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公布最新禁用詞 不得用"兩岸叁地""中台"
中國官媒新華社日前公布新壹批禁用詞,涉及台灣方面指出,“台灣是中國的壹個省,在任何文字、地圖、圖表中都不要將其稱作‘國家’”,“台灣與祖國大陸”是對應概念,不得並列稱為“兩岸叁地”、“中台”。
新華社日前發布新壹批禁用詞,涉及5大部分,包括社會生活類、法律類、民族宗教類、涉及領土主權及港澳台、國際關系類。
在涉及領土、主權和港澳台的禁用詞方面有13條,新華社指“香港、澳門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台灣是中國的壹個省。在任何文字、地圖、圖表中都要特別注意不要將其稱作‘國家’”,尤其是多個國家和地區名稱連用時,應格外注意不要漏寫“國家和地區”字樣。
對於台灣政府機構的名稱,無法回避時應加引號,如台灣“立法院”、“行政院”、“監察院”、“選委會”等。不得出現“中央”、“國立”、“中華台北”等字樣,如不得不出現時應加引號,如台灣“中央銀行”、台灣“行政院長”、“立法委員”。台灣“清華大學”、“故宮博物院”等也應加引號。
“嚴禁用‘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稱呼台灣地區領導人,即使加注引號也不得使用”。
其他禁用詞包括,“對台灣施行的所謂‘法律’,應表述為‘台灣地區的有關規定’”。涉及對台法律事務,壹律不使用“文書驗證”、“司法協助”、“引渡”等國際法用語。
不得將海峽兩岸和香港並稱為“兩岸叁地”。要將“港澳台游客來華旅游”稱“港澳台游客來大陸(或內地)旅游”。“台灣”與“祖國大陸(或大陸)”,“香港、澳門”與“內地”為對應概念,不得混淆。
還有壹些禁用詞包括,不得將台灣、香港、澳門與中國並列提及,如“中港”、“中台”等,應使用“大陸與台灣”或“閩台”等。
“台灣獨立”或“台獨”必須加引號使用。台灣的壹些社會團體如“中華道教文化團體聯合會”等有“中國”、“中華”字樣者,應加引號表述。
這份禁用詞還說,不得將台灣稱為“福摩薩”,如報導中需要轉述,壹定要加引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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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日前發布新壹批禁用詞,涉及5大部分,包括社會生活類、法律類、民族宗教類、涉及領土主權及港澳台、國際關系類。
在涉及領土、主權和港澳台的禁用詞方面有13條,新華社指“香港、澳門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台灣是中國的壹個省。在任何文字、地圖、圖表中都要特別注意不要將其稱作‘國家’”,尤其是多個國家和地區名稱連用時,應格外注意不要漏寫“國家和地區”字樣。
對於台灣政府機構的名稱,無法回避時應加引號,如台灣“立法院”、“行政院”、“監察院”、“選委會”等。不得出現“中央”、“國立”、“中華台北”等字樣,如不得不出現時應加引號,如台灣“中央銀行”、台灣“行政院長”、“立法委員”。台灣“清華大學”、“故宮博物院”等也應加引號。
“嚴禁用‘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稱呼台灣地區領導人,即使加注引號也不得使用”。
其他禁用詞包括,“對台灣施行的所謂‘法律’,應表述為‘台灣地區的有關規定’”。涉及對台法律事務,壹律不使用“文書驗證”、“司法協助”、“引渡”等國際法用語。
不得將海峽兩岸和香港並稱為“兩岸叁地”。要將“港澳台游客來華旅游”稱“港澳台游客來大陸(或內地)旅游”。“台灣”與“祖國大陸(或大陸)”,“香港、澳門”與“內地”為對應概念,不得混淆。
還有壹些禁用詞包括,不得將台灣、香港、澳門與中國並列提及,如“中港”、“中台”等,應使用“大陸與台灣”或“閩台”等。
“台灣獨立”或“台獨”必須加引號使用。台灣的壹些社會團體如“中華道教文化團體聯合會”等有“中國”、“中華”字樣者,應加引號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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