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虎獲保釋 通報稱官員逼死教授等指控不實
曾因多次實名舉報高官被羈押346天
據《界面新聞》報道,2013年8月23日,劉虎在家中被北京警方帶走,隨後,警方以涉嫌誹謗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將劉虎移送審查起訴,其間曾兩次退回補充偵查。
北京市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意見書認定:劉虎自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間,通過新浪微博賬戶“記者劉虎”先後發布多條微博,嚴重損害他人名譽;肆意散布他人負面信息,變相勒索錢款共計人民幣65萬元;惡意炒作社會敏感問題,嚴重擾亂互聯網正常秩序,損害了政府部門公信力。
直到2014年8月3日,被羈押346天的劉虎才被取保候審。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不起訴。劉虎案曾在當年入選“2015年中國拾大傳媒法事例”,官方指劉虎案引發人們對社會秩序、官員人格尊嚴與公民的言論自由和批評監督權等權利的沖突與平衡的深入思考。

劉虎案入選“2015年中國拾大傳媒法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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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據《界面新聞》報道,2013年8月23日,劉虎在家中被北京警方帶走,隨後,警方以涉嫌誹謗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將劉虎移送審查起訴,其間曾兩次退回補充偵查。
北京市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意見書認定:劉虎自2012年5月至2013年8月間,通過新浪微博賬戶“記者劉虎”先後發布多條微博,嚴重損害他人名譽;肆意散布他人負面信息,變相勒索錢款共計人民幣65萬元;惡意炒作社會敏感問題,嚴重擾亂互聯網正常秩序,損害了政府部門公信力。
直到2014年8月3日,被羈押346天的劉虎才被取保候審。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因“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決定不起訴。劉虎案曾在當年入選“2015年中國拾大傳媒法事例”,官方指劉虎案引發人們對社會秩序、官員人格尊嚴與公民的言論自由和批評監督權等權利的沖突與平衡的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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