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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岁李谷一:当年与韦唯那场官司,对我伤害很大 | 温哥华地产中心
   

82岁李谷一:当年与韦唯那场官司,对我伤害很大

李谷一依然坚持自己的4点意见,对方不同意。肖卓能因为着急上火,结果嗓子都哑了。


1992年7月10日上午8时,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谷一的代理律师巩沙,列举了汤生午文章中的11处失实,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国内有影响的报纸上公开道歉,恢复名誉。

巩沙还明确提出,要求被告赔偿1.8万元经济损失,支付2000元精神抚慰金。

汤生午在法庭上作了5分钟简短答辩,认为自己的文章基本属实。《声屏周报》的主编王根礼也作了答辩,他说李谷一的指控不能成立,因为文章不存在捏造、歪曲和杜撰。

王根礼还指责李谷一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召开新闻发布会,使《声屏周报》承受巨大损失。



南阳法庭上的李谷一

韦唯也到庭了,与李谷一当庭对质。法院当天没有宣判。


7月12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基本内容失实,损害了原告李谷一的名誉,造成了后果,构成了侵害原告的名誉权。原告诉讼请求理由正当,予以支持。

同时法院认为,李谷一要求被告赔偿1.8万元损失,和支付2000元抚慰金,超过必要合理部分不予支持。

听完判决,李谷一嚎啕大哭,一年多来的委屈、艰辛和坎坷,都在她的泪水中得到了释放。

汤生午和王根礼不服一审判决,表示要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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