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中國當街被搶走孩子,當時到底發生了什麼?
孩子回到身邊快壹年了,但每當張軍靈經過家樓下那個路口時,還是會心慌——2024年底,因情感不合,張軍靈向河南省鄲城縣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兩個月後,剛滿2周歲的小兒子在這裡被爸爸和爺爺奶奶當街搶走。
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已成為近幾年離婚案件中的高發事件。早在2020年,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院長陳海儀就表示,廣州市區兩級法院審結5142件離婚糾紛案件,933件涉及撫養權及探視權糾紛,其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探視問題的案件中,超過八成存在父母壹方或雙方將未成年子女帶走、藏匿,不讓對方行使監護權等情況。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壹級法官張小舟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搶奪、藏匿孩子近年來呈現增長趨勢,“其本質是侵害父母雙方平等監護權,同時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與合法權益”。
為此,202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贰)》[下稱《解釋(贰)》]發布,其中第12條明確規定:“父母壹方或者其近親屬等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另壹方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參照適用民法典第九百九拾柒條規定申請人格權侵害禁令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今年全國兩會,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作最高法工作報告時提到:2025年,對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發出人格權侵害禁令435份,同比增長90.8%。
不過,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婚姻法學研究會理事陳愛武對《中國新聞周刊》指出,《解釋(贰)》實施以來,雖對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有所回應,但現有規定“柔性有余、剛性不足”,司法實踐中存在執行難、懲戒與裁判脫節等困境。“這是壹件需要持續推動的事。”

2023年底,張寶祥帶女兒在天津市潮音寺前玩耍。本文圖/受訪者提供
“以時間換空間”
孩子被搶那天,張軍靈和往常壹樣,抱著小兒子送大兒子上學。
早上7時09分,大兒子出門後,張軍靈拎著書包、抱著小兒子從樓中走出。幾秒後,孩子的爸爸楊某從她身後快步走來,蹲守在左右兩側的爺爺奶奶也跑過來,協助楊某把張軍靈按倒在地,抱上小兒子向馬路對面跑去。路口剩下大兒子、小兒子掉落的壹只鞋和大喊“搶小孩了”的張軍靈。
事後回想,張軍靈覺得楊某搶孩子是“掐著點”的,因為孩子剛過完2周歲生日。民法典規定,夫妻離婚後,不滿2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2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而根據離婚糾紛案件大數據分析,婚齡1—4年為離婚高峰階段,而這壹階段未成年子女的年齡壹般在0—3歲,此時壹方自己或伙同其近親屬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至子女成長到2周歲,就架空了“不滿2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的規定。
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民壹庭贰級高級法官王丹在論文中指出的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主要發生的第壹種情形:分居或離婚訴訟期間,壹方為在離婚糾紛中確定直接撫養權占得先機,搶奪藏匿孩子。
天津的張寶祥則屬於第贰種情形:夫妻離婚後,壹方阻礙另壹方探望未成年子女或將未成年子女帶離,導致判決無法執行。
今年38歲的張寶祥,於2018年結婚,2019年12月女兒出生。2022年9月,張寶祥向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因前妻不同意,法院未予判離。此後,張寶祥與前妻分居,在此期間兩人輪流撫養孩子:每周肆晚至周日晚,孩子由張寶祥帶,其余時間跟著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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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人說話啊,我想來說幾句
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已成為近幾年離婚案件中的高發事件。早在2020年,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院長陳海儀就表示,廣州市區兩級法院審結5142件離婚糾紛案件,933件涉及撫養權及探視權糾紛,其中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探視問題的案件中,超過八成存在父母壹方或雙方將未成年子女帶走、藏匿,不讓對方行使監護權等情況。
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壹級法官張小舟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搶奪、藏匿孩子近年來呈現增長趨勢,“其本質是侵害父母雙方平等監護權,同時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與合法權益”。
為此,202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贰)》[下稱《解釋(贰)》]發布,其中第12條明確規定:“父母壹方或者其近親屬等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另壹方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參照適用民法典第九百九拾柒條規定申請人格權侵害禁令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今年全國兩會,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張軍作最高法工作報告時提到:2025年,對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發出人格權侵害禁令435份,同比增長90.8%。
不過,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婚姻法學研究會理事陳愛武對《中國新聞周刊》指出,《解釋(贰)》實施以來,雖對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有所回應,但現有規定“柔性有余、剛性不足”,司法實踐中存在執行難、懲戒與裁判脫節等困境。“這是壹件需要持續推動的事。”

2023年底,張寶祥帶女兒在天津市潮音寺前玩耍。本文圖/受訪者提供
“以時間換空間”
孩子被搶那天,張軍靈和往常壹樣,抱著小兒子送大兒子上學。
早上7時09分,大兒子出門後,張軍靈拎著書包、抱著小兒子從樓中走出。幾秒後,孩子的爸爸楊某從她身後快步走來,蹲守在左右兩側的爺爺奶奶也跑過來,協助楊某把張軍靈按倒在地,抱上小兒子向馬路對面跑去。路口剩下大兒子、小兒子掉落的壹只鞋和大喊“搶小孩了”的張軍靈。
事後回想,張軍靈覺得楊某搶孩子是“掐著點”的,因為孩子剛過完2周歲生日。民法典規定,夫妻離婚後,不滿2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2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而根據離婚糾紛案件大數據分析,婚齡1—4年為離婚高峰階段,而這壹階段未成年子女的年齡壹般在0—3歲,此時壹方自己或伙同其近親屬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至子女成長到2周歲,就架空了“不滿2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的規定。
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民壹庭贰級高級法官王丹在論文中指出的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主要發生的第壹種情形:分居或離婚訴訟期間,壹方為在離婚糾紛中確定直接撫養權占得先機,搶奪藏匿孩子。
天津的張寶祥則屬於第贰種情形:夫妻離婚後,壹方阻礙另壹方探望未成年子女或將未成年子女帶離,導致判決無法執行。
今年38歲的張寶祥,於2018年結婚,2019年12月女兒出生。2022年9月,張寶祥向天津市北辰區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因前妻不同意,法院未予判離。此後,張寶祥與前妻分居,在此期間兩人輪流撫養孩子:每周肆晚至周日晚,孩子由張寶祥帶,其余時間跟著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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