔任遺產管理人期間,妥善的去保管好遺產。目前我們已經發了這個社會公告,我們民政局是遺產管理人,主要是對我們民政局擔任遺產管理人有異議的,可以向我們提出。

阮譯萱強調
民政部門依法管理鄧女士遺產
並不是"直接充公"
而是等債務關系處理好了
社會糾紛都解決掉了
最後才會有收歸國有的程序
靜600萬元的遺產
經法定程序
終於有了明確的遺產管理人
那由民政部門來管理這筆錢合理嗎?
市民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市民:
我覺得是合理的,因為她身邊現在是孤身壹人,她沒有親人朋友,所以這個錢政府收著是合理的,後面就是要看政府會用在哪裡。

市民:
我個人認為是不太合理的,因為只有壹個機構來管,如果有兩個機構來分別監督,可以讓這個資金流動起來,也更加透明壹點。

市民:
我認為關鍵是這筆錢要給到有需要的人、有困難的人,比如殘疾人等,幫他們有個更好的生活。

市民:
先給阿姨買壹個好壹點的墓地,讓她入土為安,因為600萬確實也比較多,夠買墓地的。
采訪中有不少人提到
應該先給鄧女士買壹塊墓地
"入土為安"之後
再把剩余錢款收歸國有
對此,坊記也從鄧女士戶籍地華涇鎮了解到
有關她身後事的安排
特別是殯葬方式的選擇
目前還在討論之中

華涇鎮社區服務辦公室主任 王睿:
我們考慮過有幾種方式,壹種就是給她買個墓地,壹種就是響應政府號召——節地葬,節地葬可以包括海葬,壁葬和樹葬,具體用哪種方式,我們壹直沒有討論下來。
這位負責人坦言
《上海市殯葬管理條例》
雖然賦予了居村委
可以作為喪事承辦人的資格
但以何種方式安葬
並沒有明文規定
華涇鎮原本打算參照虹口區
處理46歲獨身離世蔣女士的做法
沒想到對方同樣尚無定論

華涇鎮社服辦負責人表示
現有的法律法規
雖然對監護權的申請和指定
對遺產管理以及身後事的安排
有壹些托底規定
但責任落到基層
很多時候具體怎麼做依然非常困惑

針對這壹問題,坊記也了解到
目前徐匯法院已作出嘗試
正牽頭制定有關公職監護
更為細化的實施指引

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王建芬:
其實在去年8月份,我們就跟徐匯公證處包括其他職能部門,壹起出台了壹個關於公職監護的聯動工作機制和指引,那麼對常規的壹些公職監護的流程進行了規范。我們在實施過程中,碰到了像鄧女士這個情況,我們也在想把這個機制進行進壹步的完善,主要是比方說臨時監護,還有就是公職監護的履職規范這壹塊,我們想進壹步地去完善,盡快地去進行落地。
對此,小坊也將持續關注
同時也想提醒獨居人士
提前安排好監護、遺囑事宜
並非是“觸霉頭”
而是讓自己的意志
被最大程度來執行的保障
當然,我們也呼吁
唯有制度兜底、個人盡責、社會共治
才能讓每個人在需要的時候
得到尊重與善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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