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民] 加国推进新法案: 大砍难民申请 有权撤销枫叶卡
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莉娜·迪亚布(Lena Diab)上周四(2月12日)表示,政府在边境与移民法案中提出的难民申请流程修改方案“对申请人更有利”,尽管多家机构对该计划提出强烈批评。
C-12号法案(Bill C-12)拟规定:凡是在一年多前首次进入加拿大的人,将不能再向加拿大主要难民审理机构——移民与难民委员会(Immigrant and Refugee Board,简称IRB)——提出难民申请。
根据该法案,这类人士必须改为申请“遣返前风险评估”(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简称PRRA)。通常情况下,PRRA是为已被拒绝的难民申请人提供的一种上诉程序。
加拿大律师协会(Canadian Bar Association)和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都指出,这项立法实际上会形成“二级难民制度”。他们认为,该制度无法保证弱势群体(例如LGBTQ+人士或家暴幸存者)获得面对面听证的机会。
移民部长:新法案若生效 1.9万难民申请会被拒
移民部长迪亚布在参议院社会事务委员会上表示,如果文件显示某人明显需要保护,PRRA程序会“立即”批准其难民申请。她说:“遣返前风险评估这个机制已经存在几十年了。我们会加强它。它是有效的。”
“有些情况从材料上看就很清楚,这些人应该留下来。我们会把这类申请单独处理。他们会直接从PRRA那里得到‘批准’,而不必再经历其他程序。”
迪亚布补充说,如果移民部门需要更多信息,可能会安排PRRA听证,但也有部分申请人在进入听证阶段之前就会被拒绝。她表示,在2025年6月3日至10月31日期间提交的难民申请中,有37%会因新法案提出的“不符合资格”条款而被拒——大约是5万份申请中的1.9万份。
她还表示,去年难民申请中有17%来自学生签证持有者。
反对的声音
代表加拿大律师协会出席听证的移民律师迪安娜·奥昆-纳乔夫(Deanna Okun-Nachoff)周一表示,一个人在加拿大居住超过一年后,其面临的迫害风险仍可能发生变化。
她举例说,有些人是在来到加拿大后才公开出柜成为LGBTQ+;有些孩子后来与施暴的父母分开;还有一些人来自的国家因冲突或人道灾难而变得不再安全。
该法案还建议将“一年限制”追溯至2020年6月24日。当时移民部门开始更系统地收集出入境人员原籍国的数据。奥昆-纳乔夫表示,这种追溯性规定会把难民申请人分成两类。“第一类有权获得口头听证,可以在独立的专业裁决者面前解释自己的处境……第二类则只能提交书面PRRA申请,由IRCC工作人员审理,没有自动的全面听证机会,也缺乏关键的程序保障。”
国际特赦组织人权律师朱莉娅·桑德(Julia Sande)在周二的听证会上指出,加拿大最高法院在1985年裁定,难民申请人需要获得口头听证。她还表示,若申请人将PRRA决定上诉至联邦法院,并没有自动的“暂停遣返”保障。
“与IRB程序不同,在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复核时,并没有自动暂停遣返的机制。这意味着,你可能在挑战是否需要保护的决定时,就已经被遣返出境。”
移民官:难民申请积压30万
当有参议员询问,如果没有保证听证机会,是否会侵犯难民申请人的权利时,迪亚布将问题交给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高级法律顾问乔妮·罗伊-卡斯韦尔(Joanie Roy-Caswell)回答。罗伊-卡斯韦尔表示,最高法院并没有裁定所有难民案件都必须进行口头听证,只有在“涉及可信度问题”时才需要。
移民官员向参议院委员会表示,目前难民申请积压约30万宗。如果每年处理8万宗案件,等待时间大约为三年。
移民部庇护政策总司长杰森·霍尔曼(Jason Hollmann)周四表示,一年限制的目的是防止“未来出现申请激增”,以及防止有人把难民制度当作“最后手段”来延长在加拿大的居留时间。
批评者:新法案可撤销PR 权利过于宽泛
一些参议员还询问法案中另一项建议,即赋予政府在“符合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取消或修改”某些移民文件(包括永久居民签证和枫叶卡)的权力。反对者批评这一权力过于宽泛。
政府则表示,这项权力的使用必须经内阁批准,并在《加拿大公报》(Canada Gazette)上公布具体理由。有参议员质疑,这种权力是否会威胁永久居民的身份。
迪亚布回应说:“当你进入加拿大,你获得的是‘落地移民’身份。这并不是本法案涉及的内容。除非你变得不符合入境资格或违法,我们不能改变你的身份。这两者是有区别的。”
IRCC政策与项目总司长塔拉·朗(Tara Lang)补充说,这项权力主要针对允许永久居民出入境的旅行文件,并非惩罚性措施,而是用于处理涉嫌欺诈或错误签发文件的情况。
来自卑诗省的参议员伍凤仪(Yuen Pau Woo)表示,这种解释站不住脚,因为永久居民卡本身就是身份的证明。
她说:“恕我直言,说大规模取消永久居民卡不会改变持卡人的身份,这是误导性的,也是对加拿大人智商的侮辱。”
朗回应称,永久居民卡并不是“身份文件”,并类比说,一个公民即使没有护照或公民证书,仍然拥有公民身份。
参议院正在加快对C-12号法案的审议,以赶在2月24日截止日期前,在委员会阶段提出修正案。社会事务委员会收集的证词将整理成报告,提交给负责提出修正建议的参议院国家安全委员会。
[加西网正招聘多名全职sales 待遇优]
无评论不新闻,发表一下您的意见吧
C-12号法案(Bill C-12)拟规定:凡是在一年多前首次进入加拿大的人,将不能再向加拿大主要难民审理机构——移民与难民委员会(Immigrant and Refugee Board,简称IRB)——提出难民申请。
根据该法案,这类人士必须改为申请“遣返前风险评估”(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简称PRRA)。通常情况下,PRRA是为已被拒绝的难民申请人提供的一种上诉程序。
加拿大律师协会(Canadian Bar Association)和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都指出,这项立法实际上会形成“二级难民制度”。他们认为,该制度无法保证弱势群体(例如LGBTQ+人士或家暴幸存者)获得面对面听证的机会。
移民部长:新法案若生效 1.9万难民申请会被拒
移民部长迪亚布在参议院社会事务委员会上表示,如果文件显示某人明显需要保护,PRRA程序会“立即”批准其难民申请。她说:“遣返前风险评估这个机制已经存在几十年了。我们会加强它。它是有效的。”
“有些情况从材料上看就很清楚,这些人应该留下来。我们会把这类申请单独处理。他们会直接从PRRA那里得到‘批准’,而不必再经历其他程序。”
迪亚布补充说,如果移民部门需要更多信息,可能会安排PRRA听证,但也有部分申请人在进入听证阶段之前就会被拒绝。她表示,在2025年6月3日至10月31日期间提交的难民申请中,有37%会因新法案提出的“不符合资格”条款而被拒——大约是5万份申请中的1.9万份。
她还表示,去年难民申请中有17%来自学生签证持有者。
反对的声音
代表加拿大律师协会出席听证的移民律师迪安娜·奥昆-纳乔夫(Deanna Okun-Nachoff)周一表示,一个人在加拿大居住超过一年后,其面临的迫害风险仍可能发生变化。
她举例说,有些人是在来到加拿大后才公开出柜成为LGBTQ+;有些孩子后来与施暴的父母分开;还有一些人来自的国家因冲突或人道灾难而变得不再安全。
该法案还建议将“一年限制”追溯至2020年6月24日。当时移民部门开始更系统地收集出入境人员原籍国的数据。奥昆-纳乔夫表示,这种追溯性规定会把难民申请人分成两类。“第一类有权获得口头听证,可以在独立的专业裁决者面前解释自己的处境……第二类则只能提交书面PRRA申请,由IRCC工作人员审理,没有自动的全面听证机会,也缺乏关键的程序保障。”
国际特赦组织人权律师朱莉娅·桑德(Julia Sande)在周二的听证会上指出,加拿大最高法院在1985年裁定,难民申请人需要获得口头听证。她还表示,若申请人将PRRA决定上诉至联邦法院,并没有自动的“暂停遣返”保障。
“与IRB程序不同,在向联邦法院申请司法复核时,并没有自动暂停遣返的机制。这意味着,你可能在挑战是否需要保护的决定时,就已经被遣返出境。”
移民官:难民申请积压30万
当有参议员询问,如果没有保证听证机会,是否会侵犯难民申请人的权利时,迪亚布将问题交给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高级法律顾问乔妮·罗伊-卡斯韦尔(Joanie Roy-Caswell)回答。罗伊-卡斯韦尔表示,最高法院并没有裁定所有难民案件都必须进行口头听证,只有在“涉及可信度问题”时才需要。
移民官员向参议院委员会表示,目前难民申请积压约30万宗。如果每年处理8万宗案件,等待时间大约为三年。
移民部庇护政策总司长杰森·霍尔曼(Jason Hollmann)周四表示,一年限制的目的是防止“未来出现申请激增”,以及防止有人把难民制度当作“最后手段”来延长在加拿大的居留时间。
批评者:新法案可撤销PR 权利过于宽泛
一些参议员还询问法案中另一项建议,即赋予政府在“符合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取消或修改”某些移民文件(包括永久居民签证和枫叶卡)的权力。反对者批评这一权力过于宽泛。
政府则表示,这项权力的使用必须经内阁批准,并在《加拿大公报》(Canada Gazette)上公布具体理由。有参议员质疑,这种权力是否会威胁永久居民的身份。
迪亚布回应说:“当你进入加拿大,你获得的是‘落地移民’身份。这并不是本法案涉及的内容。除非你变得不符合入境资格或违法,我们不能改变你的身份。这两者是有区别的。”
IRCC政策与项目总司长塔拉·朗(Tara Lang)补充说,这项权力主要针对允许永久居民出入境的旅行文件,并非惩罚性措施,而是用于处理涉嫌欺诈或错误签发文件的情况。
来自卑诗省的参议员伍凤仪(Yuen Pau Woo)表示,这种解释站不住脚,因为永久居民卡本身就是身份的证明。
她说:“恕我直言,说大规模取消永久居民卡不会改变持卡人的身份,这是误导性的,也是对加拿大人智商的侮辱。”
朗回应称,永久居民卡并不是“身份文件”,并类比说,一个公民即使没有护照或公民证书,仍然拥有公民身份。
参议院正在加快对C-12号法案的审议,以赶在2月24日截止日期前,在委员会阶段提出修正案。社会事务委员会收集的证词将整理成报告,提交给负责提出修正建议的参议院国家安全委员会。
[加西网正招聘多名全职sales 待遇优]
| 分享: |
| 注: |
| 延伸阅读 | 更多... |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